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假天數好唔好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John on October 5, 2022

家庭照顧假天數

前二項應休畢規定之日數、補助或未休假獎勵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 關定之。 社運團體表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俗稱武漢肺炎)防疫及治療需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採取了各項防疫措施及發布相關指引,遏止了疫情大規模擴散,對於指揮中心及第一線防疫人員付出的努力與辛勞,應給予高度的肯定。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雖然沒有補助,但請假期間雇主如果願意支付員工薪水,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4 ,可以按照給付薪資的 2 倍,從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 如果受僱家長在有提供證明的情況下申請防疫假,且孩童校方是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停課的期間,都是可以請的! 目前並沒有直接的天數規範,最小請假單位(例如:半天、 1 小時),就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就好。

家庭照顧假天數: Q6;雇主要求我自主隔離不要上班,我可以申請「防疫隔離假」並申請「防疫補償」嗎?

如地方停課標準與中央不一,勞動部指出仍可因地方公告而申請。 另外防疫期間,包括受隔離、檢疫者、照顧者均有每人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可申請。 因此,我們重申政府及各黨立委應盡快在選前完成「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的修法,兩大黨總統候選人也該回應這項民意的訴求。 我們呼籲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政府更要督促各企業落實法規的要求,並鼓勵企業提供比法規更優厚的勞工福利,例如增加有薪休假天數或提供企業托兒措施,減少勞工家庭的育兒負擔,讓員工沒有後顧之憂,才能讓員工對企業更有向心力,穩定人力資源。 以徒具形式的防疫和家庭照顧假為鑑,除了讓家庭照顧假有薪外,陳柏謙表示,另一種能促進勞工工作與家庭照顧平衡的休假方案,即是提高法定最低年度特休假的天數。

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7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 變成了休息日。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家庭照顧假天數2023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家庭照顧假天數: ●「生活不能自理」定義為何?

A8: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7項及第8項新規定,雇主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產檢假薪資者,仍可向本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 A7:因「陪產檢及陪產假」第6日、第7日得申請薪資補助之相關規定自111年1月18日開始生效,故在生效日之前(即111年1月17日以前),雇主所給予受僱者超過5日之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無法申請薪資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勞工請家庭照顧假時,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勞工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這點和事假規定不同。 家庭照顧假天數2023 第 13 家庭照顧假天數 條   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 家庭照顧假天數 但 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家庭照顧假天數

另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指出,如果勞工的配偶是家庭主婦/夫,沒有上班,可以照顧家人,那麼受雇勞工就不符合「需要親自照顧原則」,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雇主可以拒絕給假,建議勞工如果真有需要,可以跟老闆協商,或提出更詳細的事由。 基本上「家庭照顧假」等同於「事假」處理,兩者不同處僅在於「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影響全勤與考績。 故若需要申請家庭照顧假,是不需要經過主管同意但雇主亦可要求提出證明文件。 家庭照顧假天數 只要是足以證明需要親自照顧家人的文件內容,例如:掛號單、住院單、接種疫苗證明等等,皆可當成請假之依據。

家庭照顧假天數: (一) 家庭照顧假定義

針對勞工沒有特休或特休已休完的情況,公司則可在工作規則中明定處理方式,報准主管機關後,公開揭示給員工並實施。 ※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3.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非本國籍人為居留證或護照)。

因陪產請陪產檢及陪產假、請娩假、流產假、二日以上之病假或因安 胎事由申請二日以上其他假別之假、因公傷病之公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 家庭照顧假天數2023 贈假,應檢具醫療機構診斷書。 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依第三條第四項規定放假,應檢具證明其族別 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向服務學校申請。 在法規上其實「沒有特別限定只能某一方請假」,但是當雙方分別向服務機關提出請假申請時,會需要讓服務機關衡量,看這個請假事由是否嚴重到需要兩個人同時請家庭照顧假,因此如果真的情勢所逼,建議也保留好相關證明文件,以便提出證明說服該機關。 防疫照顧假目前沒有補助,只有符合「防疫補償」申請條件者,才能申請$1,000/天的補償。

