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假規定5大著數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Jack on August 30, 2021

勞保年假規定

每年基本工資調升,勞保、健保、勞退投保級距表也會配合修正,雇主須配合員工的月薪資總額來申報調整金額和投保級距,以免申報不實觸法! 而基本工資調整時,通常勞保局都會協助企業逕行調整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為基本工資的被保險人,雇主就不需要另外再申報。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7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 變成了休息日。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勞保年假規定2023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有投票權資格的勞工在投票日當天應給予放假,但如果配合上班,則雇主除了照給當天薪水外,還要加發「出勤時段」的薪水。 若為「月薪制」勞工,要先計算平均每小時工資,再計算當天工作時數薪水;「時薪制」勞工則是按照實際出勤時數直接發給雙倍薪。

勞保年假規定: 勞動法令懶人包》最新員工投保、薪資、請休假、排班規定一次了解

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困難,可依法要請生理假且不需要附證明,雇主千萬不能因此刁難或要求改請病假、特休,否則可能會涉及就業歧視! 而依法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也就是全年最多可請12天;至於薪水計算方式,當年度請生理假的前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請第4-12天才須併入病假計算。 雇主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金額)分級表來計算每月負擔員工的勞健保、勞退金額,含有代扣員工自付的勞健保費用。

勞保年假規定

以B式計算每月能領1,028元,而勞保加國保即能合計領14,122元。 陳先生說,過去勞保投保年資僅12年,但他今年45歲,依照法定退休年齡65歲,若再繳國民年金20年,國保總計累積24年年資,之後退休,能領的是勞保一次金給資24年的付、加上國保年年金給付。 妊娠3個月內流產之勞工,選擇請性平法流產假者可不給薪,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選擇勞工請假規則之普通傷病假者,半薪並不得扣全勤獎金。 也就是無論加入時間點為何,一律以完整的一個曆年(1 月 1 日 到 12 月 31 日)來計算年資。 如果不是在 1 月 1 日開始就加入的員工,會依照比例來計算特休的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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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Sunny和Cindy的年資都是5年,Sunny是月薪勞工,每週上班5天,每天上班8小時,每週工時是40個小時。 Cindy是時薪勞工,每週只需上班2天,每天上班8小時,每週工時是16小時。 根據 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康水順表示,法令規定電壓2.2800萬伏特屬於特高壓場所,2.2萬伏特屬高壓電場所,因此勞工作業時應配套絕緣手套甚至絕緣毯,不會接觸到電緣,避免觸電而燒傷,北捷公司也說明不是爆炸,但3名維修人員怎麼觸碰發生感電受傷,還有待調查釐清。 職安署也提到,為了督促雇主在夏季期間落實保護勞工的各項措施,目前已積極提升動態稽查及專案檢查強度,並選列熱危害高風險事業單位加強複查,罰鍰處分件次已明顯增加,提醒雇主務必落實保護作業勞工安全及健康。 值得一提的是,陳先生加入國民年金的這4年也不會白費,還是能領國民年金老年給付。

  • 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所以第 2 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 1 週與第 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 而勞動部於 2022 年 5 月 16 日也宣布,COVID-19 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 7 天自主防疫,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 國民年金自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起,就針對25歲以上、65歲以下沒有社會保險的族群,提供納保服務,投保金額會隨市場變化而改變。
  • 根據勞動部於 2021 年 11 月 10 日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 特別休假之於其他所有的假是一個特別的存在,不扣薪、不需附證明、企業不可干涉請假時間等等,可以說是勞工最好用的一種假。
  •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辭掉工作在家創業的這幾年,都是繳國民年金來累積退休金,前陣子有朋友提到,加入職業工會用勞保累積退休金,可以領更多。」已經繳了4年國民年金的陳先生,開始思考是不是該華麗轉身,再度投向勞保懷抱。 上述的其他制度僅是對於所謂的年資「一年」有不同的起始與終止日的定義,但是計算的方式與邏輯和曆年制是相同的。 勞保年假規定 只要把握同樣的原則計算即可,同樣也建議在到職時雙方要有明確的共識,往後才不會衍生紛爭。

勞保年假規定: 月薪勞工

而現行勞基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特休須於幾日前提出,因此原則上即使勞工臨時提出特休申請,雇主也不能隨意拒絕。 這樣的狀況常見於號稱「補班日不用上班,但是卻要求員工當天要請特休假」的企業,不需補班應是企業主動提供的福利,不能要求勞工用自己的權益來交換。 Anna 和 Nancy 都在同一間超商上班滿兩年,雖然年資相同,但因為勞動時數的差異,特休計算的方式也不同。 立法院在2021年12月底時分別三讀通過《就保法》、《性平法》修正草案,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期,育嬰假新制就即將上路!

