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假日算薪水嗎2023詳細資料!專家建議咁做...

Posted by Dave on October 13, 2020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勞方並向縣府請求勞動檢查,縣府一度口頭稱「無法認定」,但本中心仍堅持月基本工資的規定適用於全職工人,縣府最後才發出公文表示資方違法;這也使得資方開始四處尋求私下溝通管道。 十一月底,經新竹縣議員何淦銘大力協調,最後以勞方訴求總額四分之三的金額和解,以20萬元、開立「虧損及業務緊縮」的非自願離職單達成協議。 上面講的是一般情況,但是如果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另外,如果雇主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後,加班時間可以用3個月的總量下去管控,但1個月時數不能超過54小時,每3個月總時數不能超過138小時。 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 由以上薪資計算結果來看,若在平日僱用部分工時人員且每週工時為20小時,對雇主而言約定基本工資「月薪」較「時薪」划算;反之,當兼職人力的排班時數越高,以基本工資時薪來約定薪水,薪資成本都會遠高於用基本工資月薪來約定給薪。
  • 工資是勞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含用現金或實務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予,為了避免不清楚的薪資名目引發後續勞資爭議,建議在到職時先和員工說明清楚薪資結構。
  • 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除按勞資雙方約定之時薪、時數給付工資外,雇主仍應另行比例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日工資。
  • 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 時薪制多運用在部分工時,樣態非常多,可能每天出勤但都不足八小時,也可能每週只有出勤不到五日,或是排班方式不固定,原則上都低於每週40小時。
  • 工作不僅可以提供報酬,更重要的是建立關係,並很大程度決定了你會擁有怎麼樣的人際環境,以及你未來的職業發展。
  • 除了福利方面的差異,對企業而言,僱用月薪制的勞工,在管理上可能較方便,排班也較有彈性;而相對來說,時薪制勞工可以補足正職人力,但流動率可能較高。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 ÷ 每月 30 日 ÷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 ÷ 240=158.33 元/時。 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60 元。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每月 30 日÷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240=158.33 元/時。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員工請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該如何給假?薪水又該如何計算?

員工有請病假需求,公司不論採曆年或週年制,並不會影響員工請病假天數權益(註5),因此,員工如果是年中或近年底才到職,也不能因其年度上班天數較少而少給假,請您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則案例。 舉例:阿孟2021年11月3日到A公司上班投保,並在同月20日離職退保,因11月最末日並沒有在A公司上班,A公司不須計收阿孟11月份健保費。 舉例:阿明在2021年5月5日到職,並持續工作未離職,因健保沒有退保轉出紀錄,則雇主應計繳阿明5月份健保費。

休息日當天出勤,加班費按照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計算方式為「加班前2小時為時薪x4/3x2小時、後6小時為時薪x5/3x6小時」。 所以除了底薪之外,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等都要併入計算工資,納入加班費時薪計算的範圍,但年末分紅等獎金則因為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就不算是工資,也不列入加班費平均時薪的計算。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 舉例:小青到職時便和老闆談好薪資為「底薪為24,000元、交通津貼1,000元、職務津貼3,000元」,假設小青預計做到11月底離職,除了特休已休完,當月份沒有任何請休假,則小青離職後應能領到全薪28,000元,雇主不能只給底薪24,000元。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勞資Q&A

