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薪日2023詳細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Tim on October 9, 2018

雙薪日

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以保障暑期工讀生的工作生活安全,切勿因學生已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醫療照護,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 因此如果老闆算月薪給你時,如上述案例每日只做4小時的話,依法來說(等同每日工時8小時為基準的一半比例),只要給付12,625元即可符合基本工資規定。 所以工讀生一天正常上班8小時後,延長工時(加班)不能超過4小時,其規定跟一般員工相同,而加班時數也是能請領加班費喔。 3.調移除了必須經勞工「個人」同意之外(建議不要用一次性概括性同意取代),還須讓勞工或主管機關能夠檢視國定假日的天數並未減少,因此在班表或行事曆上必須可以明確看到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放假日期。

雙薪日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 因此若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而且彈性放假日因未完成變形程序,該日所有員工理應出勤)。 雙薪日2023 1月1日即為一般俗稱的「元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屬於內政部法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當天依法應給假並給薪。 雙薪日2023 另外,針對排班制的勞工,若在國定假日已排例假、休息日,雇主應該讓員工在「其他工作日」補假一日。

雙薪日: 清明連假仍要上班?計時工領雙倍薪…排班制員工只能乾瞪眼

如雇主本有常態性的勞務需求,與勞工協商每月固定出勤時數,並給付固定工資的話,屬於按月計薪形式,依照 111年1月1日起實施之基本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 🙆‍♀️若新人妹當天出勤8小時,加班費=(150元X4/3X2小時)+(150元X5/3X6小時)=1900元。 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於本(110)年5月6日提出「助圓夢、安心生國家跟你一起養」三面向政策,特別指示未涉及修法之相關措施於同年7月1日上路。 為推動相關措施,勞動部發布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並增訂「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及「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 對目前未婚的女性上班族而言,平均期待「未來老公」的月薪,可以有55,346元,大約為「官方經常性薪資」(42,968元)的1.29倍,等於要高出29%。 本次的端午連假就是適用「如國定假日遇週二(或週四),將週一(或週五)彈性放假,形成補班」的作法,因此讓6/23(週五)彈性放假,補班日在前一個週末的6/17(週六)。

雙薪日

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如要調度「勞動節補假」的休假日,原本的4月30日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根據規範,由於勞動節補假性職仍屬「國定假日」,若逼不得已在勞動節補假假期當中勞資雙方約定出勤,由於當天屬性為「國定假日」,薪酬計算與平日有異、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休息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現行為176元),以後遇有例假或休息日,只須給勞工休息,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雙薪日: 國定假日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使其於 1 月 2 日上班,出勤 8 小時內,均須「額外」給付 150 元 × 8 小時= 1200 元。 勞動局進一步解釋,如事業單位如與勞工約定1月1日為排定為例假或休息日,可約定1月2日為補假日,形成三天連假,而「1月2日」即屬勞工的「元旦」。 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提供試算資訊: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1 月 1 日元旦當天逢周日,為約定的例假日,除非是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 如果雇主徵得勞工的同意在例假日上班,雇主除了須多給一天工資外,還要多補一天假。 (二)投票日遇工作日出勤B(變形工時10小時):依照原約定班表正常工作時間內,前8小時內按實際出勤時數加給1倍工資;超過8小時,前2小時以4/3倍計、超過2小時以5/3倍計。 以上是《104職場力》小編為年輕朋友整理的打工法律權益大補帖,如果有更多打工相關問題可至勞動部網站查詢,或者「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有提供有關勞動契約、工資、工時、職災及仲介等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如果遇到勞資爭議時也能利用1955進行申訴。 1.2022年兒童節為國曆4月4日(週一),清明節為國曆4月5日(週二),週休二日的上班族可放4天連假。

雙薪日: 勞動節放幾天?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200元為例計算,兒童節、清明節兩天中任一日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200元×8小時=1,600元,等於「原薪資+1,600元」的單日薪水。 請特別注意,6/23的彈性放假屬性為「休息日」(原則上與6/17的休息日對調工作日、調整放假),企業應特別留意調動工作日與休息日的相關規範。 如果是計時員工可以領雙倍薪,至於領月薪、排班制的勞工,除非雇主強制要求出勤,才有雙倍薪或是多給假。 另外,2月26日為休息日,雇主如果需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2月27日則是屬於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必要讓勞工出勤,除了加發一日工資,還需事後補假。

