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局2023詳盡懶人包!(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Ben on September 19, 2019

台北市交通局

臺北捷運的識別標誌呈六角形造型,上下兩半互為依扶,隱含兩儀六合混元一體瀰漫宇內之意,二「人」字圖案,作雙向奔馳乃人來人往之意,並代表捷運系統堤供民眾運輸之效能,外型有如鳥之飛翔,有捷如飛之意,色彩以藍、白兩色顯示沉靜、清潔與速捷。 根據各語言平等的法令,臺北捷運車站和列車內的廣播從原本木柵線(今文湖線)時期僅播放國語、英語演變為現今依序播放國語、英語、閩南語、客語的情形[m],亦曾考慮於部份車站增加原住民語廣播,但並未付諸實行[n][48]。 臺北捷運廣播系統自通車至今均由孫積祥(國)以及陳惠卿(閩南語)擔當,其中2022年7月22日至7月30日淡水信義線新廣播試辦測試由謝佼娟擔當國語新廣播測試配音(僅301型029/030編組以及381型523/524編組實裝)。 臺北捷運各車站均設有詢問處,詢問處設於各站的穿堂層區,負責一般諮詢、販售各類單程票、一日票、TAIPEI PASS、各式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及處理舊制押金式悠遊卡退卡與其他旅客事務等。 詢問處均備有公共區總監控系統和控制中心聯繫,兼具維持車站系統和乘客安全的功能[41]。

A:持卡人每次於臺北市YouBike站點租車,享前30分鐘免費優惠,超過30分鐘依YouBike費率計算。 A:定期票效期為第一次使用後連續30日,因此每次購買或續購之定期票效期均為30日,無法一次購買2個月以上之定期票。 A:定期票每次搭乘僅限一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如經查證有多人共用情形,將停用該票卡。 台北市交通局 此外,第2人以上使用者將以無票乘車處理,因定期票停用衍生之權益損失將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3.亦可於定期票有效期間屆滿後,擇日重新購買定期票,則重新購買之定期票有效期間將自購票後首次使用當日起算30日內有效(自購票當日起算,須於30日內啟用)。

台北市交通局: 停車管理

1986年6月27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籌備處成立[9],除了準備進行臺北捷運興建工作之外,也逐步進行路線修正。 1987年2月23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稱臺北市捷運局)正式成立[9],建議把藍線延到南港、木柵線改成現在的走法、將淡水線和新店線及中和線分開、增加維修軌,就成了第二版“初期路網”,走回原本BMTC的規劃方式。 台北市交通局2023 1990年初才加入內湖線和土城線,初期路網到此才正式計畫完,並在遠期路網留有環狀線第一階段及南環段(當時為木柵線支線)、台北捷運紫線(林口—桃園機場)之雛形[7]。 此路網的特色是由數個L型路線環環相扣,在市中心區格狀路網有12處轉乘站,旅客可以多元選擇適宜轉乘車站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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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高12層、地下2層,是開放式辦公場所,樓地板總面積計有19萬5千多平方公尺,約相當6萬坪,30餘個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進駐,在此辦公的臺北市政府人員共約有6千人。 1920年臺北設市初期,先以城北小學校部分校舍作為臺北市役所的辦公廳舍。 1945年台灣光復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由於原臺北市役所廳舍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充作辦公廳舍,甫成立的臺北市(省轄市)政府改以舊建成國民學校校舍作為辦公場地。 1980年,信義計畫區開始進行開發,臺北市政府選擇於此興建臺北市政大樓。 目前,臺北市政府的「所屬二級機關」皆為所屬一級機關的下設機關,臺北市政府並無直屬的所屬二級機關。

