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2023詳細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Posted by Dave on May 6, 2019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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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者認為18歲青年吸收資訊的能力非常快速,思考的廣度與深度也較以往更提升,應讓青年一同參與政治、促進世代交流,使台灣民主更加進步。
  •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5日電)中選會委員會議今天討論通過111年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案投票日期,將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7個合併理由包含憲法特別規定所許、選務籌辦時間充裕,以及防疫考量等。
  • 此外,若18、19歲公民獲得參政權,「國台辦把這件事視為民進黨政府想增加偏向『台灣獨立』政治傾向的選民、改變實質政治結構的行為。」林宗弘說,2者都可能被視為潛在威脅中共對台政策的發展方向。
  • 「18歲公民權」是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交由公民複決,攸關到18歲以上的國民能否參與選舉投票、修憲公投等,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權。
  •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表示,除了打房,政府還推出社會住宅,目前手上已有25萬戶,初期是整合國公有土地來蓋,未來將結合捷運TOD專區,或是用區段徵收、產業園區、以及科學園區規劃時,將社宅的需求考慮進來。
  • 年底除了有九合一大選,同一天也將進行18歲公民權的公民複決,中選會今(12)日舉行記者會,發布這次的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公告以及相關投票細節。
  • 不過,發燒但未確診的民眾仍可投票,將由投票所提供手套,並分流至防疫專用圈票處,投票過後遮屏也會馬上消毒。

這一次的900萬超高修憲門檻,來自於2005年的最後一次中華民國憲法修改。 但是這18年前的最後一次修憲,是由最後一屆的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在選舉過後討論產生。 但這一屆的任務型國大,在當時各黨派都刻意低調、媒體也刻意低調的情況下選舉,投票率僅有23.36% ,不到比此次的公投案的一半都還不到,甚至也比幾年前黃國昌罷免案還要低。 中選會說,10月12日將發布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公告,內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編號、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政府機關針對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提出的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以及正反意見支持代表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的辦理期間與應遵行事項。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台灣民眾黨

18歲公民權修憲案,旨在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之一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 中選會則表示,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九合一大選),經中選會第568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今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出,中選會應於上開憲法規定期限內辦理複決投票,惟是否合併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屆時將提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 朱立倫表示,去年公投結果是公投不綁大選,現在卻又可以綁一起;請民進黨先向全民解釋,過去為何強力反對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 他認為應該找個適當時間進行公民複決,朝野四個黨大家共同努力推動。 他也說,民進黨不用一天到晚做政治算計,更不必抹黑其他政黨,既然公投不能綁大選是台灣民意的決定,就該照民意做,朝野政黨基本立場都是希望年輕人能更多參與政治,支持18歲公民權也是國民黨一致的主張。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與本次九合一大選同步舉辦的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最終獲得564萬多張同意票,和選舉人半數的962萬票門檻相距甚遠,修憲宣告破局。 如同選前民調預期,整體投票率低迷,僅59%,其中更有近半選民投下「不同意票」,反對調降公民權年齡,顯示即使朝野立委有高度共識,眾多政治人物表態支持、民間團體奔走倡議,依舊未完成溝通說服的巨大社會工程。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2023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十八歲公民權」真的非經修憲不可嗎?選舉是「權利」還是「公務」將決定這題的答案

若本案不通過,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仍維持為20歲,其他公民投票投票權行使年齡為18歲。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此次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是台灣憲政史上首次進入公民複決程序的修憲案。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年1月開始處理此修憲案,由於國民黨不滿修憲委員會主席推舉,連續數週杯葛,最後由佔國會多數的民進黨,與民眾黨及時代力量立委達成共識,初審通過3黨團共提版本。 1、修憲門檻太高,若要成功通過只能「廣結善緣」,但這項議題被民進黨當局拿來當將軍國民黨的利器。

事實上除了這一案,其他被暫行保留和尚未審查的案子多達63案,其中包括動物保護、廢除考監、降低修憲門檻、身心障礙者和原住民族權益、氣候變遷、不在籍投票和內閣總統制度改革等,最後都未能送出立法院。 1.2022年台灣地方大選除了選出縣市長與民意代表外,還要舉行台灣第一次的修憲案公民複決,決定公民權是否下修18歲,賦予(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權利。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當投票門檻降為18歲,意指整體選舉人總額將增加約20多萬人,造成有效同意票需達標準隨之提升。 無論公投是否通過,影響族群為19歲以下學生族群,但下次選舉為2024總統大選,無法影響現今力推18歲公民權未滿20歲者權益,且修憲通過須達965萬張同意票,若僅為將選舉、被選舉權年齡門檻下修,勢必白白耗費極大的社會成本完成修憲程序。 由於公民投票複決之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約九六五萬票,才會正式通過生效,這個門檻超過歷屆總統選舉當選人的得票數。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公民權修憲複決未過、差397萬票,學者:投票年齡下修恐胎死腹中

