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卡15大著數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Dave on October 26, 2020

請假卡

勞基法並未對「工作時間」做定義性規定,工作時間應可解釋為勞工處於雇主指揮監督支配下提供勞務之時間,並包括勞工在雇主明示、默示下提供勞務之時間。 請假卡 就此意義而言,工作時間不僅包括勞工實際提供勞務之時間,亦應包括勞工係處於雇主得隨時指揮監督命令其提供勞務狀態之時間在內,較為合理。 2020年1月1日上路的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即「工時推定」條款。 如果想要在人事資料表就能夠看到每個人的工時、加班及請假紀錄做得到嗎? 透過建立參照子表格就可以將其他張表單中與該名員工相關的所有資料彙整在子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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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資料表是人資模組的核心,其他人資表單都會連結到這張,因此不論安裝任一張表單,人事資料表也會一併安裝,而其他三張表單則是可以獨立安裝的。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開始日期在每月28日前,請假週期在10天以上的員工,始假日上月工資按實際工資的40%發放,若實際工資的40%低於960元,則按960元發放(員工本人簽字方可發放),剩餘部門在員工上班後的第二個月發放。 每月15日和25日,行政人事部將公司管理人員《上月請假彙總表》交財務審計部,每月25日各事業部及設備物流部生產線由班組將《上月請假彙總表》提交部門、財務審計部、行政人事部。 請假卡 💡 答案: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要「事前」、「親自」用「口頭或書面」向雇主說明請假理由和天數,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也可以要求勞工提出相關證明,因此請事假時,若老闆要你說明請假理由或證明文件,是不違法的! 另一方面,若有緊急事故無法親自請假時,勞工也可以委託其他人如同事、家人等代辦請假手續的。

請假卡: 請假作業

但跟特休天數比較不同的是:不論公司是採曆年制或週年制,也不管勞工是年初、年中或年末到職,只要有合理事由,依法當年度就有14天的事假可請,並不會因為因為到職日按比例壓縮事假天數。 本網站之圖片、文章等內容,屬著作權人擁有,任何人未經授權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利用、使用、轉載、散布、出版或傳播,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

  • 人事資料表是人資模組的核心,其他人資表單都會連結到這張,因此不論安裝任一張表單,人事資料表也會一併安裝,而其他三張表單則是可以獨立安裝的。
  • 因為它其實是人事資料表的多版本表單,意思就是為同一張表單建立了多個使用介面來因應不同的需求,但背後的資料是共享且相互連結的。
  • 喪假:直系親屬去世,享有5個工作日的喪假,其他親屬去世,享有1個工作日的喪假,喪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
  •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 為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程序,保證考勤制度的連續性和規範性,加強人事管理, 在保證員工的利益同時規範員工行為。
  • 但跟特休天數比較不同的是:不論公司是採曆年制或週年制,也不管勞工是年初、年中或年末到職,只要有合理事由,依法當年度就有14天的事假可請,並不會因為因為到職日按比例壓縮事假天數。

在子表格欄位 (緊急連絡人、工作經驗、教育背景) 中,你可以建立一對多的資料,像是一名員工可能有多個不同的工作經驗及學歷。 所有出國行程,除具必要性及急迫性之特殊理由,於行前專簽校長核准者外,一律不准假。 此外,提醒大家勤洗手、視需要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並儘量避免外出及前往公共場所。 保護全校教職員工生之安全健康,是大家的責任,讓我們共同努力做好防疫工作。

請假卡: 人資管理範本集合:輕鬆彙整人事資料、請假出缺勤

員工調休要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經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調休(請假、公出單上必須註明公司安排,否則以調休半天論)。 💡 答案:在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中有提到:「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意思是事假最多放14天,且是不支薪的假。 然而,現在也有越來越多公司給予員工福利優於法令規定,給予不扣薪事假,考量人總有不方便的時候,小編也覺得這些公司十分人性化。 這篇文章會介紹 4 張基本的人事管理表單,包含:人事資料表、工時表、加班申請單、請假單,並且補充說明員工通訊錄 (在行政分類中) 是怎麼設計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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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約定並經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如超過前開法定正常工時,則該等之基本工資應按時數比例增計,並非仍以每月基本工資數額為限。 雇主如使勞工於約定之正常工時外延時工作(加班),即應依該法24條規定給付延時工資(加班費)。 有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之基本工資及延時工資相關規定,可連結本部網站/常見問答項下查詢。 員工休息日加班可與平時正常工作日調休,申請調休的最小單位為半天(上午時間段和下午時間段),公司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安排員工不定時調休。