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之行業的讀者注意,因您的公司並非參考政府的辦公日曆表出勤,仍要依照勞工和雇主之間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出勤與休假。 但不管是補假還是調移,國定假日最終都會落在「工作日」上,換句話說,如果是月薪制勞工,已經有一倍的工作日工資會隨著月薪發給。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2023 所以所謂的「加倍發給」,其實就是除了月薪以外再「加給一倍工資」。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 因此若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而且彈性放假日因未完成變形程序,該日所有員工理應出勤)。 這種說法,只有在「部份工時工作者」(或習慣上所說的「兼職」)身上「勉強」說得過去。 說「勉強」,是因為勞委會從2007把例假日工資灌到時薪制的每小時基本工資後,使得同樣的原則完全適用於所有的時薪制或日薪制工人──雖然國定民俗勞動節、特休、加班等等還有問題。 所以即使是日薪或時薪,也不是完全的「無勞動,無工資」的制度(以前勞委會主委陳菊會用英文說No work, no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pay,就是沒做沒錢)。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月薪制勞工 —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假設月薪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一、6月22日(四):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二、6月23日(五)、6月24日(六):因調休補班,兩者的性質均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三、6月25日(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員工請病假一年上限「固定30天」,在30天內薪水有半薪,超過30天則是無薪病假。 而請病假是員工的權利,若員工有依法規定請病假,雇主就不能拒絕。 而雇主也應該在員工到職時清楚說明請假程序和應附文件,讓員工能有所依循,保障雙方權益。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假日工資相關函釋

調整過後讓今年的農曆春節有長達 9 天的連假;而 2 月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2023 4 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因為這次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1 月 30 日),因此不像以往「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比較「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依據上述,一日工資是指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故延長工時工資或假日出勤加給之工資(非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均不包括在內。

例假日和休息日都是法律明定勞工可以享有的假期,若是一般月薪制的上班族,通常週一~週五為工作日,並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則為例假,但若勞資雙方有其他考量,亦可協調另訂其他的日期為例假。 小編劃重點:請注意,時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當天的工資應為「出勤時數 × 兩倍工資」。 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休假日(國定假日、特休)的加班費怎麼計算?

舉例:小希在2021年10月31日離職,雇主於當日辦理健保轉出,健保署核定2021年11月1日生效,雇主應繳納小希10月份健保費。 假設:於2月2日到職(2月任職27日),但直接以29日計算工資(工作27日再送2日,加上未工作日數1日,剛好30日)。 於2月28日到職(2月任職1日),但直接以3日計算工資(工作1日再送2日,加上位工作日數27日,剛好30日)。 那特休的部分若也這樣計算似乎就不太合理,還請幫忙解惑,謝謝。 之所以焦慮時間不夠用,除了無法區分 Have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2023 to 和 Want 之外,還可能因為腦容量被用盡,所以對於本來可以不做的事,也變得無法做出「不做」的判斷。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通常勞動類型的工作,部分工時勞工的工時較正職人員短,薪水也較低,但也有例外,現在已有越來越多公司採用計時的方式僱用專業職的員工,例如:顧問、法務、會計,而這些勞工的薪水可能會比一般正職員工薪資來的高。 無論如何,只要勞工符合每週時數小於40的條件都可以稱作是部分工時勞工。 小編劃重點:6/23、6/24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6/25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6/22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勞基法為了保護勞工而有基本工資制度,但薪資畢竟是勞工為雇主提供勞務的對價,因此如果因為請事假沒有實際工作提供勞務,導致當月所領薪資低於每月的基本工資,並沒有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前一段有提到,如果員工請病假未超過30天,遇到休假日應不計入病假天數(即休假日工資照給);然而,今天員工如果一次請病假連續超過30個工作天,則遇到例假日、國定假日就可計入病假天數,也算是無薪病假(註6)。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一個月只有上班兩天,其餘請病假,公司該如何給薪?

而《勞基法第32條》提到:雇主如果有需要讓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可以把時間延長,但每日延長時間加上正常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12小時。 反之,若勞工恢復出勤後,再連續請病假期間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天數部分才能將例休假日併計,即第二次連續病假從第三十一日起,如遇例休假日均一併計入無薪請假期間內,毋庸照給工資。 勞工如於當年度內曾請休病假再恢復出勤者,其後仍須請假一次連續超過三十日以上,則三十日之後之期間,如遇例休假日始得計入無薪請假期間內。 簡言之,不論當年度已請過幾天病假,之後仍須連續請假超過三十日,超過的部分才能併計例休假日。

