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假算事假嗎2023詳細介紹!(持續更新)

Posted by Tommy on January 21, 2022

防疫假算事假嗎

大倫國中男籃將在3月前往克羅埃西亞參加2020年ISF世界中學生籃球U15賽事,雖然受防疫政策讓學校延後開學,但球隊照常訓練,出國計畫暫未受影響,但得留意台灣是否會被拒絕入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考量基層公務員也有請假照顧小孩需求,開會後決定,公務員防疫照顧假「一定准、不給薪」。 防疫假算事假嗎2023 目前台灣國健署現行的政策,是基於菸商提供的證明文件進行風險評估,考慮到上述的各種謊言、危害以及政策的缺漏,這樣的做法是否能確保國民健康? 反菸團體以及各方專家,強烈呼籲政府應該採取嚴謹、公開、透明的三大原則,對新興菸品進行更為周全的監管,蒐集本土國人健康衝擊證據,確保國民健康不受威脅。

可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特休假、事假,前者可領到全部薪水(薪資),後者無薪水(薪資);或者,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相關規定同上。 因家人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請「家庭照顧假」者,無薪水,其請假日數為全年最多7日,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最多14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指出,目前正在研擬加強版的自主健康管理措施,日後自主健康管理者若「沒有天天量體溫、有症狀卻沒通報」將會開罰。 為保障全國防疫品質,減少新型冠狀肺炎病毒(武漢肺炎)確診案例增加,需所有民眾共同來配合。 特休與事、病假,法律理由並不相同,理論上不可替換,除非主管機關有明令規定,就法律而言,雇主要求不准請事病假,並先請特休,應已違法,但必須有員工申請事病假,雇主不准之事實,才有違法之事實。 至於無薪休假與排特休並無關聯,前者為勞動契約主義務的約定互免給付義務,特休是法律規定員工免勞務給付,但雇主仍有工資續付義務。

防疫假算事假嗎: 自己確診要請假 病假、事假、特休怎麼選?

若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請特休假,則雇主應發給全薪。 若員工是在雇主指揮監督支配下提供勞務過程中染疫,或是染疫與勞工所執行職務間有緊密關係存在,例如接觸客戶被傳染,或是同事群聚確診染疫,都會被認定是因為職業上的原因染疫。 構成職災的染疫員工若需請假休養,此情況下員工可請公傷病假,雇主應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災補償,包括發給原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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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應於法定申報調整期限(每年2月及8月底)前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其投保薪資調整,又投保單位如為即時反映員工薪資所得亦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均屬適法。 故投保單位可視員工月薪資總額異動情況,至少每隔半年(每年2月及8月)按所屬員工之「平均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調整。 綜上,「平均月薪資總額」其總額是否為與員工議定全薪,或是扣除事病假的實發薪資。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勞保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1) 均可依照個別情況,選擇請假假別,因應不同假別,雇主應給付相對應薪資,且雇主不得任意更換或規範員工請假方式。 若雇主可預見要求員工出差返台後,員工將受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隔離∕檢疫,此時仍派員工出差,則受隔離∕檢疫的原因可歸責於雇主。

防疫假算事假嗎: 疫情期間 勞工可請七種假 支薪標準1次看

✅公傷病假:必須由「職業傷病門診」認定,醫師開立診斷證明中的治療期間宜休養起訖日皆可請,且雇主應給付原領工資。 防疫假算事假嗎 近期由於本土COVID-19疫情再度變化,受Omicron變種病毒傳播的影響,大量確診者足跡與居家隔離的人數急速攀升,導致許多產業的工作者都受到衝擊。 新制度下的輕症確診者雖免隔離,仍要遵守「0+n」的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或是距離發病日/快篩陽性日達10天,則無需採檢可直接解隔離。 新制上路後,雖然「輕症免隔離」採自主健康管理模式,但建議確診者如有症狀就應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應於症狀緩解或無症狀後再安心外出,並請全程佩戴口罩。 防疫假算事假嗎 勞動部表示,若雇主提出相關需求,勞工只要能出示戶口名簿,或是家中孩童屬於就學年齡的任何文件,都可作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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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雇雙方如仍有相關法令疑義,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洽詢。 勞動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核釋《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所定平均工資之計算,於勞工請「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並自109年1月15日生效。 員工請防疫照顧假照顧子女或家人者,企業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另外,6 歲至 18 歲的青少年施打疫苗可以有 3 天的「疫苗假」,必要時得延長;在學生請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需求,其中 1 人也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防疫假算事假嗎: 颱風假不是假期!扣薪、改居家上班都不違法 工資怎麼算?QA一次看

其中「家庭照顧假」是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而規定,受僱者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該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請假期間可不給工資,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也就是說,在疫情期間,如果子女因為學校因疫情停課,有12歲以下等子女之家長有多一個「防疫照顧假」的請假選項。 而如果家中需要照顧的是長輩,或是孩子已經超過12歲,就該請家庭照顧假。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祖父母)。

