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路局2023介紹!(震驚真相)

Posted by Tommy on May 17, 2021

交通部鐵路局

三、本日由交通部祈次長召開「臺鐵408次列車事故精進關懷作為」會議,會中另邀請衛福部社工專業人員專題演講及指導本局關懷員辦理關懷作業應注意事項,以精進關懷作業。 二、上午9時局長在辦公室召開10/15受傷旅客補(賠)償第三次說明會的會前會,關懷小組各組均派員與會,討論是日會議的議題,如計分式分數兩單位從優認定、280萬元給付、精神慰撫金最低標8萬元、紀念碑設置、和解協議書附加條款等。 交通部鐵路局 三、下午5時20分杜局長在辦公室召集關懷小組討論罹難者曾○○家屬所提問題,如紀念碑型式、設置地點及經費,另指示由簡科長與交通部馬簡秘共同邀約雙方委任律師進行對話。 三、上午9時30分本局律師團賴律師在玉里站林站長的陪同下前往罹難者家屬家中,表示關懷及訪談和解後有關債權讓與家屬需提供相關文件及補(賠)償金事宜進行溝通。 關懷小組於上午9時30針對受傷旅客所提看護費、工作損失費及相關費用核銷等問題進行討論並作成決議協助旅客能盡速完成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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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局「0402事故關懷服務處」今日上午9時至下午20時於臺北站提供協助旅客及家屬處理核銷、法律、諮詢等關懷服務。 二、本日由交通部祈次長召開「臺鐵408次列車事故精進關懷作為」會議,會中另邀請衛福部社工專業人員專題演講及指導本局關懷員辦理關懷作業應注意事項,以精進關懷作業。 二、本局「0402事故關懷服務處」今日於上午9時至下午20時於花蓮站提供協助旅客及家屬處理核銷、法律、諮詢等關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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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今日14時30分由賴總工程司召開工務處「UIC60預力混凝土軌枕71,140PC」採購案「資格、規格訂定小組」專案會議。 有關0402事故代理人問題:所發生一切和解事宜如已取得代理權,不因辦理第一次或第二次和解有所差異,故第一次和解時已出具委託書之代理人,不須為了辦理第二次和解另外簽署新的委託書。 下午13時40分主任秘書召集各單位研議0402案訴訟部分(刑事附帶民事、債權讓與訴訟及民事求償(財務)等內容。 17時50分松山站關懷員通報,罹難旅客○○父親將於10月參與臺北市植樹追思活動,本局將予以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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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午1時45分接獲關懷小組轉達家屬00意見:「希望分5張支票,4張100萬,1張120萬,都是無劃線且無禁止背書轉讓)且近期與臺鐵簽約和解」本局已列入第67次會議中討論。 上午11時55分營運安全處承辦人將美籍罹難者家屬透過外交部轉達交通部的訴求回復情形e-mail給交通部承辦人,再由交通部承辦人提供回復資料給外交部轉達美方轉知家屬。 一、上午9時30分陳副局長召開111年度風險管理小組第2次會議,會中討論各項危害因子類別,建置危害登記冊及防範措施等議題。 二、晚上19時於本局5樓第一會議室召開外部監督籌備推動小組第二次會議,由陳副局長主持,交通部胡簡任技正及黃專員與會,家屬代表5人到場參加。 一、上午10時20分北運段關懷員回報,罹難者陳小姐家屬表示有意願辦理和解事宜,關懷小組積極聯繫辦理中。 一、早上6時40分關懷小組將和解協議書等4項文件電子檔上傳罹難者家屬群組供家屬審視,請家屬提供意見作為本局改善、調整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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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下午4時協助萬華站關懷之罹難者家屬辦理和解事宜,目前已進行和解相關程序,待核准撥款後再與家屬約定簽署日期、時間及地點,並同時給付補(賠)償金(支票),以完成和解手續。 二、下午13時40分局長召集各單位人員討論1月17日律師團就0402事故罹難者家屬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案。 二、本局謹訂於1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本局第一會議室(臺北站5樓第5036室)辦理第3場「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臺鐵安全改革說明會(含視訊會議)」,敬邀旅客及家屬撥冗出席。 有關會議流程、視訊連結方式等資訊置放於本局官網「0402臺鐵408次事故專區-(新聞稿、簡報及會議記錄)內」供旅客、家屬參考。 一、今日下午3時30分由陳主任秘書召集0402事故各分組人員討論如何籌備「0402事故週年追思會」事宜。 為於111年4月2日辦理「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週年追思會,本局緊密辦理籌備會議、小組分工,並提供相關訊息予家屬,有關節目內容、流程、邀請來賓等請家屬代表審視,並請提供意見,以利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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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辦理第二次家屬懇談會會後辦理情形,上午9時30分由交通部黃主任秘書召開關懷小組會議,討論後續強化關懷作法。 二、下午2時行政院秘書長召開「太魯閣事件受難者協助等相關事宜第二次會議」,參加單位有衛福部及交通部,交通部由祁次長文中率路政司張副司長與會,臺鐵局由馮副局長率簡科長參加,會中討論各單位關懷資料對接及兩部會近期將約定時間開會討論共同關懷服務等事宜。 一、本局「0402事故關懷服務處」今日於上午9時至下午20時於臺北站提供協助旅客及家屬處理核銷、法律、諮詢等關懷服務。 上午11時25分,家屬李OO在臺北站小貴賓室(臺北區關懷服務處) 完成和解簽署手續,並同時給付補(賠)償金。 今日關懷小組對受傷旅客楊君所提出之訴求進行研議討論,建議以尋找第三公證單位協助提供後續醫療資料,作為補(賠)償依據,後續各分組即分工洽詢醫療單位及家屬意見。