請假卡: 人事表單

車間主任請假批准權限:1天由部門副經理審批(副經理不在由部門主管審批);5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10天(含)以內由分管經理審批;10天(含)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一線員工請假批准權限:1天由班長審批;2天由車間主任審批;3天(含)以上由部門副經理審批(副經理不在由車間主任審批);10天(含)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批;20天(含)以上由分管經理審批。 舉例:A依照勞基法請事假,從週一請到週五,但週三剛好是中秋節,所以A實際請的事假天數是4天(週一、二、四、五),事假休完剛好碰上六、日,是公司的休假日與例假日,那麼A可以繼續休下去,隔週一在上班。 換句話說,凡事有妥善計劃,再根據該計劃去執行,在計劃執行中能隨時加以考核並修正該計劃,如此週而復始才能使企業隨時因應當前局勢,掌握贏的策略,並立於永續經營的不敗地位。 台灣唯一曾歷練法官、勞動局長、金控公司董事職務的律師,有著自各個角度觀察勞資糾紛的豐富經驗,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金融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為主要執業領域,目前並擔任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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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首重管理,經營管理可以當作一項工程來看,美國經營專家阿爾賓‧布勞恩的計劃(PLAN)→執行(DO)→考核(SEE)學說,應該是最為一般大眾所耳熟能詳的一種經營管理學說。 在Excel模板庫下載一員工考勤記錄表(檔案 -新建 - 模板庫中搜考勤)。 選擇不同的年份和員工後,可以顯示該員工的所有工作、考勤資訊,一目瞭然。 婚嫁、喪假、年休假同時實施的,必須合併執行,婚嫁、喪假、年休假與春節假期一同享受時,其路途時間包括在假期內。 工傷假:根據指定醫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提出的建議,確定1-24個月,嚴重工傷或職業病需要延長的,最長不得超過36個月,工傷醫療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婚假(須出示結婚證):婚嫁5天,晚婚(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的增加2天,假期享受基本工資,超過天數按日常平均基本工資1.5倍倒扣。

請假卡: 請假須知事項

請假人員在單據上填妥請假日期(單據上請假日期應從起始之日到結束之日止,並在單據上註明請假期間包含的公休、調休天數)、請假事由、假別後按照批假權限交由相應主管人員審逐級審核批准。 為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程序,保證考勤制度的連續性和規範性,加強人事管理, 在保證員工的利益同時規範員工行為。 但假設特休用盡(或還沒有特休),勞工請的事假也已經超過14天,倘若經過協商,老闆還是不願意,其實是可以拒絕讓勞工繼續請假的,這部分可能要請勞方特別留意。 雖然法律上只用兩項條文就說完了勞基法事假規定,但其實在職場上請事假規定有很多眉眉角角,這篇文章會講解更多詳細資訊,快跟著律師一起看下去。 至於要如何分辨真正的「扣薪」與「不給薪」,兩者差在「有沒有付出勞力」。 扣薪是勞工有付出勞力、提供勞務,但是原本應該要領到的薪資被扣掉了;不給薪是勞工沒有付出勞力、沒有提供勞務,所以老闆也不用給勞工薪資的狀況。

Step2:薪資查詢請登入資訊系統(wac)→開放查詢→計畫人員差勤系統(簽到退、請假)及薪資查詢→輸入帳號密碼:皆為身份證全碼→找到合約編號,查詢薪資明細及薪資給付日。 關於全勤獎金的扣發規定,在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有規範:「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 雖然勞基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協議,但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不過這是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範圍內應得的工資」。 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15047號函釋曾對此解釋,若請事假天數超過法定天數,可用特別休假來抵充,但若特休已用完或沒有特休的勞工,處理方式可勞資雙方另外協商。 勞動部也舉例,已今年2023年為例,勞工若請事假一天,其當月薪資不得低於25,520元(即26,400元-880元)。 但勞工在工作一定時間後,需有休息時間(勞基法第35條參照),而休息時間係指勞工得自由活動,不受雇主指揮監督支配之時間,故休息時間並非工作時間。

請假卡: 資料下載區

員工在離開公司前需填寫《員工請假(公出單)》,部門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審批權限進行簽字審批,經批准的《員工請假(公出單)》第二聯交於行政人事部,保安根據人員與貨物出廠單予以放行。 雖然勞工向公司請事假時不需要老闆「同意」才可以休,但不代表勞工就可以隨便請隨便休,如果沒有完成公司規定的請假流程,就不算請假成功,上班時間未出勤,雇主記勞工曠職也是在情理之內。 💡 答案:勞工因臨時有事須連請事假多天,剛好碰到國定假日或例休假日的日期可以扣除嗎? 根據內政部74年4月27日(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函釋,勞工請事假期間遇到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都應不計入請假天數內,也就是說遇到這些天數可以扣除事假天數,雇主也要照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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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勞工請事假的規範跟其他假別一樣都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為提供事業單位就在外工作勞工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參考,勞動部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及「居家照顧服務員轉場工時紀錄指導原則」供各界參考。 招募面談、任用考核、教育訓練或人事異動,建立流程與規範得減少差錯有所依循。 104人力銀行為您整理相關實用表單範本,人資行政必備之「員工請假卡」,依企業需求自行調整,歡迎取用下載。 請假卡 套書以『新企業表單應用範例』為名,集經營管理表單實務於一爐,以簡明淺顯的表單格式,列示出企業各相關單位管理工作上具體可行的實用表單範例。

