勞工假7大優勢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Tommy on February 28, 2020

勞工假

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生理假本質上還是屬於病假,因此請生理假時薪水是減半發給(半薪)(性平法§14Ⅱ),而生理假超過3天的部分併入一年30天病假計算。 因此,如果一年已請半薪病假30天和生理假3天,有生理假的需求仍可照請,但因為法令無明文規定超過天數的給薪方式,雇主可不給薪(註3)。

勞工假

4.性平法施行細則§7 :陪產檢假應在配偶懷孕期間申請,而陪產假應在配偶生產當天及前後合計15天內請假。 (二)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勞基法 §43 規定,雇主是不可以拒絕員工請喪假的,如果違反,則可依勞基法 §79 處 2 萬以上 100 萬以下罰鍰。 家庭照顧假為常態假別,與一開始介紹的「防疫照顧假」不同;家庭照顧假可為廣泛的原因且不支薪、防疫照顧假則僅限於受到 covid-19 影響的勞工,且雇主可自由決定是否支薪。

勞工假: Q4:領基本工資請「事假」還可以扣薪嗎?

該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請假期間可不給工資,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工資是勞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含用現金或實務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予,為了避免不清楚的薪資名目引發後續勞資爭議,建議在到職時先和員工說明清楚薪資結構。 另外申報勞保投保薪資時,也須將所有的工資項目加總計算,因此雇主必須清楚區分工資和非工資的項目,像是加班費、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以免申報錯誤或申報不實而有相關罰則。 勞動部(前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指出,如果是上班途中發生「不可歸責於勞工的事由」(如:自駕的汽車或機車故障、公車故障、火車誤點、捷運因故暫停行駛等)而導致勞工遲到,除非經雇主查明勞工是謊稱有故障情形,否則不能視為勞工遲到或曠職。

勞工假

舉例來說,假設某年的元旦為星期四,對於 比照政府行政機關放假和補班 的企業來說,應該於元旦前一週的週六,也就是 12/27 先補班,讓原本是工作日的 1/2(星期五)能夠放假,因而有 1/1 (四) 到 1/4 (日) 的四天連假。 A:依據規定,若家長符合上述需求,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若員工是因雇主指派之職務需求出差後依規定受隔離、檢疫,或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隔離、檢疫,例如醫護人員,則於員工隔離、檢疫期間,企業仍應照給工資。 員工請防疫照顧假照顧子女或家人者,企業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防疫不力停業:若企業原本非屬強制停業產業,但因未落實防疫措施,為主管機關勒令停業者,因可歸責雇主之事由而停工,勞工就算無法出勤提供勞務,於此情形雇主仍應給付工資。

勞工假: 勞工休假制度有4種: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大量解僱保護法之意旨是在避免大量且集中之解僱行為,因其將對社會安定產生劇烈影響,所以在該法中對於大量解僱進行很多程序性之規範,並非要禁止事業單位大量解僱。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所稱「同一廠場」,指經濟活動之構成主體,以備有獨自之經營簿冊或可單獨辦理登記之營業單位者,以為判斷。 經濟活動之構成主體例如一家工廠、一家事務所或分支機構等。 如僱員已於 法定假日 前按 連續性合約 受聘滿 3 個月,便可放取 法定假日,並可在該日獲發假日薪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勞工假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勞工假2023 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年近歲晚,各大企業開始準備一系列政策和活動迎接新年,部分企業或已決定於年廿九讓員工早放「收爐」,同時也有些公司正查看通勝擇新春後的啟市吉日。

勞工假: 勞動節學生要上課嗎?

備註: 1.例假日為強制規定,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即使勞工同意亦不得停止例假。 3.2週變形及8週變形行業,例假日為7休1,經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4週變形之行業,例假日可依該規定調整為14休2。 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或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情事。 勞工假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 現年59歲的柯先生,育有一對子女,對於此次年節關懷也體會到社會溫暖,他也滿心的感謝並將這心意轉化成更堅強的力量去面對職災逆境。
  • 但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者,保險人應通知限期返還其所受領之津貼,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答案:若員工在其配偶懷孕產檢期間都未申請陪產檢假,則仍有7天額度可申請陪產假。
  • 而勞動部說明一點與事假的不同之處,是雇主不能因為勞工申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詳情可按連結參閲「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二」(PDF) 。 從上圖我們可以得知,員工結婚時有8天婚假可以請,且婚假期間雇主需照付薪水(勞工請假規則§2),而這8天婚假應在結婚登記前10天往後推算3個月內請畢,然而,員工如果無法在期限內請完,如果雇主同意,可在一年內請畢(註3)。 因此,雇主當然不能給低於法令的規範,要求員工需在一個月內請完婚假。

勞工假: Q3:請了「事假」、薪水要如何計算?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流產:如果女性不幸流產,《勞基法》規定,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也要給4週產假,懷孕不到3個月流產,則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產假1週;未滿2個月流產者,產假5天。 條文中列出的祖父母,是不分內外的,包含母親的父母,也就是外祖父母。 曾有服務業的勞工在網路爆料,因外祖母往生請喪假,被店長以人手不夠刁難,要求只能請3天,還鬧上了新聞版面,這種做法就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對上班族而言,多知道一點法律常識,也是保護自己;對企業而言,能達成勞資和諧,公司發展自然能往好的方向走。 Anna 和 Nancy 都在同一間超商上班滿兩年,雖然年資相同,但因為勞動時數的差異,特休計算的方式也不同。

勞工假: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專區

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生理假不等同於「病假」,不能事先約定請生理假會影響到個人考績、全勤獎金(性平法§21),一旦違法可裁罰2-30萬元,且公司和負責人姓名還會被公布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提醒雇主們千萬別以身試法。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