交通部鐵路局: 服務據點

臺灣鐵路管理局因長年事故不斷、營運嚴重虧損加上人力不足及人才流失等問題,已有迫切改革的需要;中華民國交通部於2021年提出公司化的規劃,研擬母法草案,立法院於2022年5月27日三讀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6月22日登錄法條,子法研議中。 各鐵道系統之營業、營運狀況、行車運轉、行車人員、客貨運送、路線修建養護、機車車輛檢修、安全管理、事故調查及災害防救之監督管理。 2022年5月1日,因臺灣鐵路企業工會、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火車駕駛員聯誼會不滿交通部強制推動公司化草案,草案無任何一條關於安全改革之條文,認為交通部透過公司化規避《國有財產法》,欲將台鐵土地變相給財團使用,無法讓台鐵再生。 與此同時,臺鐵局進行將西部幹線改造為區域鐵路型態的「臺鐵捷運化」計畫,以臺灣西部走廊主要都會區路線漸次增設僅由區間車停靠的簡易車站的方式來增加營運效能。 目前所經營的鐵路總路線長度為1,100公里以上,其路線主要環島幹線路段皆已經鐵路電氣化,於1991年完成東西部鐵路幹線的環島串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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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民事庭上午9時30分於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進行,共有15位家屬到場參加,本局法規小組人員均派員到場提供協助,法官請家屬一一陳述意見。 下午16時15分關懷小組確認明日參訪「臺鐵安全改革-優化行車安全防護及全面監控系統會議」相關長官、人員及細節。 三、下午18時由局長率主秘、法規小組、律師團、運務處等單位人員與受傷旅客家屬及律師討論研商補(賠)償案,約定時間雙方再開會研商。 二、下午15時30分立法院陳椒華委員在立法院103會議室召開受傷旅客李○補(賠)償金協調會,交通部由胡簡任技正率部內同仁與會,臺鐵局由杜局長率主秘、法規小組、律師團、運安處等人出席,對尚未有共識的項目由臺鐵局再研擬方案,擇期再召開協調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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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部修正「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及「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等5項防疫管理措施,並自111年12月1日起生效。 三、本局與日本鐵道總研(RTRI)辦理110年技術交流網路研討會(應用創新科技加強天然災害防範),以提升本局安全。 二、為提升行車安全,本局自110年11月2日至8日辦理第75屆行車保安、站車秩序檢查週及加強鐵公路平交道安全宣導。 一、為因應228連續假期疏運,今日下午13時30分起至2月28日下午21時30分止,本局成立「一級營運管制中心」,於連假期間及時處理應變異常狀況。 交通部鐵路局2023 本局於6月25日23:00至6月26日06:50止由專案工程處辦理沙鹿-龍井間山腳排水橋改建工程路線切換,於時間內順利完成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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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任秘書於下午2時主持關懷小組第62次會議,會議中討論法院將於7月將開始分批傳喚「0402臺鐵第408次列車事故」罹難旅客家屬陳述意見,本局如何配合事宜。 下午2時由陳主任秘書召開0402事故關懷小組第65次會議,會議中討論事故追憶園區規劃情形,交通部、臺鐵局與受傷旅客所提訴求辦理情形及目前補(賠)償相關作業進度。 二、下午14時由主任秘書召開關懷小組第71次會議,會中研議8月2日第3方監督機制籌備小組準備情形、專案工程處就「富岡員工訓練所新建工程」有關設計事故館平面圖、動線圖、期程規劃及事故相關列車吊裝說明等事宜及補(賠)償相關作業辦理情形及進度。 一、今日上午9時30分由陳副局長召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邊坡全生命周期維護管理(預警及維護管理系統統包工程)專案推動協調小組第16次會議」,會議中討論邊坡預警系統啟用日期、注意事項及教育訓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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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班46人、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2班91 人、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班48人、急救人員教育訓練3班144人、營造業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班30人,以提升勞工安全衛生知能,落實自主管理與自動檢查工作。 此外,就是高鐵局帶進來的業務,1990年,交通部成立「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1997年改制為「高速鐵路工程局」,1999年,高鐵 BOT 的方向確定,高鐵局轉為政府監督高鐵建造營運的機關,並且承接省住都局的四都會區捷運系統規畫(參考)。 高鐵局則成立於1997年1月31日,前身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原本的任務為高速鐵路建設規劃與執行及各項工程,1999年7月1號,接辦原由台灣省政府住都處負責的桃園、新竹、台中、台南四都會區捷運系統建設,至2018年,與鐵工局合併。 交通部鐵路局 交通部鐵路局2023 「新奧工法」其基本原理係利用隧道開挖後,岩體本身自持力所形成的岩石拱效應,並配合輕型鋼支保、噴凝土以及岩栓等半剛性支撐系統,使周圍岩體因應力重新分配而達到新的平衡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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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院蘇院長及交通部王部長重視璨樹颱風遠離後及中秋連假前,鐵路汛期防災整備及邊坡改善工程執行情形。 二、上午10時與家屬黃OO,在彰化家完成協議書簽署手續,並同時給付(支票),由臺中運務承辦人及彰化站關懷員在旁協助。 本局經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獲得核配1933號碼為緊急通報電話,經國內8家電信事業完成建置及設定完成,並經測試後於本日上午10時完成開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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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時50分將本局訂於『2/25(星期六)上午9時30分在臺鐵局5樓第一會議室召開擴大辦理「臺鐵安全改革外部監督第一次會議」』的開會通知傳送至家屬及傷者群組審視。 一、上午9時55分接獲松山站關懷員通報外籍旅客家屬均已表達和解意願,後續本局各關懷員積極關懷及辦理後續協調事宜。 一、上午8時20分松山站通報美籍罹難者家屬希望能在和解簽署前,再與臺鐵討論尚未釐清的事項,並約定2月24日上午8時30分~9時30分進行視訊討論。 交通部鐵路局2023 本局「112年清明連續假期疏運計畫」業奉交通部備查,自即日起由各單位於連續假期前積極落實相關運具設施之安全檢查及辦理旅客疏運與各項防疫工作。 (六)車站站內大廳(含跨站式車站候車室)及1樓以下場地之出借,除常態性之場地出借外,應事先會同車站、電務等相關單位會勘,出借場地之位置、所需用電及場地使用相關規定事項,除依本須知規定外,並應配合會議紀錄辦理。

