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價2023詳細攻略!(持續更新)

Posted by Dave on May 27, 2019

碳定價

不過目前環保署推動的專款專用「碳費」有其極限,部分學者與公民團體呼籲,台灣應考慮改採「碳稅」,由財政部徵收。 他建議,氣候法應明確規定開徵碳稅與碳邊境稅,逐年提高稅率,並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稅率(CBAM)為台灣碳稅稅率之基準。 和《2021年度碳定價趨勢與現況報告》相比,2022年度中僅新增了4個國家或地區的碳定價機制。 分別是,烏拉圭在2022年1月開始實施的碳稅,以及在2021年美國俄勒岡州丶加拿大紐布倫斯威克省,以及安大略省開始推行的ETS。 證交所董座林修銘日前表示,碳交所總部位在高雄,未來會在高雄、台北兩地運作,主營業務有三個,一是專辦國內碳權交易,二是代理國外碳權買賣,三是「碳諮詢」。 初期會先做碳諮詢,再來是國外碳權買賣,等今年碳權交易子法都實施後,才會開始實施國內碳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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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當然是先做好自身的「碳盤查」,清楚計算自身的碳排放量。 而完成盤查之後,作為減碳策略的一種,公司永續部門可以考慮引入碳管理重要手段:「內部碳定價」策略。 碳抵銷的精神藉由企業資金,扶植雨林、泥炭地復育計畫進行,幫助減緩全球暖化,是立意良善。 意即,拿到出售碳信用的錢之後,是否有因為多一筆資金而多減少碳排,多移除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等等。 隨著「減排降碳」政策持續升溫,全球有更多的立法者將制定與碳稅相關的計畫,企業需要關注並確定此類政策對其產業、公司、競爭對手和消費者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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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政府目前用碳費的方式進行碳定價,也鼓勵企業做自願減量專案進行碳權交易。」換句話說,台灣目前暫不建立排放交易機制,而是以「碳費」作為主要工具。 目前修法草案尚未決定碳費費率,而碳費屬於專款專用,將由環保署支用於減碳工作。 這是指政府針對碳排大戶祭出的課稅措施,且價格由政府決定。

而來自聯合國人居署、柏林理工大學及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的專家講者,則在會議上分享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推動交通電動化來幫助城市永續轉型的計畫經驗。 這位IEEE(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榮譽退休主席、曾獲李國鼎講座榮譽學者的美國人指出,「車輛到電網」是將來電動車興起後,穩定電網運作的關鍵技術。 同時,未來要滿足全球用電量成長,則需更加完善發電系統的調節功能,讓電力調度更具彈性。 碳定價2023 這不是台灣綠色科技在國際舞台展示的先例,在波蘭舉辦的COP24,採用了台達的電動車充電設備,為大會電動車提供充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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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氣候變遷因應法》即將進入黨團協商階段,綠色和平也將結合民間力量,持續向黨團及立委倡議,制定更加完善的碳定價監管及調升機制,使「有效碳定價」成為能夠幫助減碳的政策工具。 換言之,企業導入內部碳定價後,由於部門所有會產生碳排放的行為都會被內部收費,為了降低成本、維繫績效,內部同仁會更在意自己的採購是否符合低碳標準、是否有過多不必要的差旅、產銷設備是否過於耗能、營運據點如何節能⋯⋯等,進而採取實際措施,進行減碳。 在碳排放限額與交易的制度設計下,政府設定一個排放上限,例如每年1000噸CO2。 然後,政府以政治或行政上確定的方式將配額給予相關主體,或者將配額拍賣給出價最高的人。 近年來「淨零」(Net zero)口號被各國政府和大型企業叫得震天響亮,截至2021年6月全球已經有132個國家提出2050年(或更早期程)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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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根據一項全球性的氣候變遷調查發現,社會都希望政府採取更強力的氣候行動,但對於碳定價制度的接受度卻相當低。 這種各國各行其道的現象,影響到單一歐洲市場的公平交易環境,因此有必要檢討改革ETS制度。 進一步而言,淨零排放是大工程,英、德、歐盟均通過氣候變遷法來推動,國內在尚未立法之前,建議參考年金改革相關機制,在總統府之下成立「氣候變遷委員會」,並且宣示淨零排放治理政策,廣邀產、官、學、公民團體、青年或脆弱群體代表參與。 行政院預告修正之「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以下簡稱「該草案」)首次將淨零排放、碳稅費入法值得肯定。 然而台灣習慣於褐色經濟發展模式,並未轉型至低碳經濟的共善社會,主因之一在於缺乏有效能的氣候治理組織引導。 該法雖然指定「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為協調單位,然而永續會年開幾次會而流於形式,恐難以發揮行政機關間溝通協調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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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銘也表示,證交所也將作為永續發展的重要推手,身兼證交所與碳交所的董事長,林修銘表示,未來他也會連結兩個交易所的合作,推動永續產業,以及形鈽低碳新興產業聚落,透過兩大交易所的合作綜效,加速達成2050年淨零目標。 因此關鍵在於如何「環保」的從油轉電,減少整體碳足跡並維持環保價值,其中電池的生產、製造與回收過程,不僅需達到碳中和,並要減少對土地、空氣甚至海洋的污染。 不同於陸地的礦產開採,深海礦產的開採不僅會嚴重影響海洋生態,更會讓海床變得相當脆弱,諸多環保單位皆提出嚴重警告:「此舉絕對不值得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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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地,瞭解碳稅是否給予特定產業或減排技術補助、免稅額或豁免以及如何使用碳稅減免政策對於企業,特別是跨國企業,也是至關重要。 碳定價2023 目前全球約有1/5的碳排放納入了定價體系,碳交易市場日益活絡,平均下來,全球的碳排放價格,約為每公噸3美元(按2021年11月8日匯率,約合台幣83.5元)。 不過因為碳排放市場尚無全球統一體制,端視各國政策與規範而定,實際上各地碳價差異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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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價」是一種精神,要將無形的碳排放貼上一個價格標籤,好讓隱形的外部成本可以反映在企業的營運上,藉此減少碳排放量。 氣候法已三讀通過,在今年可以預見的未來即將由高排碳的企業開始徵收碳費,並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產業鏈中的中小企業也即將面臨海內外各種碳盤查、碳減量的壓力。 依環保署提供國際資訊,目前日本收取碳稅,每公噸約2美元;韓國採碳排放交易,相當每噸收取17.5美元;新加坡收取碳稅,現階段每噸3.5美元、2026年後階梯式提高;中國大陸先針對發電業收取碳價每噸8.6美元。 經濟部官員也說,碳費每噸定價多少需和產業界坐下來談,除給廠商自主減碳誘因外,若達到減碳基準線業者是否也給予折扣優惠配套,對激勵廠商自主減碳有很大動力。 碳定價 碳費標準須讓廠商可以生存競爭,否則得不償失即失去課碳費意義。

