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流程8大分析2023!(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John on May 1, 2019

修憲流程

同日,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辦記者會,強調「公投綁大選,美國可以,為何中華民國不可以」,諷刺民進黨「公投不能綁大選,修憲公投綁大選」是自相矛盾[95]。 2022年3月25日,第十屆立法院第5會期提出憲法修正案,除了立法院長游錫堃按慣例未投票,國民黨立委李貴敏、鄭麗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未出席,其餘立委皆投贊成票,最終以109票比0票表決通過[7]。 這是中華民國第8次修憲案,也是第一次交由全民複決的修憲案[8]。 (中央社網站23日電)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26日與九合一選舉同時投票。 至於公民複決的門檻,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於1月22日,在國民黨立委持續缺席情況下,將初審通過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委員會,提請院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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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流程: 民進黨「憲改小組」名單出爐,「國家定位、國旗國歌」有機會納入黨版草案?

可能很多人聽過「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那麼,如果這個保障書可以輕易修改,這樣的保障就不大可靠了。 許多國家的憲法是從三輪馬車時代,用到現在有自駕車的時代,除了技術進步也有觀念變遷,隨著時代變遷,很可能會有一些社會現況的變化需要反映在憲法的內容之中,那麼,憲法就可能有修正的必要,例如與時俱進地新增權利。 當然,理想上,公投的前提是人民擁有充分資訊、經過一段時間理性的思辨與對話之後,共同做出重大的政治決定。 修憲公投更應是如此,程序中「公告半年」的設計,正應該是要給全民一個思考與討論的過程,避免只單純成為程序中只背口號投 Yes 或 No 修憲流程2023 的被動員者。 而本次修憲的目的在於,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讓中華民國年滿 18 歲者,就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與被選舉」的權利,並停止適用憲法第 130 條「20 歲有選舉權、23 歲有被選舉權」的規定。

  • [19]第一屆立法委員原應於1951年屆滿,之後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遂得以繼續延任。
  • 憲法第五章規定了國會有權選擇各州立法機關或者各州特別修憲會議來執行上述批准程序。
  • 李安妮說,台灣公投有史以來,都沒有真議題;連2004年的公投最後,人民也發現這是「一場遊戲一場夢」[29]。
  • 根據中選會8月的新聞稿,今年預估選舉人數將近1930萬人,因此,此次18歲公民權修憲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至少965萬有效同意票才能通過。
  • 議場外則有民進黨等3黨立委、青年團體代表,一起穿上高中生制服,要求國民黨支持。

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18至20歲人口約有52萬餘人,影響力不容小覷。 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去年3到5月統計,隨機抽樣全國60高中學校,已有七成學生贊成將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 國家發展研究期刊2003年指出,以增修條文進行修憲原本是希望減緩對既有憲政的衝擊,不過多次修憲後卻讓政府體制變革大,甚至影響到未來憲政體制的穩定發展。 前總統李登輝及陳水扁的任期內共啟動了7次修憲,仿照美國修憲模式,不更動憲法本文,而是另定條文予以增補。 此次修憲案綁的是地方選舉,投票率普遍會比中央選舉低,且中選會今年11月22日公布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近1924萬人,公民複決須有約962萬人以上同意才能成立,能否順利過關是一大挑戰。

修憲流程: 國民黨公布優先法案,和時代力量、民眾黨「所見略同」的地方在哪?

新增裁判憲法審查,使除了法律命令外,人民對於終審法院的確定裁判認有違憲之虞,也可以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其違憲,保障人民基本權。 從司法院釋字第499號的解釋意旨來看,我國憲法第一條所樹立的民主共和國原則及第二條所指稱的主權在民原則,具有本質上的重要性,是為整體憲法的基本原則所在,並同時與保障人民權利及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形成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為現行憲法賴以存立的基礎。 這次修憲委員會所陳列的提案不管是在種類跟範圍上,都相當的多樣,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但如果修憲的門檻如此高,以致所有修憲案都失敗收場,民主對話的機會註定會在這個歷史的時刻戛然而止,這樣的代價之大,是不可承受之重。 憲法第四條,規定了各州與聯邦政府之間相應的義務、責任以及將來新的州申請加入聯邦時的批准程序。

立法院作為國會,運作主要依《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1999年所制定,修訂之國會五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 另外,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修憲流程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修憲流程: 憲法修憲案要通關成功有多難?