台北市交通局: 臺北市政府

另使用SuperCard 超級悠遊卡者亦可於 Easy Wallet 悠遊付 App進行線上購買(詳細購買流程,可至悠遊卡公司官網查詢);使用Samsung Wallet悠遊卡者亦可於Samsung Wallet App線上購買。 2.使用Easy Wallet 悠遊付 APP 線上購買。 站名譯音方面,臺北捷運通車時,除淡水站則參考西方各國自荷西時期以來的名稱Tamsui[63]寫作Tamshui[64]、人名採用其慣用拼法外,皆採用當時慣用的威妥瑪拼音或郵政式拼音[65]譯寫。 2003年臺北市政府決定改採漢語拼音[66],花費約1700萬元新臺幣將各站名拼音進行更改,淡水亦被改為Danshui,惟臺北因已為國際通用,仍拼為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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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各車站月台皆設有LED顯示器和電漿電視,顯示列車預計到站時間。 中和新蘆線、信義線和松山線除上述設施外,新增了電子看板,透過LED箭頭燈號顯示相鄰車站的列車行駛概況。 2012年9月30日新莊線忠孝新生站-古亭站段及東門站正式通車;開通近14年的中和線不再經新店線連通至淡水線,改銜接新蘆線,統稱為中和新蘆線。 中和線列車班次因此增密一倍,而原北投站-南勢角站路線則改為北投站-台電大樓站。

台北市交通局: 營運與服務

臺北縣(今新北市)當時依中央政府的標準採用通用拼音,因此位於境內的車站會加註通用拼音的拼法[67][68],後因2009年中華民國政府改以漢語拼音為標準英譯,臺北縣亦跟進,故原加註之通用拼音皆已去除。 2011年6月,內政部地政司以具有歷史悠久及特殊意義兩項原則,將淡水的譯名恢復為Tamsui,臺北捷運亦配合更改[69]。 命名的主要原則,係以所在地附近之地名、街道、地標或名勝古蹟為主[60][61][62]。 目前雙站名的車站僅有台北101/世貿站,以及未來信義線東延段的廣慈/奉天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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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興建期間傳出許多負面消息,其中木柵線(今文湖線)可以說是最飽受爭議的路線。 除了土建工程出現瑕疵外,試車時更問題不斷,最甚者為1993年試車時發生2次的火燒車事件[12]。 由於合約問題,在1993年的商務仲裁判斷下,臺北市捷運局須賠償馬特拉16億4千萬元[7]。 以上種種都使得臺北捷運成為當時政治人物的爭辯話題,與臺北市民所詬病的對象,甚至傳出拆除臺北捷運的聲浪[13]。

台北市交通局: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列車編製為1組3輛,2組共6輛為1列;新北投支線、小碧潭支線的列車是單組3輛1列。 新北投支線營運初期均是使用6節車廂編組列車運行,由於運量噪音問題後來即改為3節;小碧潭支線由於配合月台本身設計就是以3節車廂模式載客,直到3節編組列車採購並上線營運之前,先用6節編組列車的前3節載客。 台北市交通局 雖然使用列車自動運行系統(ATO),但仍配置有駕駛員(通常為1名)[ah]。 臺北捷運列車皆為動力分散式的電聯車,以第三軌供電(750伏特直流電)方式推進[70],並搭載列車自動運行裝置,可以在無人駕駛(有時有司機監控)下自動開停車和自動開關門。 當駕駛室有司機的時候,可以由司機負責開門和關門,關門後按下啟動按鈕,列車便自動開車,並根據訊號系統的指示來行車,到達停車站時自動停車。 東門站為橘線及紅線之轉乘站,BMTC原先規劃兩線的另一轉乘站民權西路站亦為跨月臺轉乘設計,後來實際興建時取消,因此臺北捷運的同月台平行轉乘服務不會形成雙胞胎轉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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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推展运输规划业务机能,1998年9月1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第一科改为“运输规划室”,同年7月16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成立“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 1973年5月,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成立,原台北市政府建设局交通科与台北市观光事业管理处、台北市公共汽车管理处、台北市监理所、台北市汽车驾驶训练中心改隶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前身為松山線車站章,延續松山線車站章格式,站名中英文並存。 台北市交通局 松山線之松山、南京三民、台北小巨蛋、北門站戳圖案無修改,其他轉乘站更改顏色與形狀,信義線站戳圖案調整站名呈現。