然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中華民國的憲法修改是採「兩階段修憲」,也就是「立法院提案」再經「公民複決」。 也就是說,當立法院再提出憲法修正案後,經公告半年後,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 公投法也規定,立法院依憲法規定提出的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10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5日電)立法院今天成功將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經公告半年後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進行憲政史上首次修憲案公民複決程序,但通過要獲得965萬以上的同意票,門檻相當高。 立法院會今年3月通過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今天舉行公民複決,也是憲政史上首次修憲案公民複決程序,若要成功闖關,需要將近962萬張同意票。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現行憲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前6次修憲案,立法院及國民大會皆具有修憲提案權,但僅有國民大會有複決權。 第6次修憲案時,立法院成為唯一可以發動修憲的提案機關,但仍須經由國民大會複決。 根據內政部人口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16至19歲約有88萬5864人。 若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公民複決,2024總統大選將增加近90萬首投族。 另外憲法第130條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將停止適用。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修憲複決投票資格為何?我可以投票嗎?

投票權人須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領得公投票後,在圈選欄圈選「同意」或「不同」,並將公投票摺疊投入票匭。 立法院院會今(25)日上午以109人出席、109人贊成、0人反對與棄權,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朝野對此修憲案具有高度共識。 台灣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2022年6月公布的最新結果顯示:過去30年,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從約17%大幅升至63%;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從25%左右的高峰跌落至2.4%;認同自己既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的則從4成多降至3成多。 此外,若18、19歲公民獲得參政權,「國台辦把這件事視為民進黨政府想增加偏向『台灣獨立』政治傾向的選民、改變實質政治結構的行為。」林宗弘說,2者都可能被視為潛在威脅中共對台政策的發展方向。 「我遇到的第一個人,不理我就直接走掉。」 「一位阿伯和我們說:『不用給我面紙,我一定會去投票。』」「坐在教室聽講時覺得很簡單,但是一走上街就覺得開口很困難……」。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中選會說明,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辦理投票期限,憲法增修文第1條第1項已明定,應於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公告半年後,於3個月內辦理複決投票,係屬憲法特別規定,不受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1項有關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每2年舉行1次規定之限制。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時,進行表決;二讀表決結果,出席108人,贊成108人、反對0人、棄權0人,通過門檻。 中選會表示,有別於一般公民投票案須具主文及理由書,立法院本次交由中選會辦理複決者,是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中選會將依立法院提供的條文內容,列為「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編印於公投公報及公投票。 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第一次修憲公民複決,將在11月26日與九合一選舉合併舉行,為達成965萬同意票的超高門檻,主要政黨與公民團體必須想盡辦法爭取選民目光與認同。 中選會今年11月22日表示,此次修憲複決公投的投票權人總數近1924萬人,意味若要修憲通過,公民複決得拿到約962萬張同意票。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通過後有何影響?

中選會表示,這次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是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及第12條規定,在民國111年3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並由立法院在3月28日公告,公告期間從111年3月28日到111年9月28日止,公告期滿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投票。 中選會說,立法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28日公告期滿,今天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複決投票;投票日期經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訂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范正祥台北29日電)中選會說,立法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28日公告期滿,今天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複決投票;投票日期經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訂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公投法每2年舉行1次的規定。 立法院會3月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未來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以及被選舉權。 立法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於9月28日公告期滿,今日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複決投票。

目前全球僅剩台灣、泰國等5個國家,法定投票年齡為20歲,因此,此次公投案旨在將投票門檻由20歲下修至18歲,跟上國際趨勢。 台少盟副秘書長林于聖也認為,同意票高過不同意票,是事前就可預期的結果,既然最後未能通過,台少盟將延續過往努力方向,盡力讓新世代,獲得舊世代的理解、接納。 泛綠支持者多的選區大多贊成,泛藍支持者的選區大多反對,而泛白支持者的選區並沒有比較贊成。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2023 在這樣的分布之下,即使有1100萬人出來投了縣市長,要這其中有900萬人的人同時支持18歲公民權並不容易,所以也就造就了最後不通過的選舉結果。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選舉