《中華民國憲法》自1991年首次進行修正,目前共經歷過7次增修,採取的是「增修條文」的形式,在不影響憲法本文的前提下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於國家統一前暫以解除條件的方式凍結憲法部分條文。 距離最近的一次修憲已是在2005年的第7次修憲,而在2000年第6次修憲前,立法院及國民大會皆有修憲提案權,但審議機關則只有國民大會,立法院提出的修憲提案必須經國民大會複決,而再第6次修憲後,立法院成為發動修憲權的唯一提案機關,但當時仍須經國民大會複決。 當修憲草案被送入立法院院會討論時,全體立委須有四分之三(約85人)出席,且須經四分之三的出席委員(約64人)同意,才能正式成案。 修憲流程2023 今年9月2日台少盟邀請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和時代力量站台,力挺18歲公民權,並邀請民眾11月26日現身投票。

  • 18歲公民權議題已在台灣討論近30年,此次修憲案公民複決一旦通過,18歲公民就擁有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公民投票甚至被選舉權。
  • 立法院僅有制定與修改法律、以及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等監督行政部門的權力,而變更領土、修改憲法、罷免總統副總統等攸關國家權力之事項,均由國民大會行使。
  • 二、機關爭議案件:指聲請之國家最高機關,及與其發生爭議之機關。
  • 《公民投票法》制定的主要背景,是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公民投票權,但是對於憲法的創制複決權一直由國民大會所主導,人民無法透過提案創制國家政策或修改憲法。
  • 例如,憲法規定,各州政府要完全尊重和充分信賴其他州的法令、記錄和司法程序。
  • 不過由於已達法定開會人數,周春米在上午10時20分許,宣布繼續開會。
  • 一致決不受理裁定作成後15日內,有大法官三人以上認應受理者,由憲法法庭評決受理與否;未達三人者,審查庭應速將裁定公告並送達聲請人。

立法院在今(2022)年3月25日,藍綠白黃4個主要政黨共109位出席的立委,全部都投下同意,三讀18歲公民權修憲案;按照修憲的程序,接下來就要交由「公民複決」。 與許多國家的憲法不同,美國憲法修正案並不對憲法本文進行修改,而是在憲法後進行增修(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近,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同時凍結執行部分憲法條文,美國憲法所有條文至今仍然生效)。 即使美國憲法的原文顯得過時或者應該被廢止,但仍然不能被直接刪除或者修改。 首先,國會兩院必要人數(而非全體議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可以提出憲法修正的議案。 修憲流程2023 其次,美國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要求國會召開修憲會議時,國會必須召集全國性修憲會議。 早在憲法制定之初,憲法的起草者們就已經清楚地意識到隨著國家的發展和時代的變遷,憲法需要不斷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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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是由「國民大會」在擔任修憲職責,但現在修憲,改需經全民投票複決。 現在的門檻就是修憲修出來的(註二),且既然叫《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那變動的方式,就不會直接增刪本文,而以採用「增修條文」的模式,指明《憲法》本文哪些條文被凍結、不再適用。 也有一些見解認為,這麼高的門檻等於是凍結了修憲的可能性,本身就違憲了,應該試著針對這條「高門檻」的憲法條文提起釋憲。 有效同意票要過選舉人的半數,也就是所有可以投票的人裡面,要有一半以上的人去投同意。 中央政府的權力分立運作機制為改動最多的部份,憲法增修條文將政體由原憲法的議會制改為半總統制,加強直接民權行使,並簡化國會制度及地方制度,以利在領土及人口相對小的自由地區實行。

即便各黨議員們出於戰略考慮相互支持對方的修憲議案,也無法保證選民會同步跟進投贊成票。 例如,自民黨的支持者可能贊成修改第9條,卻反對高等教育免費。 法規範審查案件或機關爭議案件,經司法院解釋或憲法法庭判決宣告不違憲或作成其他憲法判斷者,除有第42條第2項或第3項之情形外,任何人均不得就相同法規範或爭議聲請判決。

修憲流程: 美國內戰時期

第10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天在群賢樓9樓大禮堂召開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但會議才剛開始,朝野立委就因會議主席產生方式爆發口角,國民黨立委不滿民進黨召委管碧玲、鍾佳濱互推舉周春米擔任主席集體退席抗議,周春米宣布休息,委員會一度中斷。 《憲法》規定可選舉的年紀將下修至18歲、《刑法》規定須負完全責任,以及《民法》明年元旦起成年的年齡為18歲。 而增加18至20歲年齡層的投票權人,也會讓未來候選人、候選的政黨會更在意年輕族群聲音,將其意見納入政見中,因為是年輕族群也是很重要的選票之一。 游錫堃說,現在國際先進國家都已經用18歲參政權,希望台灣能跟得上時代,讓此案順利通過。 至於其他案子他沒有特別喜好,站在中立立場,如果4黨有共識他就積極推動,若無共識他就尊重大家意見。 至於修憲委員會何時要正式啟動,朝野黨團協商是共識決,也要看各黨團意見。