  • 舉例來說,若Katy的1個月工資為4萬,換算下來每日工資為4萬除以30,等於1,333元。
  • 也就是說,特休假是勞工可以「完全自由運用」的假,雇主無權干涉請假的原因。
  • 特休假也有別於一般請假性質,且因為排定權在勞工,如果雇主限制請休,可能因此受罰。
  • 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109)年1月25日及26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
  • 勞保局表示,國民年金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障,如果有工作,還是加入勞保能累積的老年年金最多;即使是自行創業者,也有相關工會能加入,建議有工作還是要投保勞保,才能讓老年年金領最大。

有些排班的行業會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產生空班時間,像是餐飲業、製造業、運輸業等,小編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空班時間仍受老闆管理或要求,無法好好休息或自由運用時間,那就會被認定是工作時間。 若是月薪制員工,因薪水已包含空班時間(休息時間),就不須另發薪水,而時薪制員工則不計薪。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所以第 2 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 1 週與第 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勞保年假規定: 雇主不可禁止勞工請特休假,也不可要求檢附證明

國民年金自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起,就針對25歲以上、65歲以下沒有社會保險的族群,提供納保服務,投保金額會隨市場變化而改變。 例如今年1月份起,投保金額就從18,282元提高至19,761元,領國民年金老年給付的族群,如果繳費年資為1年,每月可以多領9元或19元,如果繳費有10年年資,每月可多領96元或192元。 陳先生說,因為想自行創業而退出勞保,這幾年都繳國民年金來累積退休金,「前陣子有朋友提到,如果加入職業工會用勞保累積退休金,可以領更多。」他問,是否該加入職業工會、再投入勞保懷抱? 勞保局說,不論如何,勞保一定比國保領得多,光是最低投保薪資26,400元,就比國保的投保金額19,761元高出6,639元,轉入勞保一定沒錯。

二、依第30條第3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長遠來說,兩個制度可享有的特休天數是相同的,但是對於兩個同樣時間入職的員工來說,可以使用特休的區間不同。 勞保年假規定 也因為曆年制有遞延給假的特性,所以雖然曆年制是合法的,但仍然建議勞資雙方在勞工入職時可以特別說明與約定,避免日後造成爭議。 每逢年底國定假日,常會看到各種 請假攻略 整理如何利用特休與國定假日一起規劃,安排一個長長的假期。

勞保年假規定: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不過這裡要注意,特休換錢是以一個月 30 天做計算,而不是實際工作日,也就表示換算下來,不一定會比放一天假還要划算 。 除了換錢外,特休也是可以遞延至下一年度的,只要雇主與員工經過協商後,未休之天數可以遞延,以順延一年為限。 歷年制較常出現於大型的企業組織,方便人資在年初統一處理所有人的特休天數,不需要在每位員工到職日時額外給假。 「懂一點法律,才不會讓自己吃虧」,勞工在簽訂勞動契約時,也是捍衛自身權益非常重要的時刻,如果還沒有頭緒,可以參考Glints文章「勞動契約簽訂太重要了,求職者該注意的3大重點!」。 依照年資計算,Sunny的特休為15天,Cindy的特休則為15天乘以五分之二(16/40)等於6天。

勞保年假規定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三、依第30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

勞保年假規定: 明年預算撥補勞保1200億 勞動部:穩定水位 確保給付權益

根據台灣勞基法規定,每年勞工除了例假日、國定假日可以放假之外,還有針對年資計算的「特休假日」,簡稱為「特休」。 特休的優點在於能夠領全薪,且休假不需說明請假事由、不需提供證明文件,相較於病假、事假更為彈性。 根據勞動部於 2021 年 11 月 10 日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而勞動部於 2022 年 5 月 16 日也宣布,COVID-19 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 7 天自主防疫,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根據 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如果勞工不同意,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不論公司如何計算,最重要的是勞資雙方在到職日時,需確保雙方擁有相同的共識,避免勞資糾紛。 如果在搞懂勞基法特休之前,就急於想要知道自己的特休天數,可以上政府官方的「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網站來計算。 不過Glints還是會建議大家務必搞懂計算邏輯,避免過度依賴外在工具。 (2) 勞保年假規定2023 週日為例假日,2 週內應該休到的 2 日休息日統一於第 2 週實施,所以可安排連續 3 日的免出勤日(2 休息日+1 例假日)。 於是海委會在3月通過海巡署「接獲我國搜救責任區外救生救難通報事件處理原則修正草案」備查,增訂積極行動條款,如果海巡量能與海象都允許,在72小時內,最大安全航速可以到達的海域範圍,優先派遣艦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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