A:104人力銀行表示,颱風假非一般假勤,主要目的為保障員工出勤時的安全,居家上班者遇到颱風假,均視為一般上班日,不另外補休。 勞動部職安署曾表示,若勞工在「執行職務、工作場所」被感染將從寬認定為職災(上下班通勤途中染疫情則不算)。 註2:因公感染狀況像是雇主可預見員工要出差將會受隔離/檢疫,但仍派員工出差;或員工在執行職務時受到隔離/檢疫。 按照勞動部規定,為「父母其中一人」可請假,不過,若是父母雙方皆有協調好,可採父親先請7天、母親請7天的模式。

防疫假算事假嗎: 防疫照顧假給不給薪? 勞動部一次說清楚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 |其他規定:以下將詳細說明當國定假日撞到其他假日、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彈性放假當日需要出勤時的解決方式與規定。 9月1日中小學將實體開學,但多數學生尚未接種疫苗,學校部分新進教師、代理教師也還沒打到疫苗,對於開學後若出現學生確診情況以及請防疫假的規範,有家長決定一開學就幫孩子請防疫長假。 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室內口罩鬆綁通案性措施,於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及公共運輸)應戴口罩,各級學校健康中心、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等比照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 舉例來說:民眾於3月20日持3月19日家用快篩陽性證明至醫療院所就診,如醫病雙方均同意3月19日快篩結果且醫師評估為確診個案,仍適用舊版病例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 不過指揮中心仍建議確診這應該維持「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防疫假算事假嗎: 相關新聞

雖然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免快篩或提供任何證明就能上班,但如果勞工仍因身體不適有疑慮想「自主隔離」請假,仍可請以下3種假別,勞動部建議雇主不列入出缺勤考評,或可和公司協商居家辦公。 2.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等受照顧子女之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根據勞動部規定,家庭照顧假時當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事假與家庭照顧假不同之處在於,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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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要求員工排休特休為法律所允許,如員工執意不排,至年終皆未提出休假申請,可能無應休未休之補償。 相反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或是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上班,就不能用「防疫隔離假」以及申請「防疫隔離假補償金」,不過如果雇主自己要求勞工不要上班,不可以強迫勞工用自己的假來請假,而且薪水還是要照付。 如果勞工被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該要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這時候勞工可以請「防疫隔離假」,雇主不能視為曠職、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能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作其他不利處分。 財政部則指出,防疫照顧假屬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所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之情形,所以雇主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的薪資,得適用該條規定,按給付薪資金額的20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 勞動部1955專線表示,家長除了可以請「防疫照顧假」,也可以請「家庭照顧假」,或選擇事假、特休假。

防疫假算事假嗎: 病假薪水怎麼算?病假超過30天有薪水嗎?

3.因此,投保單位可視員工月薪資總額異動情況,至少每隔半年(每年2月及8月)按所屬員工之「平均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調整。 2.投保單位如為即時反映員工薪資所得亦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均屬適法。 防疫假算事假嗎 至於大家最擔心的,想必就是接種疫苗後,身體會不會出現哪些不良反應或是副作用? 其實,民眾最擔心的發燒,反而不一定每個人都會遇到,最常見的反應前3名反而是,打針處的局部反應 (疼痛、紅腫)、疲倦與頭痛。 這波疫情來得又急又猛,雙北於5月15日升級為三級疫情警戒,5月19日全國統一升級為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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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黃于純指出,突如其來的「防疫照顧假」不只影響年後轉職潮,也讓上班族和企業人資陷入似懂非懂的假勤亂象,因此,《104職涯診所》職場資深前輩特別針對「防疫照顧假」五大疑問進行說明,並整理出正確用法供家長參考。 ✅防疫照顧假(必須是12歲以下學童,或國高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由家長其中一人提出申請):無薪,公司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可提供學生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學雜費、午餐費等證明有實際照顧事實。

防疫假算事假嗎: 防疫照顧假有薪水可領嗎?什麼情況雇主要給薪?

當勞工的家庭成員因病或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要親自照顧的時候,勞工可以請家庭照顧假(比照請事假,無薪),也可請事假(一年內不超過14日無薪),或排特休假(全薪)。 至於勞工向公司請「疫苗接種假」,是否要比照「防疫隔離假」給予每日1千元補償? 如於自主防疫期間身體不適,勞工均可依照個別情況,選擇請假假別,並且因應不同假別,雇主應給付相對應薪資,且雇主不得任意更換或規範員工請假方式。

