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假好唔好2023!內含選舉假絕密資料

Posted by Tommy on October 31, 2019

選舉假

目前《憲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都有規定,年滿20歲才有選舉權,未滿20歲者,無法在大選、修憲複決案中投票。 中選會指出,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年1月11日舉行投票,民眾在投票當天可以領取到3種選票,包括總統副總統、區域或原住民立法委員及政黨票。 面對挑戰,不但投票所不足,選務人力也可能接應不過來,然而選前中選會皆表示已經做足準備。 豈料,在11月24日選舉當日,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到下午4時,下午投票時間截止後,仍有不少投票所,有民眾在等待排隊投票,形成仍有民眾排隊,中選會卻已經開始開票的選務亂象。 中選會昨舉行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程序模擬演練觀摩會,特別邀請300位民眾參與,模擬投票所需時間及投票突發狀況。 2、當天排班性質為「休息日」又加班,除了當天薪水照給,加班費須依照《勞基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加班費規定計算,「前2個小時加給1.34倍、後6個小時加給1.67倍」。

依據憲增條文,提交公民複決通過之門檻,有效同意票要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公民投票法》,簡稱《公投法》, 是一部中華民國法律,於2004年1月2日起正式實施,保障中華民國國民實踐公民投票的權利[1]國民大會廢除後,立法院所提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的複決權利,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與該法轉由全體公民行使。 而連假期間民眾也多選擇安排旅遊、逛街購物、餐廳聚會等行程,更是商家、旅宿業者賺錢的大好機會,但雇主可能也因為忙不過來,需要多安排人力協助。 美國2022年的初選,從地方、州和聯邦各級競選的一些候選人,正在延續一個危險的迷思,即川普在2020大選的助選被竊取,並有大規模的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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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而言:勞雇雙方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 因此,只要員工符合公民投票資格,當天排班為「工作日」,雇主就應該讓員工放完整一天假期(指完整24小時,時間為當天凌晨0時至午夜12時)、薪資照給,即便當天為晚班工作的員工,仍然有放假權利。 顧問在此提醒大家,雖然我們感謝他為自由民主奉獻,但是因為這是個人意願行為,雖然中選會會開具證明,有些員工會希望以此證明來請『公假』,但依法而言,並無法令規定公司必須因此事由給予員工公假,所以公司可以自由決定,斟酌用公假、或請員工以事假、或特別休假處理。 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將在11月26日星期六登場,屆時也會和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投共同舉行。 如果是地方型的選舉,選民多半依據對候選人的喜好進行投票,假新聞的運用則多與候選人有關。 如果是全國性的投票,假新聞則會上升到國家認同、兩岸關係層次,並且已清楚看到中國以民間人士身分介入的軌跡。

而下午4時點之後,陸續有些媒體的投票資訊出來,這對選民的投票當然會有影響。 演練的突發情況,包括投票所外民眾排隊大排長龍、民眾等候不耐煩出現情緒性行動、選舉人未攜帶身分證、選舉人撕毀選舉票、選舉人圈票後有亮票行為,以及投票時間截止時仍有民眾排隊等候投票等。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14日起,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新制將全面改為「5天隔離+n天自主健康管理」(11月7日-11月13日確診為「7+n」天),因此屆時選舉日確診者仍要「居家隔離5天」,隔離完5天後無論陰性或陽性都可出門,但陽性者不能聚餐或到人潮聚集場所。 但中選會已宣布國內沒有不在籍投票的特別規範,也沒有特設投票所等法源依據,因此確診者在隔離期間仍無法外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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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後,我們確實發現,網路開始傳出選務人員從事黑箱作業的事情出來。 勞動部表示,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 一、選舉假不得協商調移 選舉假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讓勞工可以透過帶薪休假減少請假的誘因,進而增加在選舉當天投票的意願。