如雇主給予普通傷病假超過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所定日數,則該優於法令規定所給予之病假期間,遇有例休假日時是否計入請假期內,法無明定。 雇主可事先約定載明例休假日是否會一併計入無薪之優於法令病假期間。 勞工請休連續住院普通傷病假期間,適逢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是否仍應給予全薪? 本文除整理歷年主管機關見解外,將列出五個Q&A,協助HR夥伴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 在進入正題之前,要先提一個多數人常搞混的概念,那就是「約定薪資給付」的方式。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因為打工族、工讀生領時薪的人比例較多,因此下面用時薪制的工讀生來舉例,並分成短期、長期打工2種情況說明打工時薪及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提醒企業雇主,如以上述約定4月29日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但若雇主訂定的管理規章未規定勞工可以請特別休假,並且從未給予勞工特別休假時,當屬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所致,勞工自得請求雇主給付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特休未休的工資。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4月2日為休息日,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4連假當中的2月25日和27日為休息日,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無論解僱員工的原因為何,只要選擇「資遣」的方式,就必須遵守「預告期」才算合法,而如果沒有給足預告期,雇主也必須將預告期折算成工資做為補償。 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困難,可依法要請生理假且不需要附證明,雇主千萬不能因此刁難或要求改請病假、特休,否則可能會涉及就業歧視! 而依法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也就是全年最多可請12天;至於薪水計算方式,當年度請生理假的前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請第4-12天才須併入病假計算。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勞工休假制度有4種: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

在民國96年以前,月薪與時薪是還沒有脫勾的,也就是說,當時基本工資的時薪,就是最低工資,假設是15,840元,直接除以240=66元,年輕打工族當時的基本工資時薪就是66元。 因勞雇雙方已約定按曆年制來給假,小華在當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最多可請30天未住院病假。 舉例:阿澤2021年10月1日在A公司到職加保,並在同月10日離職轉出健保;隨後應徵上B公司於同月15日上班、20日離職退保;最後又到錄取C公司,於同月28到職並持續在職中,則10月份最末日在C公司投保,應由C公司繳納阿澤10月份健保費。

健保性質和勞保不同,且健保不能中斷,即使員工離職、待業期間如果符合全民健保的保險資格身份就應該投保。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者例假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以後遇有例假日只須給假,不必外加計給例假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除以30天計算是為了算出一天的薪資 依照您問的狀況,給予以下回答 公司給付薪資,要依照您實際出勤的天數做計算 而不是只計算到當月的30日。 勞動節是屬於「受僱勞工」的國定假日,因此簡言之是所有「適用勞基法」的產業適用的假日;反之,如該行業別或工作者並不適用勞基法,則無勞動節的假期。 倘若公司採「扣除法」進行計算,此時【A】之日薪為1,000元、共出勤17日,公司卻僅僅發給16日之工資(16,000元),顯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給付」,而有受2至100萬裁處之虞。 上述問題,就是月薪制最常見的問題,而此問題會產生,即是由於勞動法上,其實並沒有月薪的概念,因為「週」(7日)係屬於固定的數值,而「月」則會因月份之不同而有28、29、30或31日之變化。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國定假日可以移動嗎?提醒:雇主必須「經勞工同意」

例如:A的底薪31,000元,交通加給3,000元,全勤獎金2,000元,那麼A的月薪是36,000元。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因此加班費的計算不是用底薪31,000元換成時薪,而是用總月薪36,000元下去換算。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她之前準備考試待業許久,後來決定先找一份工作糊口。 當時在面試時,主管告知「工作輕鬆,沒事可以做自己的事,而且通常只有下午才有事做,也不用加班」。 不過等她入職以後,才發現工作常常很忙,而且颱風天也要上班,假日還得加班,讓她崩潰表示「這份工作月薪只有3萬元,原本以為是個簡單好上手的工作,唯一的優點只有同事好相處」。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3,000 元。 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而月薪制其實在實務中,會產生非常多的小問題,因此還是比較推薦採雙周薪制;雖然與我國實務國情不符,但對於薪資計算,真的能清楚很多。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月薪制