  • 可以請防疫照顧假的家屬,包括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 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高中職以下學校(包括短期補習、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依法停課時。
  • 確實配戴外科口罩,盡速就醫,就醫過程不得搭稱大眾運輸工具;看診時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症狀;就醫返家後亦必須配戴口罩、避免外出,與他人交談時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 雖然 Kate 平常的工作時數每週只有 20 小時,但因為他已連續上班五日,週六出勤對他而言已是額外利用休息日上班,所以以加班辦理,Kate 的週六出勤將可獲得 176 x 2 x 1.34+176 x 2 x 1.67=約 1060 元。
  • 未來將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 三級警戒經過二次延長,目前至6月28日,學校則持續停課至暑假,大學指考甚至因此延期。

「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未強制雇主給薪水,而「家庭照顧假」的性質與事假相同,但不扣勞工的全勤獎金,或其他不利處分。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有關防疫補償金事宜,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亦即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水(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金每日1,000元。 「防疫隔離假」是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措施。 是在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的情況下,針對受隔離/檢疫者,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者。

防疫假算事假嗎: 確診能請哪些假?勞工無法上班有補助?重複感染也能領?懶人包整理

(A) 家長請自己事假 條款範例 例如,家長如果要帶小孩出國一週,那這週費用還是要照付給保母; 如果是出國一個月,那這個月可以只付2/3月薪給保母。 (B) 保母請假 條款範例 例如,保母如果請三天病假,這三天日薪要全額退給家長; 如果是要開刀+休息一整個月,這個月份可以只退2/3月薪給家長。 若公司停工是乃因某位同仁確診、或是企業因營運考量、自行要求停班(或進行辦公環境清潔消毒),仍屬可歸責於雇主經營風險的原因,此狀況下仍應正常給薪。 這部分,由於當地停工原因是與當地國權責機關下達封城命令有關,此既不可歸責於無法提供勞務的員工,也應屬不可歸責於雇主自己原因的停工事由,因此雇主得不給薪(但細節仍需依當地國的勞工法令而定)。 根據 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另有關照顧者的防疫補償金,預計3月31日開放受理申請防疫補償金。

  • 4.符合上述規定之家長如有照顧需求,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 是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針對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身心障礙學生者。
  • 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 104人力銀行則指出,防疫照顧假適用於勞工,若是公務員,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釋函,若學校停課有照顧子女需求者,可依請假規則以「家庭照顧假」辦理。
  • 因應「防疫新生活」,原本的「疫苗接種假」也將解編退場,未來回歸一般性請假規定。
  • 可提供小孩的確診相關證明給公司,包含「紙本/電子隔離治療通知書」,或確診者的「健保快易通APP陽性截圖」、「PCR陽性檢測結果」、「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
  • 雇主若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若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休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為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

勞動部指出:應視情況而定,如果染疫或接受隔離的原因歸究於雇主或公務,則應給薪;反之若不可歸責雇主,則視勞資雙方協議,並未強制給薪。 綜合以上,勞工在請「病假」、「特休假」時可有薪(病假半薪),其他假別雖然沒有薪水,但雇主都不可以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對勞工有不利處置。 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因此薪資也是比照事假沒有給薪,但跟事假最大差別在於,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能扣全勤、不能有不利處分(請一般事假雇主可扣全勤)。 如果勞工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可以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不利處分。 依照勞動部的說明,防疫照顧假證明文件並沒有特定要提出哪種文件才能夠申請,只要能夠證明目前有親自照顧子女的需求即可。 舉例說明如下:勞工終止契約日為109年4月17日,其平均工資計算期間原本為108年10月17日至109年4月16日,惟期間內該勞工曾經請過10日防疫照顧假,則該10日之工資及日數應予扣除,計算起始日應再往前推算至1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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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申請防疫補償金,向受居家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防疫補償金。 防疫假算事假嗎2023 「防疫照顧假」則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所做的應變處置。 防疫假算事假嗎 是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針對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身心障礙學生者。 民眾在居家檢疫期間,若未配合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第15條第2項,開罰最高1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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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員工與指揮中心公布之確診者足跡重疊,被主管機關要求居家隔離,亦可請防疫隔離假,如非因執行職務所致,雇主得不給付員工採檢請假期間之薪資,但雇主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員工若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接種疫苗,自5月5日起,得向雇主請疫苗接種假,請假期間為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企業得不給薪,但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的疫情,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正式宣佈,實施不支薪的「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當天到隔天的24時均可申請,請假者須出具疫苗接種記錄卡,不只是勞工,公司企業與人資工作者也需要特別留意這項新政策。

防疫假算事假嗎: 什麼是防疫照顧假? 請假標準及對象

根據勞動部的《「無薪休假」之實施應否經由勞資會議同意?》所說明,事業單位如受景氣影響必須減產或停工,為避免大量解僱勞工,可與勞工協商並經同意後,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以共度難關,惟對支領月薪資者,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及逕自排定所謂「無薪休假」。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家長涵蓋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爺爺、奶奶等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符合相關規定之家長如有照顧需求,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若前述公司之年終獎金是屬於契約保障的工資性質,因請假被扣減年終獎金的勞工,可以雇主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原則規定,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檢舉請求勞檢,也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是向法院起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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