大力倡議18歲擁有真正公民權的今周刊發行人梁永煌說,憲法規定複決案要有50%以上公民數同意,在11月26日可投票的公民數為1931萬人,等於要有965萬人以上才能通過。 據中選會8月中旬公布的選舉人數約1930萬人,11月26日當天至少要有965萬人投下「同意票」,18歲公民權修憲案才能正式成立。 蔡英文8月20日出席「國務青旗艦營」活動時,請青年學員幫三個忙,第一點就是「請支持18歲公民權過關」,接著才是支持民進黨候選人。 南市選委會估計,這次南市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人數155萬1209人,市長選舉人數154萬8203人,議員選舉人數153萬7261,里長選舉人數153萬5760人,將於11月22日正式公告。 雖然修憲已箭在弦上,但在此之前,還是有不少人在討論:其實沒有必要動到修憲,只要巧妙解釋憲法規定的文字,就可順利讓年滿18歲的人行使相關公民權利。 又因現行法律有關承擔義務的規定,幾乎都以18歲作為標準;而法律是由立法委員制定,《憲法》第130條又規範只有20歲以上才有選舉權,以致18歲以上負擔義務的國民,無法藉由選舉等方式表達意見,進而形成憲法上權利與法律上義務不對等的情形。

事實上早在2019年,具有中國半官方背景、由中共中央統戰部控制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就曾刊文指稱,台灣政治勢力主張實現「18歲公民權」是為了吸引更多青年群體支持。 公投日前已經確定將和大選分開,每兩年舉行一次,並將公投日定為8月的第四個星期六,讓公投與大選脫鉤。 然而這些青少年卻未被賦予完整的參政權,「權責不相符」成了疑慮,也形成具公投權、能服公職,但尚未有選舉與被選舉權的矛盾情況。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公民權複決 謝衣鳯:各黨不能打假球

投票日期經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訂於今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 長期倡議18歲公民權的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儘管主要政黨皆已明確表態支持修憲,但就他觀察,965萬票仍舊是極高難度的挑戰,因為許多民眾並不清楚年底選舉同時要進行公民複決。 身為公民團體,除了期待中選會更努力傳達資訊,自己也必須主動出擊,透過在各縣市培育志工、舉行宣傳活動等方式,增加突破同意門檻機率。 11月26日將舉辦地方選舉,會不會合併大選舉辦複決,根據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先前說法,公民投票法中,有關於修憲案複決的文字不到20字,只能就公投法、憲法增修條文以及立法院的決議,據以辦理。

但奇怪的是,18歲年輕人已經被視為成人,在《刑法》上需要負完全的責任、兵役上18歲男性有服役義務,公民投票法也早在2018年修正讓他們參與投票,卻因為憲法的規定,讓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仍停留在20歲。 換句話說,這種說法認為——就算未修正憲法第130條,只要把憲法第130條解釋為框架規定(最慢20歲就能投票的意思),立法者就可以修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法規,把選舉與被選舉年齡向下修訂為18歲。 因此,本次修憲案也同樣預設年滿18歲的國民,也有足夠能力用「選舉、罷免」等方式參與政治。 2022年3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的修正案(下簡稱修憲案)。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投票時間?

憲法學者、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觀察,因本屆選情冷,投票率低在選前就可預見,且18歲公民權為單一題目修憲案,過於單純導致沒刺激感和驚爆點,社會討論度極低,民眾也不在乎一個只下修2歲的法案。 另外,投票前各黨雖然皆有政治明星出面力挺18歲公民權,倡議團體也邀請韓國瑜拍影片宣傳,仍無法說服選民支持。 憲法修正案未通過,須經立法院重新提案、審查,才能再度交付公民複決,未設有時間限制。 對此,學者認為在2024年以前難再凝聚共識重啟,因各黨將先處理選後黨內人事布局、投入中央大選,18歲公民權議題將被延宕。 倡議團體青民協則表示,不會放棄任何可能途徑,將繼續為落實世代正義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動保團體花了不少力氣倡議和遊說國會,希望能讓動保入憲,與動保相關的提案也多達7個以上,每個政黨都有提出,但最後因為各黨版本分歧,同樣未能整合成功。 長期從事中國研究的台灣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林宗弘告訴德國之聲,國台辦的發言至少有2個理解層次:一是牽涉程序性的修憲,二是可能實質性的改變台灣選民結構。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2023 2020年以前,台灣法規對於「成年」的定義都不一致;《民法》最初訂成年年齡為20歲,但《刑法》及《行政罰法》皆以18歲為完全責任能力的界限,《兵役法》及《公務人員考試法》也以18歲作為服兵役、應考試與服公職的界線。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通過以後會怎麼樣?