如果是你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希望能擁有美好幸福的職涯與人生,可以將根據上述三個原則作為找工作的參考,並且一定要記得,你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揮霍,可以嘗試,不要當一個眼高手低的人,應該積極的去探索各種可能性,在做中學,勇敢去累積自己的能力、人脈與視野。 這些年輕人之中,不少人都在畢業時剛好遇到疫情,求職的挑戰十分嚴峻,而在機緣巧合下加入錠嵂。 雖然很多人對傳統保經產業有著刻板印象,但在實際加入職場後,他們發現只要採用正確的視角,一般人排斥的銷售工作,本質是站在對方的立場為他們建立保障。 他們不受限於自己的所學與科系,跨出自己的舒適圈,在同儕們還在領新鮮人薪水時,就已經擁有年薪百萬的收入,還成為了家人朋友以及顧客們的最佳保障守門員。 工作不僅可以提供報酬,更重要的是建立關係,並很大程度決定了你會擁有怎麼樣的人際環境,以及你未來的職業發展。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每 4 週的 160 小時工時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因為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合計,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工作性質為時薪制的讀者則要注意,國定假日的薪資是以當天出勤時數,直接給予兩倍工資的。 例如時薪 160 元,當日出勤 8 小時,可獲得:160 元 × 8 小時 × 2 倍 = 2560 元。 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換句話說,若當日出勤 8 小時,除了原本的薪資外,可多獲得: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有些排班的行業會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產生空班時間,像是餐飲業、製造業、運輸業等,小編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空班時間仍受老闆管理或要求,無法好好休息或自由運用時間,那就會被認定是工作時間。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2023 若是月薪制員工,因薪水已包含空班時間(休息時間),就不須另發薪水,而時薪制員工則不計薪。 由以上薪資計算結果來看,若在平日僱用部分工時人員且每週工時為20小時,對雇主而言約定基本工資「月薪」較「時薪」划算;反之,當兼職人力的排班時數越高,以基本工資時薪來約定薪水,薪資成本都會遠高於用基本工資月薪來約定給薪。 以台灣實際職場的徵才需求與僱用型態,通常把全時工作者稱為「正職」、「全職人員」,將部分工時人員稱為「兼職人員」、「計時人員」、「PT」、「part-time」、「工讀生」。

但是如果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只要加班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萬不得已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

原則上,雇主要在員工離職當天辦理退保,但勞保局表示,員工離職日如果遇到週六、日、國定假日、紀念日等放假日,雇主可在放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 答: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部份產業因其屬性特別,仍需在假期間堅守崗位維持營運,如餐飲業、客運業、批發零售業、醫療業等等,勞動部特別提醒,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保障勞工權益,即便當日出勤、也需依法辦理,並和勞工確實約定補休日。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這是一個很小的問題,但也時常導致爭議,首先第一步請將《勞基法》第2條第3款烙印在腦子裡:「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勞動契約係屬於雙務契約,雙方皆有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即一方給付之同時,他方亦應進行給付。

答案:部分工時、時薪制、兼職勞工也有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的權利,而陪產檢及陪產假天數是按照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給予(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再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8小時)。 另外,孕婦的身心狀況都和平常不同,如果因此較無法負荷工作,公司應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或調整,如果因員工請產假期間而開除其是違法的。 月薪假日算薪水嗎 答案:勞動部曾經函釋,員工在預產期前4週就可以和雇主協商請產假,因此員工要提早請產假,可和雇主協商決定,但產假主要是希望媽媽能在生產後能有足夠的時間恢復健康,須至少預留4週在產後請假(註5),生產後產假也應該連續請完。 請企業人資注意,私人企業如要實施前仍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可於公司內公告實施,目前部分工時勞工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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