  • 若是工作日不固定的時薪制工作者,將國定假日與沒有出勤義務的日子對調,則對調後之國定假日既未出勤,自不會發放當日工資(蓋時薪制計薪乃以出勤為前提),屬無意義的對調,故建議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就不要再操作國定假日調移,凡國定假日出勤即計給雙倍工資。
  • 特別要注意,經此調整後,1月20日、1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1月7日、2月4日兩個星期六則變成補上班日)。
  • 不過依照不同的狀況,還會有些微不同,底下直接整理成表格,方便夥伴們參考(如下表)。
  • 3.調查顯示:女性期待另一半月入55K,男性理想另一半月薪48K,楊宗斌解讀,依此推算對未婚族來說,組成一個理想中的「雙薪家庭」,合計月收入大概就要十萬塊起跳才足以支應都會區的家庭生活開支。
  • 在夫妻分擔工作角色的同時,潛在於雙薪家庭背後的是家庭中每一個成員的角色調適、觀念的解放與再建構,夫妻間工作與家庭生活與任務的再協商、調整與相互配合(高淑清,2000)。

在排班制下,若國定假日逢勞工休息日、例假日,依勞基法規定, 雇主需要勞工的工作日進行「補假」 ;同時若「補假」當日仍要出勤,則 採用國定假日出勤標準來計算薪資 。 台北市勞動局昨(29)日指出,2023年的元旦是政府指定應放假之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使勞工休假工資照給,如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的情形,需加發一日工資或經勞工同意調整另行休假。 勞工局說明,若國定假日出勤工作時數於8小時以內,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至於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請注意,若雇主與勞工約定出勤,或因特殊產業屬性而在過年期間需要勞工執勤公務,到底該如何計算薪水,或是哪幾天不得要求員工上班出勤呢?

雙薪日: 職場力【兔年春節特輯】,祝您新春行運!

勞動部指出,228當天是屬於國定假日,應該要給予勞工休假,若勞工當天出勤者應該要給予雙倍工資。 今年清明連假假期為4月1日(六)至4月5日(三),上班族能享有連休5天的小確幸,是因為行事曆已將4月3日(一)上班日和3月25日(六)休假日(彈性放假日)對調,經過合法程序調整後,因此3月25日(六)補班日上班就沒有加班費。 雙薪日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四)以雇主使勞工出勤不足8小時來說,將影響勞工參與民族節慶活動、但未必會影響勞工行使投票權。 因此勞工於投票當日出勤不滿8小時,雇主也無須比照一般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內均加給一日(8小時)工資」,故在原約定的正常工時內(已有1倍本薪的時數內),按實際出勤時數加給一倍工資即可。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雇主應照給工資;這次清明有4天連假,其中兒童節(4月4日)、民族掃墓節(4月5日)屬於國定假日。 勞動部也同步提醒事業單位,請注意春節連假若適逢企業的發薪日(如常見的每月5日),呼籲雇主應在可能範圍內,儘量在假期開始前就提前發放薪資,如確定要按照原定日期發放,也務必注意準時轉帳入戶,避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也能讓勞資雙方都能好好過年。

雙薪日: 初二至初四這4天,如出勤應直接領「雙倍薪水」!

2023年過年上班族雖能放長達10天連假,但春假前、放完假後仍有2天周六(1月7日、2月4日)得補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因兒童節、清明節這兩天為國定假日,原本應放假,員工若出勤上班,無論出勤幾小時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 請注意,若雇主與勞工約定出勤,或因特殊產業屬性而在連假期間需要勞工執勤公務,到底該如何計算薪水,或是哪幾天不得要求員工上班出勤呢?

  • 4 月 3 日則為約定的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 首先請企業注意,務必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2月18日之原定休息日與2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 家庭成員若能事先瞭解各階段家庭不同的組成、經濟情形與可能的需求,即早規劃家庭生活並設法排除可能阻礙的因素,便能預防一些家庭問題的產生。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在大缺工時代,不少店家都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需要請打工族、PT人員或工讀生來幫忙,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 雙薪日 原則上,只要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事業單位都可適用,但常會遺漏的情況是「未完成八週變形工時」的申請就直接施行、形同違規。 例如:A的底薪31,000元,交通加給3,000元,全勤獎金2,000元,那麼A的月薪是36,000元。 因此加班費的計算不是用底薪31,000元換成時薪,而是用總月薪36,000元下去換算。 勞動部今(7)日表示,即日起民眾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給付及失業認定,除親自臨櫃申辦外,新增「視訊」方式辦理,失業勞工免出門,即可完成失業認定並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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