彈性工時的勞工:如果工時已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又恰好在空班這天遇上國定假日,因為空班日的性質屬於免出勤日而非假日,所以雇主不需給予勞工補假。 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 強制停業產業:若是上述指揮中心下令停業的產業,因此無法提供勞務之勞工,在企業停業期間無須請假,企業得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但若企業請勞工協助做消毒或內部整理工作,仍應照給工資。 勞工假2023 勞工處正檢討《僱傭條例》下「4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初步提出4個方案,諮詢勞資雙方意見。 據悉,當局提出的各方案一律改用4周計算總工時,分別要求僱員4周內共做滿72、68、64、60小時,便可享更多法定僱傭福利。

勞工假: 產假含例假日

因此雇主是可以要求勞工申請事假時說明請假理由,另外雇主也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作為請假方式,尚不違法。 職災補償的計算方式是以「原領工資」來計算,因此才有事業單位產生計算的疑義,勞動部過去已解釋過勞工減班休息時,減班休息期間可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因此不會影響勞工的退休金、資遣費等。 勞工假2023 〉指出:「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勞工假

自主決定停業:如非政府通知強制停業,企業因疫情影響決定自行停業,包括自行清消情形,因此無須到班提供勞務之員工,在雇主自主停業期間無須請假,僱主仍須照給員工薪資。 按現時的《僱傭條例》,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即俗稱「418」,其僱傭合約即屬連續性合約,可享多項僱員福利,包括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以及長期服務金等。 勞工假 不過若未能做到四星期各至少18小時,便不能享有,成為僱主「鑽空子」。

勞工假: 勞動法令懶人包》最新員工投保、薪資、請休假、排班規定一次了解

各商會將回去諮詢會員意見,希望在11月初下次開會前取得共識,表達資方的立場。 舉例說明,家華計畫於民國108年10月18日登記結婚,在規定前10日,也就是 10月8日起3個月內,即109年1月7日前均可請休婚假,但如果家華徵詢他的雇主,能否於1年內請完,也獲得雇主的同意,那只要在109年10月7日前請完婚假就可以了。 休息日在 2016 年 12 月 6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正式入法,12 月 23 日起實施。 也就是無論加入時間點為何,一律以完整的一個曆年(1 月 1 日 到 12 月 31 日)來計算年資。 如果不是在 1 月 1 日開始就加入的員工,會依照比例來計算特休的天數。

之前都有提過,《僱傭條例》是最最最最基本保障員工福利的條款,即係底線,只要不違反當中的條例便沒有違法,僱主如可以/願意,當然可以為員工提供更好的福利;有些僱主會讓員工放銀行假(較好的福利),而有些老闆只會讓員工放勞工假(福利底線)。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一、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該預告期間應包括各種假期在內。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範事業單位有大量解僱勞工情事時應遵循之相關程序,包含:解僱計畫書之通報、預警機制、自治協商、強制協商、就業及轉業輔導、訴訟扶助等。 透過大量解僱通報,主要是希望能促使勞資雙方在解僱前得先進行協商,使勞工在此過程中能夠獲得足夠資訊,減緩大量解僱造成的衝擊;另主管機關亦能提早知悉事業單位大量解僱情事,以提供就業服務及轉業訓練等服務,安定社會秩序。

勞工假: 假日工資相關函釋

※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被保險人,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11條第1項第4款及前3項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但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者,保險人應通知限期返還其所受領之津貼,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勞工假

如果情況特殊,全年請事假天數超過14天,依內政部民國74年台內勞字第315047號函釋,超過部分得以用「特別休假」折抵,如果沒有特別休假,或特別休假已休完的勞工,則應依照公司約定的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好就可以。 大維討厭老婆碎碎念,但捫心自問,也知道自己是心理上不想回公司受Tony的氣。 每天上網玩遊戲之餘,他也在網上查了查勞工可以請哪些假?

勞工假: 公司實施「無薪假」期間,可同時在外兼差打工嗎?

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76 元。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 ÷ 每月 30 日 ÷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 ÷ 240=158.33 元/時。 歷經五十年寒暑,出版美術、文化相關書籍的「雄獅圖書」今在臉書宣布將走入歷史。 今年雙十節假期自10月7日(周六)至10月10日(周二)有4天連假,民航局規劃,10月6日(周五)至10月11日(周三)為航空疏運期,共計六天。 民航局指出,雙十節連假仍以澎湖、金門及馬祖等離島航線為疏運重點,各航空公司均已依據市場需求規劃航班。 另一位為居住於安平區柯姓職災勞工,之前從事瓦斯送貨服務,112年3月中旬至客戶處所進行瓦斯更換時,因不明原因發生氣爆造成火災,導致右手燒燙傷,臉部與右耳亦有灼傷,送往成大醫院救治進行手術,完成清創並植皮,目前持續休養及復健進行中。

  • 在怒急攻心之下,竟昏了過去(真假難辨)⋯⋯隔了幾天,大維就主張是在公司午休外出用餐時跌倒的職業傷害。
  • 事業單位如未經與勞工協商同意,仍應依約給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工資。
  • 多年前在新竹就有間公司因員工請婚假,扣發他1天考勤獎金940元(該考勤獎金依員工實際出勤狀況發給),結果最後被主管機關裁罰2萬元(註1)。
  •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範事業單位有大量解僱勞工情事時應遵循之相關程序,包含:解僱計畫書之通報、預警機制、自治協商、強制協商、就業及轉業輔導、訴訟扶助等。
  •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 勞動節是法定的休假日(勞基法§37),也是屬於「勞工」的國定假日,因此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當天都能夠放假一天且薪資照給(勞基法§39Ⅰ)。
  • 至於在連假期間,也將停止收信箱(郵筒)內的郵件與投遞包裹、限時和普通郵件,僅有快捷郵件才有正常投遞。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