  • 而從臉書上最早提到此事的網上貼文看來,應該是有人認為在選前,同志社群已被有心人士臨時利用來拉攏選票,因此特別提出陳時中的一段陳年往事。
  • 李顯龍指稱,新加坡和全球其他國家相同,仍在解決因全球局勢變化帶來的通貨膨脹問題,他提醒這個問題不會在短期內好轉,但星國政府都會和人民共渡難關。
  •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14日起,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新制將全面改為「5天隔離+n天自主健康管理」(11月7日-11月13日確診為「7+n」天),因此屆時選舉日確診者仍要「居家隔離5天」,隔離完5天後無論陰性或陽性都可出門,但陽性者不能聚餐或到人潮聚集場所。
  • 但是,隨著網路社群發達,利用無人監管的社群媒體管道,有系統、有組織地以產業鏈模式,大量製造子虛烏有的假新聞,成了民主選舉的強大威脅。
  • 儘管假新聞氾濫,官方與民間樂觀認為,經多年努力,民眾對抗假新聞能力已提升。

有關社群媒體演算法的操控,特別是聚焦於優先性與新聞過濾的演算法,已能影響民眾的新聞消費習慣(Bossio, 2017, p. 91)。 在2018、2020年國內的兩次國內選舉中,出現的「網軍」、「殭屍帳號」等政治動員高手,迅速地闖入選舉陣地,利用新興的社群平台創造聲量,出現各式違背民主認知的行為,導演一場又一場虛構與真實交錯的台灣選舉。 所有認真、誠實與理性的個人與團體,都可能因此輸掉選舉(Morozov, January 8, 2017)。

選舉假: 公民投票法

但網路行銷顧問,還有更多的新科技或手法,能夠取得使用者數據,例如建立釣魚網站取得e-mail,或是用硬體設備取得特定距離內的裝置資訊等。 透過這些方法取得資訊,就能建立其他內容投放的管道,其中最常見的,就是e-mail、手機廣告。 換句話說,要掌握網路使用者的眼球,把訊息丟給對的人,還是做得到。

為了準備這個大新聞,多數媒體已預先做好「美國首位女總統柯林頓」報導,不料結果卻大翻盤。 勞工局強調,如果雇主沒有依法讓勞工休假,依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如果讓勞工出勤了,卻沒有依規定發給休息日加班費或加倍工資,同樣也會面臨2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 勞動部表示,雇主若在投票日不依法給假,或沒依規定發給出勤員工加班費,可處2萬至30萬元罰鍰,且仍須補發工資。 舉例而言,勞工當日前往投票花費2小時後到班,工作6小時下班,雇主須發給勞工一日工資與6小時的加班費,若勞工未去投票,當天總共可領雙倍工資。

選舉假: 選舉假出勤與薪資計算方式

一八年底,貝福德順著俄羅斯網軍的線索調查發現,快速崛起的北馬其頓網軍工廠,與美國本土右翼媒體人高德曼(Ben Goldman)、韋德(Paris Wade)跨國合擊,在一六年美國總統大選中,合作至少六個月,他們彼此交換內容、合作刊登、互相導流。 漸漸地,衰落了二十五年的韋萊斯,成為假訊息假新聞聚落的重點,在曾經雇用四千人的廢棄陶瓷工廠和空房間,出現了跑車。 年輕人用手機、筆電,透過網路平台,為韋萊斯挖出了一條新產線,大賺外匯。 選舉假2023 除了手機、跑車、房子,Boris喜歡去鎮上的三家夜店,買一百美元以上的香檳,但他是個不太喝香檳的人,「那是買來噴的!」他說。 Boris還有兩百個臉書帳號(俄文名字帳號一個約新台幣三元,美國名字的帳號一個約新台幣十五元),靠著這些免費的網路工具、價格低廉的帳號,和他的TOSHIBA筆電,他個人的最高紀錄,是一篇貼文被分享一千兩百次,一個月收入一萬六千美元(將近四十八萬元新台幣)。 一開始他們什麼都寫,從健康議題、名人八卦、減肥祕訣、跑車資訊、NBA、人生勵志故事等等。