台北市交通局: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車站啟用後名稱少有變動,僅有因應臺北縣升格新北市,將「新店市公所站」更名為「新店區公所站」;以及松山線通車後,為避免與南京東路上其他車站混淆,將「南京東路站」更名為「南京復興站」兩個特例。 部分車站雖在規劃階段已有命名,但仍在正式營運前變更,包括紅樹林站[y]、明德站[z]、亞東醫院站[aa]、大橋頭站[ab]、南港軟體園區站[ac]、南港展覽館站[ad]、信義安和站[ae]、台北101/世貿站[af]、台北小巨蛋站[ag]。 為便利自行車民眾搭乘捷運的便利性,於北捷路網大部分路線/車站提供開放自行車乘車服務,自行車民眾可搭乘電梯及無障礙坡道,向詢問處購買「人車同行票」,並僅限於頭尾車廂之1-1、1-2、6-3、6-4號門上下車(支線為1-1、1-2、3-3、3-4號門)。 除了文湖線外,其餘路線皆於列車進站前播放各路線專屬之進站音樂,唯獨於平行轉乘車站與非地下車站,無設置進站音樂。 台北市交通局 台北市交通局 為服務視障乘客,提供車門開啟方向指引,2008年臺北捷運公司增加電聯車開門方向語音廣播服務(僅有國語)。

  • 臺北市交通核心目標為「共享、綠能、e化、安全」,持續辦理各種推拉式公共運輸政策,以鼓勵綠運輸使用。
  • A:定期票效期為第一次使用後連續30日,因此每次購買或續購之定期票效期均為30日,無法一次購買2個月以上之定期票。
  • 2000年初期,台北市捷運局提出淡海輕軌及安坑線可行性評估;2012年12月11日,受新北市府委託展開台北捷運系統三鶯線綜合規畫。
  • 悠遊卡電子錢包之儲值金額如果足夠支付定期票票價,自動售票加值機將直接由悠遊卡電子錢包扣除定期票票價並完成定期票之設定。
  • A:使用車站自動售票加值機購買定期票時,請依畫面指示操作。
  • 初期採用由法國馬特拉設計和製造之VAL256電聯車、機電、號誌系統[71]。

初期商業活動因車站內完全設為禁食區,因此木柵線(今文湖線)各車站原本僅設一般書局、報攤等報章雜誌類小型商店。 後因禁食區範圍縮小至付費區內,目前許多車站的非付費區得以設置各種類型的商店,部份車站周邊亦設有地下街或商場,提供多元的商業活動。 2006年5月31日捷運板橋線第二階段延伸和土城線完工通車,全長7.2公里,板南線終點站由新埔站南移至永寧站[17]。 A:定期票退票金額將以定期票票價扣除經過日數之單日扣減基準金額(第一日為180元、第二日起每日130元)及退票手續費20元後,退還餘額至悠遊卡電子錢包。 經過日數係指定期票啟用當日起算至退票當日止之日數,如不敷扣除者將不予退費。 2.悠遊付:原定期票有效期間屆滿前 10 日,於Easy Wallet 悠遊付App 辦理線上續購。