此前,有16年歷史的歐盟碳市場啟動自建立以來最重大的改革和擴容計劃;這是歐盟為了在2030年之前至少淨削減55%溫室氣體排放的中段目標和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的行動之一。 因此可以看見,公司徵收碳費並不是將錢收去股東口袋,而是做了一種重新分配,讓各部門都多出一筆預算,可以也必須要進行減排行動。 3、碳信用/碳抵銷機制:企業在經歷減碳努力後,可以藉由購買經過國際認證的減碳計畫單位所開發的碳抵銷額度(carbon credit),來抵銷掉部分企業自身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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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稅部分,以台灣來說,意即能源稅,近年已請財政部針對能源稅進行規劃,但因涉及貨物稅等課題,目前仍在評估階段;碳費則是會專款專用,用以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低碳工作等,兩者法律依據與用途均有所不同。 立法院在2023年2月11日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精神與宗旨也是遵循巴黎氣候協定的淨零排放目標,但氣候變遷因應法卻是以授權方式,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環保署似應加快腳步落實各項碳定價的具體措施。 「歐洲綠色政綱」對碳排放規定了一個穩定及合理價格,碳定價確保與溫室氣體排放結合的成本納入生產及消費的選擇。

  • 根據世界銀行統計,2020 年全球碳價收入為 530 億美元,與 2019 年相比增加了 80 億美元,主要是來自於歐盟碳交易制度的收入。
  • 例如透過 SBTi 認證去計算企業的科學化減量目標,假設算出來是到 2030 年企業要減排 1,000 噸 CO2e,而要達到這個目標估計成本是 20,000 美元,那麼 20 美元/噸 CO2e 就是一個企業內部的碳費參考值。
  • 意即,拿到出售碳信用的錢之後,是否有因為多一筆資金而多減少碳排,多移除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等等。
  • 對於台電等垂直整合之公用事業,必須特別考慮管制的不同選項。