家庭照顧假天數: 「防疫照顧假」懶人包

然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勞動部都已表明,「防疫照顧假」給假不給薪。 如果要在家照顧小孩,收入減少,生計可能發生問題;如果要送到安親班,增加家庭負擔,群聚感染風險更高,怎麼做對年輕父母都是艱難的選擇。 所謂的「家庭照顧假」來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平法)」,並列在勞基法中的「勞工請假規則」中。 根據勞動部說明:只要是受雇者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它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者,得請家庭照顧假。 也就是說當家庭成員發生上述情節者,即可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且僱主不的拒絕或影響全勤與考績。

家庭照顧假較為特別,是《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的假別,要併入事假計算,事假1年可請14天,其中可包含家庭照顧假7天。 勞動部回應,受僱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要配合而且不得拒絕,也不能視為曠工,或強迫改成其它假別;如果是為了照顧隔離或確診學童,也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在事後向衛福部申請補償。 至於快篩費用,如果企業基於營運等防疫需求,相關費用還是「宜」由雇主負擔,必要時可經由勞資協商處理。 A1:雇主在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發給全額薪資「後」,即可向本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薪資補助。 家庭照顧假天數2023 A2: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7條新修正規定,受僱者請「陪產檢及陪產假」時,如係為陪伴配偶產檢,應於配偶妊娠期間請休,如係為陪伴配偶生產,應在配偶分娩的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請休。

家庭照顧假天數: 相關消息

因應新冠肺炎(COVlD-19)疫情的防疫工作,各級學校決定延後開學,考量停課而衍生的兒少照顧問題,勞動部首創防疫照顧假,讓需要照顧12歲以下子女的家長有一方得請假照顧。 儘管勞動部長許銘春強調「雇主應予准假」,卻是「無薪假」,因此在生活帳單和職場觀感等顧慮下,鮮少有勞工敢請假。 防疫照顧假「看得到卻用不上」的命運,像極了已立法多年,但對於大部份勞工卻極為陌生的家庭照顧假。 「防疫照顧假」是勞動部因應疫情而制定的特別規定,是在勞工原本享有的假期如特休、事假等額外的特別休假,兩邊不相互影響。 因此,如果勞工因為疫情必須要請假在家照顧居家檢疫者或是學童,可以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給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不得強制照顧人申請事假或特休,也不得因此影響照顧人之全勤獎金、退休金等原本權益。 近來因腸病毒、流行性感冒肆虐,許多家長必須請假在家中照顧小孩。

  • 疫情也是一場社會考驗,考驗社會是否有足以應變危機的體質和機制。
  • 依前條規定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病癒者,得檢具醫療機構 診斷書,向原服務學校申請復職。
  •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莊喬汝律師呼籲各黨候選人應盡速提出完整的育兒制度主張:(一)需要政府提供普及平價的托育公共化服務(二)也需要有督促企業一起打造友善職場的勞動政策,才能真正減輕家長的負擔。
  • 前二項返校服務、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活動之實施,教師無法配合參 與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因應「防疫新生活」,原本的「疫苗接種假」也將解編退場,未來回歸一般性請假規定。 《104職場力》為您整理最新版本「COVID-19」防疫相關規定,也祝福每個人都有健康美好的生活。 小編劃重點:「防疫照顧假」是家長其中一人可申請的「防疫應變」休假權益,但並非公假,雇主應配合準許、但並未強調應付薪資,故可不支薪。

家庭照顧假天數: 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

而生下孩子後,家庭成員多了一位,也多了份責任,加上現今家庭多是雙薪家庭,如果夫妻倆沒有其他人的協助和幫忙,回到工作崗位要兼顧工作與家庭,其實都會比單身員工花更多心力,也因此,雇主在僱用員工時,必須承擔僱用一個家庭的責任,依法讓員工有照顧家庭的時間。 民法規定的夫妻財產分開制、共同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各有什麼規範與特色? 離婚律師將目前最新的夫妻財產法規通通整理出來,也提供辦理夫妻財產分開流程與應備文件給大家參考,若還有問題,文末或右側也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踴躍提問。 我們可以溯源至前稱「兩性工作平等法」,這條法律是為了保障婦女的工作權益而成立的,因此:生理假、產假、陪產假、育嬰假、以及家庭照顧假等,都是依照性平法創立的。 防疫照顧假是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 不過如果原本當天勞工沒有出勤義務如休息日、例假日與國定假日等,與防疫照顧假無關,原本的薪資就要照給,因此就算勞工從 5 月 17 日一路請防疫照顧假至 7 月 26 日,雇主仍必需給付如端午節、例假日及休息日等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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