二、今日下午3時30分由陳主任秘書召集0402事故各分組人員討論如何籌備「0402事故週年追思會」事宜。 二、下午2時由陳主任秘書召開「0402臺鐵第408次事故」關懷理賠例行會議,會中討論0402事故周年追思會議籌備情形。 二、下午2時關懷小組例行會議中研討紀念公園辦理情形及追思會辦理情形,並討論對受傷旅客和解、核銷及需要協助事項。 交通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於今日對本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臺東線K140+850及K145+960邊坡整治工程)」辦理查核作業。 今日下午2時由鐵道局徐組長、臺鐵局營運安全處林處長共同召開「臺鐵總體檢報告所列改善事項辦理情形解除列管原則」第18次討論會議。 一、今日上午9時30分由營運安全處處長主持本局「111年第2次規章程序小組會議」,會中除討論鐵路行車規則修訂後,本局配合修訂相關規章條文外,亦針對近期地震頻繁本局行車方面SOP修正及相關施工應注意像滾動性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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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意識,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於111年針對「臨軌作業安全」製作數位教材影片2支,請本局相關單位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觀看。 因應花蓮-臺東間受地震影響,路線不通,本局一級應變中心持續成立,統籌指揮、應變相關旅客疏運、列車調度及搶修進度。 交通部鐵路局2023 陳副局長亦視察了車埕站增設第2月台工程,該工程完工啟用後,可以雙側開車門讓旅客快速下車,亦可利用新設之月台直接通往車埕小學堂及遊客中心,免去繞遠路之辛苦。 一、交通部賴參事明煌現場督察南迴線K11+100~K12+600、南迴線K13+945~K20+027及南迴線K20+670~K23+364 共3處風險邊坡,指示枋山4號隧道口有異物侵入之虞,儘速完成相關防護措施。

為落實本局僱用保全員協助平交道安全工作之勤務管理,於111年5月26~27日邀集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督導考核臺中地區轄管平交道,以維平交道行車安全。 交通部鐵路局 局長今日上午視察花蓮地區端午節疏運情形,分別視察花蓮車班組、花蓮機務段、花蓮車站,針對疏運情況、旅次運量、防疫分流管制、人力運用及機務段新車逐漸到位之維修能量特別去了解,並慰勞出勤同仁。 二、下午4時30分由交通部林司長召集本局、鐵道局及專家學者等委員針對111年6月11日「臺鐵鳴日號列車行經南平萬榮段發生晃動之第1次行政調查」會議。

交通部鐵路局: 臺灣鐵路公司

(十一)借用人應隨時維護場地及周邊之整潔,並視活動規模提供足夠數量之流動廁所,其相關清潔費由借用人負擔,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其罰款亦由借用人負責。 (八)借用期間應善盡公共安全之責任,所有物品、設施、人員,由借用人投保公共責任險,本局不負連帶責任,活動範圍內應備妥消防滅火器材,數量依實際情形自定。 (七)婚喪喜慶、政治性、政黨(如選舉、政治性演講、造勢等)等活動或其他足以影響旅客出入、營運設施安全、本局形象及周邊環境安寧之活動,不予出借。 借用人得自備發電機使用,或裝設分表按臺電公司計費標準及使用度數核收,若不依上述方式辦理,得按使用器具、燈具耗電量計算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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