台北市交通局: 交通資訊

臺北市交通核心目標為「共享、綠能、e化、安全」,持續辦理各種推拉式公共運輸政策,以鼓勵綠運輸使用。 近來共享運具在全球盛行並逐漸普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為降低私人運具持有,期透過共享運具提供民眾彈性的運具選擇方案,一車多人使用以減輕停車需求,並將共享運具定位為公共運輸之輔助運具,以彌補公共運輸不足或不均之缺口。 台北市交通局 交通局表示,為有效監督管理共享運具業者,已制定「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並採申請許可制,藉由審查營運計畫書、簽訂行政契約方式規範業者,避免共享運具妨礙道路交通,以維護市容、使用者權益及公共安全秩序。 另共享運具業者為管理使用者,除鼓勵於還車時拍照,亦建立違規記點制度,以違規積點方式管理用戶使用資格,並持續加強向使用者宣導遵守交通規則及正確使用共享運具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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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悠遊卡電子錢包之儲值金額不足,會先出現加值畫面,並計算須加值金額。 待您以現金投入足夠金額後,自動售票加值機將扣除定期票票價並完成定期票之設定(多投入之金額會自動轉為電子錢包之儲值金額,不予找零)。 1974年3月,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裁撤,交通运输业务分散于台北市政府建设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台北市政府工务局等单位。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简称台北市交通局、北市交通局),1988年成立,是台北市政府所属一级机关,负责台北市辖内交通相关之执行与规划。

台北市交通局: 自行車請依規定停放以免受罰

路線命名的部份,在規劃時期,各站尚未命名時,多以路線識別色來命名,如紅線、棕線等。 到初期路網興建結束並開始正式營運後,由於路線尚未全線通車,故改以路線區間所主要提供通勤服務的地域的名稱套用至路線名稱。 現在,以地區套用路線的名稱已經為臺北捷運系統的慣例以及被大眾所習慣。 所以,即使全線通車的路線還是以地名為路線名,如已經全線通車的捷運棕線稱為「文湖線」,而非如同高雄捷運以紅、橘線般命名之,惟文書上可自行於括號內補充說明,例如:文湖線(棕線)[37]。 隨著捷運松山線已經正式通車營運,臺北市政府捷運局宣佈營運模式改變,不再有不同顏色路線跨線行駛的情形,而路線名稱和路線編號也於松山線通車前夕的2014年10月11日正式公布[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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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中的跨月臺轉乘設計,始於1980年代的設計階段,中華民國交通部運輸計劃委員會聘請「英國大眾捷運顧問工程司」(BMTC)與中華顧問工程司(今臺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組成計畫小組進行設計。 其中BMTC部分人員為曾經參與香港地鐵設計的英國籍工程師,故將香港的同月臺轉乘設計加入臺北捷運當中,取代了原先部分交會站必須上下樓層、徒步進行轉乘的動線。 目前臺北捷運共有131個車站,其中16個是轉乘車站;由於交會的各路線月台相互獨立,捷運公司和捷運局統計時,將台北車站、忠孝復興、民權西路、忠孝新生、大安、南港展覽館、中山、松江南京和南京復興等9個非平行轉乘站的各路線月台視為多個車站。

台北市交通局: 路線

北投站、七張站與大橋頭站原先定義為轉乘站,隨後更改為普通站,故形狀、顏色有做更換。 信義、新莊2捷運線於東門站交會,共有5條隧道,包含信義線上下行路軌隧道、新莊線上下行路軌隧道和1條共同管道,且設計為平行轉乘,在附近的杭州南路地下以狀似麻花辮的型式縱相交疊[73][74][75]。 該段工程於2005年9月15日隨著信義線動工而展開,2009年1月17日宣告完成[75],由於路幅狹窄、穿越大量地面建築,因此成為臺灣罕見的高難度隧道興建案例,也是首宗於狹小區域內進行多條隧道近距離交疊的工程。 其中最淺者為深達7至8公尺的共同管道,其次為13.4公尺的新莊線上行隧道,最深則為深約25.3公尺的信義線下行隧道[75]。 臺北捷運的品牌標誌(企業識別標誌)則以上述標誌為基礎調整。 臺北捷運依里程收費,單程票價為20~65元,同一組起迄站,皆按最短乘車里程計費。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市制時所成立的「臺北市役所」。 1967年7月1日,直轄市臺北市成立,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 台北市交通局 1968年7月1日,原屬臺北縣的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陽明山管理局的北投鎮、士林鎮併入臺北市(直轄市),確立今日的臺北市轄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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