進入二、三讀程序時,還須有四分之三立委出席討論,且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同意,才得以成功送出立法院。 草案公告半年後,須3個月內交給公民複決,且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修憲案才通關成功。 修憲委員會為全體立委三分之一再加一人、共39位組成,並依政黨比例分配。

修憲流程: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2013年2月26日,行政院院長江宜樺表示,若公投門檻過低,「那麼許多事情都會很輕易地要訴諸公投」,將影響政治穩定(台灣公投一次花費新台幣1.5億元)[34]。 1947年爆發二二八事件,甫自東京帝國大學經濟學部畢業、年僅23歲的台南人邱永漢向聯合國寄出「決定台灣未來地位時,應訴諸公民投票」的請願書,透過美聯社與合眾社廣為傳播,引起軒然大波,台灣省議會議長黃朝琴特地為文反駁[10]。 2022年4月15日,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決定複決投票日期,複決定於當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9]。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7案至第16案於2018年11月24日進行投票,其中第7案至第12案、第16案同意通過,第13案至第15案遭到否決。

修憲流程

台灣民眾黨40.4%,不支持的比支持的還多,有54.5%;中國國民黨支持者願意支持18歲公民權的則只有29.8%,不支持的則多達62.4%。 11月26日當天除了舉辦地方定期選舉,同時還要舉辦「18歲公民權」修憲案複決。 這是台灣相隔17年再度有修憲案,也是憲政史上首次修憲案公民複決程序。 釋字第 499 號源自於 1999 年第五次修憲,國民大會自行修憲延長自己的任期,引發自肥爭議。 2000 年,大法官釋字第 499 號解釋,宣告 1999 年第五次《憲法增修條文》違憲失效,1997年第四次修憲公布之原《憲法增修條文》繼續適用。

修憲流程: 公民權

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認其與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有關聯性,得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於所定期間內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如經當事人引用者,視為該當事人之陳述。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並得指定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意見或資料。 一致決不受理裁定作成後15日內,有大法官三人以上認應受理者,由憲法法庭評決受理與否;未達三人者,審查庭應速將裁定公告並送達聲請人。 公布憲法訴訟法,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審查案件,程序法庭化,審理結果裁判化,公開透明,符合司法權本質,完善憲法審查制度。 也因為在選舉實務上還沒有出現過這麼高的同意或支持票數,所以對這一次修憲結果抱持悲觀態度的人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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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各黨都有很多提案,但有共識的只有18歲公民權;他站在國會行政中立立場,認為4黨既然有共識當然就希望能讓此案通過,他會盡力來和4個黨團與其他立委共同推動。 黃嵩立表示,這次若有通過降低修憲門檻,修憲就已成功一半。 他疾呼,執政黨應該直接面對難題,否則包括國家認同、一中框架、公民權行使和人權保障,種種問題都被冷凍在《憲法》框架中。

修憲流程: 公民權公投在投什麼?

立法委員可自行依議題取向組成國會次級團體或問政小組(英語:Congressional caucus),如早期的中國國民黨內集思會、民主進步黨內福利國連線、與現仍存在的跨黨派「厚生會」等組織。 此外,立法委員亦可針對特定議題組成國會小組,如2012年成立的院內人權團體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立法院圖博之友會[11][12][13]、2020年成立的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14]等。 立法院接受覆議案後,會召開全院的審查會議,必要時會要求行政院長到立法院說明覆議案的原因。 覆議案必須在15天內進行投票表決是否維持原法案內容,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昨天下午表決,出席立委109人、同意109人、反對0人、棄權0人,全案順利送出立法院,交付公民複決。 未投票的4席,包括院長游錫堃保持中立未參與投票,國民黨立委李貴敏、鄭麗文請假未出席,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未到場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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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法107年修正時,已將公民投票權的年齡下修為18歲;民法110年修正公布也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與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的完全責任、兵役法起役年齡均同。 國內法制以18歲作為國人權利義務行使年齡的規範基準,已成為社會各界多數共識。 因應人口結構改變及少子女化趨勢,青年世代須承擔更多義務與責任,提早於18歲賦予公民權,能提高青年對公共議題與事務的關心,養成其對政治參與之責任感,強化民主思辨能力,促進世代間對話,對於落實世代正義具有正面積極意義。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憲法歷經7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此次修憲複決,首度由公民行使修憲複決投票,同意票須達956萬票才能通過修憲案。

修憲流程: 獨派認賴清德當選台獨才有空間 國民黨:當選啟動修憲?