而買賣碳信用的市場,因碳信用來源與碳權不同;而購買的企業也是出於自發,要抵銷自身的碳排放,並非法規強制規定,因此稱為「自願性市場」(Volantary carbon market)。 這個碳信用,也可以拿出來到市場上,出售給其他有意抵銷自身碳排放的企業。 碳定價 購買他人販售的碳信用,藉以抵銷自身的碳排放,這個行為就是所謂「碳抵銷」(Carbon Offset)。 「碳信用」的單位與政府發放的「碳權」一樣都是噸二氧化碳當量,差別在於前者是企業體主動發起的減量計畫,經由監管機關認證後獲得的「減量額度」,後者則是政府由上而下配給的「可以碳排的額度」。 統計顯示 ,在英屬哥倫比亞地區「碳紅利發放」政策執行四年後,汽油銷量降低了15%,地區經濟成長與全國相同,顯示並未因為油價大幅提升而趨緩經濟,且由於是將碳費收入直接還於民眾,碳紅利政策獲得過半地區民眾支持。

碳定價: 台灣的淨零碳排政策

作為一個小型、開放之經濟體, 必須詳盡考慮碳洩漏之潛在風險,以及減少此風險之政策選項。 2020年環保署曾委託倫敦政經學院(LSE)針對台灣的碳定價制度進行研究,當年12月發布報告書「台灣碳定價之選項。」其中,研究者建議台灣先從「碳費」著手推動碳定價,且先設定較低的碳費水準,約每噸新台幣300元,目前相關草案預計2022年底公布。 世界經濟論壇氣候與自然負責人Teresa 碳定價 Hartmann透過視訊呼應,目前有許多國家承諾淨零減排目標,但實際上只有15%在淨零目標下,訂定明確碳價機制。 同時,也邀集行政院、環保署代表與企業專家,共同研討台灣在「碳有價時代」,未決的碳費政策該何去何從。

歐盟在2015年開始規範新車行駛碳排放標準,若是超標車廠就會面臨每公克95歐元的巨大罰鍰。 而特斯拉因為自家做電動車,碳排放量遠低於標準,因此可以將「用不到的」碳權出售。 在2021年特斯拉碳權銷售收益達14.6億美元,佔年度總收益3%。

碳定價: 歐洲碳交易市場 - 全球第一個碳市場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由於稅的徵收對象較廣,可能有使用能源都會徵收 ,需要財政部評估整體國家的經濟發展;此外收稅後會進入國庫編列,用途會是統收統支,與專款專用的情況可能會有落差。 關於台灣碳定價規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張子敬會中表示,因為不希望碳費只是財政手段,徵收碳費希望訂定差異化,並讓產業認為投資減碳會有好處,才能促成減碳,因此不希望只是單一的數字。 這個配額總量由政府根據國際公約上承諾的減排目標制定,且應隨時間推移而逐步降低。 配額來自政府免費發放或拍賣,以及在碳市場向其他企業或投資機構購買。 歐盟碳交易機制宣佈自成立以來最重大改革之際,中國籌備多年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制7月16日啟動。

若從地理位置區分,則28%已導入內部碳定價機制的企業位於歐洲,其次為日本企業約佔24%、再者則是英國企業20%,美國企業15%。 內部碳定價最常見的形式有「影子碳價」及「內部碳費」兩種。 「影子碳價」(Shadow Price)是企業在內部進行投資決策時對碳排放造成的損害估計的價值。 影子碳價的設置通常不需要實際徵稅或交易,僅僅是作為一個內部參考價格,幫助企業評估各種方案的環境效益,這樣可以鼓勵企業採取更多的低碳發展措施,進一步降低碳排放。 在淨零排放的潮流推波下,碳定價機制受到更多關注,越來越多企業使用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ICP)作為管控碳風險及評估企業承擔減碳責任的參考依據,透過制定內部碳定價,企業能有效推動減碳並達成目標。 碳權,是基於全球淨零排放目標而誕生的機制,也是企業能否達成政府減碳要求的重要關鍵之一。

碳定價: 台灣採碳費先行,專家籲氣候法開徵碳稅

她強調,國際能否合作減碳是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重要關鍵,其中碳定價扮演要角,加上現今減碳已轉為國際經貿議題,政府正努力透過各種公私協力、社會溝通方式,盼加快腳步推進碳定價相關事宜。 氣候極端變遷問題很早就受到重視,從1997年京都議定書、2015年巴黎協定皆有涉及,陳建仁表示,台灣在2021年4月20日世界地球日,總統宣布台灣向2050年淨零轉型邁進,在亞洲地區扮演領先者角色。 近期歐盟推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台灣經濟受影響的層面也會愈來愈大,尤其供應鏈在國際扮演重要角色,淨零轉型是維持競爭力的必要條件。

但是,這張圖可以讓你瞭解,其中的基本概念是:許可證像就像汽車和房子,可以買賣。 根據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去年的調查報告,47%的企業即認為碳費應落在每公噸100元。 不過,今年2月新加坡宣布2024年起碳稅將一舉調高四倍,達25星幣(約新台幣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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