請假卡: 計畫人員

遇有審批人員外出時可由審批人員的主管代批,部門直屬領導外出時,由部門內其他高層領導代批,部門內高層領導僅一人時,由行政人事部的分管經理代批,行政人事部的分管經理亦外出時由總經理代批;若公司高層領導都外出時,則由行政人事部經理代批。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本部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附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勞雇雙方之勞動條件係依約辦理。 總之,表單不僅為企業事務作業流程之表徵,更是企業規章之具體表達工具。 💡 答案:文章開頭的案例,主管說勞基法規定要提前三天請事假是錯的! 事實上,《勞基法》中並沒有事假應幾天前申請的相關規定,若員工真若遇到緊急、臨時的事件應斟酌准假。 2.依勞動事件法第38條工時推定效力,若出勤紀錄顯示工時高於正常工時,則雇主否認指派或容認勞工加班由雇主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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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官員同步指出,如雇主執意要求員工在請假半天時應連同休息時間計算,此舉將違反請假規則,更會產生工資未全額給付的問題,產生更多爭議。 請假卡2023 其中:1.一線員工當天請假、公出的,在離開公司前應將《員工請假(公出單)》放置於指定的“請假公出單信箱”內或交至行政人事部。 2.公司管理人員當天請假、公出的,在離開公司前將《員工請假(公出單)》交至行政人事部,如有特殊情況,可在返回崗位的1各工作日內將《員工請假(公出單)》交至行政人事部。 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或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情事。

請假卡: 員工通訊錄

它是一套完整且實用的企業表單工具書,也是員工教育訓練的好範本,它將是您的良師益友,導引您登堂入室,步上成功的坦途。 💡 答案: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規定提到:「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但事假並沒有列入不扣全勤獎金的假別,因此雇主扣全勤獎金並不違法。 雇主也可以事先約定好請事假不扣全勤獎金、按請假天數扣一定比例全勤獎金等作法,就能依照約定去執行。 🔸 案例二:也有法官認為事假並非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例假或休假日,因此要判斷請事假是否合法,除了要考慮這件事情是否需要勞工親自處理,也要綜合考量勞工的工作性質、有無代理人以及是否會影響到公司的運作(註4)。 臨時請事假恐怕會對排班制的公司人力調度造成困擾,同事要幫忙代班也可能會感到錯愕,然而,生活中總可能有突發急事需要我們去處理,因此必須了解法令中對員工請事假的權利細節,以下用一個實際例子幫助你了解事假常見的相關問題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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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時、加班及請假紀錄,將資料電子化後就能夠快速搜尋並統整每位員工的工作狀況,且可以自動和對應的人事資料表資料連結,幫你省去複製、貼上,和繁瑣的行政文書處理時間。 公司主管轉述人資單位的回應:由於《勞基法》第35條規定:「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因此半天假就是應納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合計「4.5小時」;此番解釋讓他大感意外,因此向勞動單位詢問解答。 近期有勞工反應,因身體不適向公司請假半天,公司竟要求假單內的請假時數應為包括休息時間半小時的4.5小時,狀告主管機關後,勞動部做出解釋:勞工請假只需針對「工作時間」才有義務,《勞基法》規定的每繼續工作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不需在請假時納入那30分鐘休息時間。 勞動部指出:勞工如請假只需針對「工作時間」才有提出告假義務,即便《勞基法》規定的每繼續工作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也不需在請假時納入那30分鐘休息時間(因原本即並未提供勞務)。 員工的請廠家期間如需電話請假,須用當地的固定電話打本部門領導手機續假,同意後方可續假,若不是當地固定電話一律不準續假,到崗後24小時內須向所在部門、行政人事部出具往返車票或機票等證明,並補辦相應手續。

請假卡: 加班申請單

在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中有規定,員工請假時應事先親自告知公司請假理由和天數,但如果遇到緊急事故,仍然可以委託別人來辦理,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法律給予勞工請事假的權利,相對就會有應盡的義務,因此公司可以規定合理的提前請假天數規定,或要求員工補上證明,一般公司也都會訂定請假流程,因此員工也應盡力配合,若沒有依公司請假規則完成請假手續,實務上也是可能構成曠職,公司可不給薪,或依法終止雙方勞動契約(註2)。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6,400元,上開基本工資係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之上限為計算基礎。