二讀是立法過程中重要的步驟,在過程中,可以提出質疑、進行說明、修正等。 通過二讀的議案,將在下次會議時進行三讀的程序,但若有委員提議,並獲得超過15名委員的附議,可以在當次會議就直接進入三讀程序。 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第1條之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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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指出,九合一選舉選舉人資格部分,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滿20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該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 至於修憲公民複決部分,不同於公民投票選舉人年滿18歲就具備投票資格,修憲公民複決選舉人須年滿20歲、未受監護宣告,且要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 修改憲法的過程一般都是先由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憲建議(具體的修憲提議內容會在報紙上向社會公布),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後,以常委會的名義提出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全體會議審議,最後由全國人大正式表決。 依照2020年大選,台灣有效選舉人數為1931多萬人,也就是說至少要有965萬以上人同意,修憲案才會通過。 而總統蔡英文在2020年大選獲得史上最高票也不過才817萬多票,修憲通過的難度可見一般。 以投票權來說,年滿20歲且在該地區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人民即有投票權,不須另外辦理選民登記。

修憲流程: 修憲公投來了!十個常見問答一次看!|陳冠瑋

2022年11月26日,台灣將舉行九合一大選,還有18歲公民權公投。 最近卻有社群盛傳,若不同意此次公投,拒領公投票比在票上圈選不同意更好。 憲法學者、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觀察,因本屆選情冷,投票率低在選前就可預見,且18歲公民權為單一題目修憲案,過於單純導致沒刺激感和驚爆點,社會討論度極低,民眾也不在乎一個只下修2歲的法案。 另外,投票前各黨雖然皆有政治明星出面力挺18歲公民權,倡議團體也邀請韓國瑜拍影片宣傳,仍無法說服選民支持。 1948年至1991年之第一屆立法院以中國國民黨黨籍之立法委員佔絕對多數,另有極少數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中國青年黨及中國民主社會黨黨籍之立法委員。 1969年起增額選舉使部份臺灣籍黨外運動人士得以擔任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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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憲法,該憲法為日後許多國家成文憲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範。 2019年6月19日,前副總統呂秀蓮召開記者會批評,《公投法》修正條文限縮公投的時間與議題,使得公投開放性遭大幅閹割,從「鳥籠公投」變成「鐵籠公投」,也無法「公投綁大選」;修法的這天應訂為「公投蒙難日」。 她質疑,一時之間,因《公投法》再修通過,一共有9個公投案被波及,她質疑立法院與中選會聯手強迫「公投墮胎」;正在連署的公投是究竟適用新法或舊法,中選會正副主委講法不同,「顯然當前中選會已經是一個失職、失能的委員會」[70][71]。 2018年6月19日,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如果民進黨要高喊台灣價值,民進黨就應該支持時代力量的主張,將領土變更與正名制憲納入《公民投票法》,別讓台灣價值淪為選舉口號[58]。 2017年4月21日,908台灣國運動、台灣國辦公室與名嘴楊憲宏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聲援林義雄發動接力禁食要求立法院「補正」《公民投票法》。 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陳峻涵說,台灣人民用選票讓民進黨完全執政將近一年,被戲稱為「鳥籠公投」的《公民投票法》卻在民進黨立委不知名的原因下仍舊不動如山,難怪林義雄會發動接力禁食[55]。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 司法院大法官依憲法第78條、第79條第2項規定,掌理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行憲後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制歷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之更迭,及至82年2月3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以下簡稱大審法)修正公布全文35條後,施行至今。 現行實務運作配合法規之制修,大法官係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解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修憲流程: 公民權公投,是希望將「選舉權」「被選舉權」的門檻從20歲下修至18歲。

且各政黨支持者對該議題看法分歧,民主進步黨73.6%支持者力挺,台灣民眾黨40.4%,中國國民黨僅29.8%。 「憲政改革公聽會,落實 18 修憲流程 歲公民權」公聽會由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主持。 他總結,本次凝聚出參政權應該合理下修,並由法律規範即可的共識。

「1126請投同意票!」 蘇信宇早上六點半就和十幾個學生在台中街頭喊口號,向上班族和老人派發宣傳品。 他目前在東海大學主修公共行政,過去幾個月主動聯繫青年組織參加18歲公民權的掃街活動,走遍台北、台中、彰化、南投、宜蘭等多個縣市。 2020年1月4日,呂秀蓮表示,公投綁大選是民進黨人人琅琅上口的理念,公投與大選卻在蔡英文強力命令下脫鉤,公民投票權已遭民進黨公然沒收[80]。 2019年10月18日,前國防部部長蔡明憲發表〈致蔡英文總統公開信〉抨擊,蔡英文直接在2017年《公投法》修正案中拿掉公投正名制憲「人民作主」的公投精神,「所以蔡英文連任會比較顧台灣主權嗎?這是台灣本土派及海外台灣人對蔡英文最大的失望與疑慮」[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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