立法院院會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待公告半年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立法院院會25日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待公告半年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至於修憲期程方面,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上午受訪說,公民複決需要900多萬高門檻,勢必得與年底地方選舉綁在一起。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今天投票,開票結果同意票564萬7102張、不同意票501萬6427張,雖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但因同意票未達通過門檻的962萬張,因此修憲案確定不通過。 青民協在選前持續在各地掃街宣傳18歲公民權,理事長張育萌表示,說不悲傷很難,但心裡的感動大過一切。 他說,青年參政權的爭取走了20幾年,是好幾個世代的接力和努力,才能走到修憲複決的今天,2005年修憲破局時,大家都認為不可能了,但今年3月底,大家一起見證18歲公民權成為台灣第一個有共識的修憲案,這本身就是一段值得寫進教科書的歷史。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公民權修憲複決非一般公投 南市選委會籲踴躍投票勿缺席

第二階段為草案公告半年後,於3個月內交由公民投票複決,是否合併2022年九合一選舉? 2022九合一大選順利落幕,當日同時進行立院3月通過之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複決,而其結果是同意票564萬7102張、不同意票501萬6427張,最終未達通過門檻。 對此,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分析這次反對票極高之原因,並對結果大嘆「一個正正當當的訴求,卻以歪七扭八的算計作推動動力」。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到立法院備詢前受訪時則表示,公投不能綁大選是因《公投法》有特別規定,而修憲要通過公民複決要有非常高965萬人門檻,若剛好有大選在舉行,避免重複投票,是通過比較可能的時機,不過他也強調,一切都要尊重中選會的運作與決定。 柯建銘指出,朱立倫與國民黨所持的理由是民進黨反對「公投綁大選」,所以《憲法》的「公民複決」不能跟年底選舉一起舉辦。 然而公投與修憲複決是本質完全不同的公民權行使,除了決定的事項本質上有所不同,其成案與通過的門檻更是天差地遠。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王宏恩指出,國民黨總得票數和勝選區域其實沒有變多;民眾黨雖選上新竹市長,但從議員和黃珊珊得票來看,柯文哲參選總統的勝算不高。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2023 整體結果反映地方選舉民眾較重視地方議題,不代表因此支持中國,而更像是「生活又不是只有抗中保台」的想法。 因本次修憲案聚集起來的力量,會回到各地耕耘;面對這個結果,倡議團體不會放棄任何可能的行動方案,仍會透過提案、法律解釋、修法等管道繼續嘗試,讓青年和世代正義的議題成為未來政策討論的重要面向。 今晚,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和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也在中正紀念堂舉辦複決開票活動,現場點起燭光、排成18的圖形,希望修憲順利過關,但最後眾人只能彼此打氣安慰,集氣喊出「世代同行,繼續努力」的口號。 中選會指出,直至11月26日晚間11時許,複決票已全數開完,結果顯示,本次修憲公民複決共約1,134.6萬選民投票,投票率僅59%。

雖然「18歲公民權」修憲案若通過,未來年滿18歲者即享有選舉、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等權利。 但依據《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年齡仍須年滿40歲才能參選,而市長、立委、里長等公職年齡門檻,仍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 相隔十七年,立法院院會25日以一○九票通過「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

複決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5,647,102票,未過選舉人總額半數之門檻而未通過[9]。 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民投票在公投失敗後,2年內不得再進行相同提案的公投;但修憲複決公投並沒有這類限制,立法院可隨時重新通過提案,並在公告半年後交付複決公投[10]。 立法院上周通過「18歲公民權」的修憲提案,接下來將送交全民複決,需要965萬人投票;民進黨表示希望能合併11月26日的九合一選舉,不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以去年「公投綁大選」公投未通過為由,認為修憲案不該與年底大選合併舉行。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28)日指控國民黨,還活在公投失敗中,非真心支持修憲案,國民黨今日則反嗆,雙標的是民進黨。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3月經立法院院會表決通過的,只是「提出」憲法修正案,該修正案須先公告半年,再經全國公民投票複決,若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算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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