所以想看懂表中公式的含義需要先看公式 - 公式管理器中看一下定義名稱的具體資訊。 喪假:直系親屬去世,享有5個工作日的喪假,其他親屬去世,享有1個工作日的喪假,喪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 產假: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須出示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請假卡2023 請假卡 女員工懷孕流產根據正規醫療或計生部門的證明,並根據醫生建議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班組長、車間統計等車間管理人員請假批准權限:1天由車間主任審批;2天由部門副經理審批(副經理不在由車間主任審批);5天(含)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批;10天(含)以上由分管經理審批;20天(含)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請假卡: 表單下載

『新企業表單應用範例』套書,是特別針對企業在實務運作上遭遇的管理表單問題,所發展出來的表單工具套書;它包含了總務、人事、財會、銷售、工廠、品質、旅館、餐廳等,企業相關管理表單範例都涵蓋在內,堪稱完整之企業表單實務範例工具套書。 現代的企業經營管理觀念即是建立管理上之標準化,以及基此觀念所規劃設計出企業經營管理的標準作業模式。 將作業予以系統化、制度化及一元化,對於作業效率的提昇,員工士氣的提振,公司權責的劃分,市場網路的開拓,風險負擔的減少以及公司形象的建立等,確實有莫大的幫助。 蘭色說:這個考勤表模板裡使用了大量的定義名稱,估計很多人看了都會頭暈。

  • 近期有勞工反應,因身體不適向公司請假半天,公司竟要求假單內的請假時數應為包括休息時間半小時的4.5小時,狀告主管機關後,勞動部做出解釋:勞工請假只需針對「工作時間」才有義務,《勞基法》規定的每繼續工作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不需在請假時納入那30分鐘休息時間。
  • Step1:簽到退請登入資訊系統(wac)→開放查詢→計畫人員差勤系統(簽到退、請假)及薪資查詢→輸入帳號密碼:皆為身份證全碼→找到合約編號,並依合約約定工作時間簽到退。
  • 『新企業表單應用範例』套書,是特別針對企業在實務運作上遭遇的管理表單問題,所發展出來的表單工具套書;它包含了總務、人事、財會、銷售、工廠、品質、旅館、餐廳等,企業相關管理表單範例都涵蓋在內,堪稱完整之企業表單實務範例工具套書。
  • 在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中有規定,員工請假時應事先親自告知公司請假理由和天數,但如果遇到緊急事故,仍然可以委託別人來辦理,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勞工請事假的規範跟其他假別一樣都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其他部門基層管理人員請假批准權限:1天由部門主管審批;3天(含)以內由部門副經理審批;5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7天(含)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公出單)》;《員工請假(公出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為留底聯,第二聯交行政人事部),各部門經理(廠長)、車間主任、班組長處各放一本,並要求各部門專人領用並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放置,用完時,請將存根聯交至行政人事部,比舊換新。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諸如徵才方面「招募面談」、企業員工「任用考核」、員工定期「教育訓練」或離退「人事異動」等相關行政事項,建議建立流程與規範而有所依循、減少差錯。

請假卡: 人事表格-台北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公司、記帳士、公司設立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以P客運駕駛員請求加班費案(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9號)為例,駕駛員甲主張之每日工作時間應以公司所製作「仕業表」(即班次表)上所記載之全部時間(即第1班出車至最後1班到站)計算,亦即行車班次與班次間之間隔待命期間,均應計入工時。 請假單上方可以直接填入假別資訊,下方的區塊選擇員工資料編號就可以帶入該名員工的相關資料囉!

這張表單基本上就是電子化的員工資料卡,可以很直觀將資料填入各個欄位中,如果有些欄位不符合公司的需求,你也可以彈性地新增或刪除欄位。 年休假: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休年休假的,須提前10個工作日申請,獲批後方可執行,參照公司福利管理制度執行。 病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的,假期享受基本工資,超過30天的部分無基本工資。 病假一天(含)以內,根據病歷卡予以准假;病假超過一天,根據醫生建議及公司安排給予合理的病假天數。

舉例,A在3月1日到職、B在6月1日到職、C在10月1日到職,只要有需要且有合理事由,ABC當年度都有14天的事假天數。

在此,若為使勞工能隨時立即地提供勞務,則對其停留處所加以限制,似屬難免。 此外,由於有相當高的機率,並無須勞工實際提供勞務,因此基本上並無必要限制其活動。 由於在此勞工提供勞務的密度、身心健康的耗損顯較正常工作時間與備勤時間為低,我國學說及實務見解多認為屬於工作時間。 《勞動基準法》第 43 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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