透過本次研究我們可以進一步判斷,只有當訊息是以「小道消息」、「口耳相傳」的形式在聊天群組、社交媒體等特定政治立場的選民中出現時,與上述兩項研究相符:聽過越多次越容易相信、被激起的負面情緒越強越容易相信。 但當訊息是廣泛被主流媒體傳播和討論時,選民則更有可能被其他因素(既有政治立場、更多不同說法等)而影響。 因此,廣泛傳播事實查核、對謠言的澄清,或許能降低謠言的可信度,但其關係還有待後續研究驗證。 892 份有效問卷中,有高達八成的受訪者認為台灣面臨的假訊息威脅是「嚴重的」,而有七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有受到假訊息的攻擊。 至少有一半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有因為假訊息而影響選情,顯示台灣選民普遍感受到假訊息對選舉造成的影響。

選舉假: 公投限縮

1991年3月,民進黨立委盧修一、洪奇昌、葉菊蘭等人提出第一個「公民投票法草案」版本,由林濁水負責起草。 1993年,第二屆立法院成立後,蔡同榮、林濁水、黃爾璇等人再度分別提出草案,但提案均未獲通過;蔡同榮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設限條款」,即允許人民就主權、領土、國號、國旗、國歌等進行公投;之後蔡同榮多次提案並獲得民進黨支持[12]。 選舉假2023 由立法委員提交的修憲提案:必須要先獲得所有立委1/4的連署支持,然後全案才透過程序委員會列入院會報告事項處理。 立法院由朝野共同協商人數比例,由全部立委1/3加1人組成修憲委員會負責審查修憲案。 修憲委員會討論後,如能獲得該委員會1/3出席委員中1/2同意,才算完成初審,並送交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

選舉假

最後再提醒一下,勞動部在108年3月4日的函釋中也有提到,如果勞工在選舉日當天出勤後,希望把加班的時數換成補休,其實法令也並未禁止,不過勞資雙方應雇雙方應在不損及勞工權益及不影響雇主人力因應之前提下,就補休標準、補休期限及屆期未休完之時數如何處置等事項予以約定。 簡單來說,如果換成補休後仍休不完或是勞工離職的話,建議雇主仍應以本文提到的方式計算加班費給勞工。 舉例而言,某勞工於選舉日當天(11/26)晚上8時出勤,並且跨夜工作到隔天凌晨5時下班,則在選舉日當天24時「前」的出勤時數,雇主應另發給加倍工資。

選舉假: 台灣人為何選舉都愛賭這味? 政壇打賭王每賭必輸卻花招最多…

2022年3月25日,第十屆立法院第5會期提出憲法修正案,除了立法院長游錫堃按慣例未投票,國民黨立委李貴敏、鄭麗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未出席,其餘立委皆投贊成票,最終以109票比0票表決通過[7]。 這是中華民國第8次修憲案,也是第一次交由全民複決的修憲案[8]。 選舉假2023 例如:百貨業者每年度有幾天為周年慶旺季,商家如果採用事前排休,經員工同意將國定假日挪到別天就沒有問題,然而要注意的事,勞工全年度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天數原則上不少於12天(註5)。 知名交通運輸業者曾被勞檢發現,未經員工同意就調移國定假日,且國定假日當天上班也未加倍發給工資,被裁罰20萬元,雖然後續業者提出訴願甚至行政訴訟都被主管機關駁回(註1)。 除此之外,本研究也呼應王泰俐(2020)對台灣假新聞影響總統大選的研究。 該文指出人們選擇新聞媒體的習慣與他們的政治傾向類似,值得針對同溫層效應、極化程度的嚴重性進一步研究。

不過,怕網友們還搞不清楚該怎麼放選舉假,以下圖表幫大家整理出不同情況的休假規定。 一、選舉日當天輪值小夜班,出勤時投票時間已經結束 通常舉行選舉的時間都是上午8時到下午4時,而對於大部分的「小夜班」,多為下午4時到凌晨12時,因此上班的時候實際上已不可能再參與投票,那麼雇主仍然要計算加班費嗎? 答案是肯定的,記得我們上面所提到勞動部的解釋嗎,遇到選舉時所稱的「放假一日」,是指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連續二十四小時,因此只要在這個期間內有出勤的話,雇主即應依照出勤時數加給工資。

選舉假: 投票日上班,員工薪水休假如何給?2重點告訴你!

作者叢非從在本書中分享他諮商十年以來的諸多真實案例,藉由安全感、自由感、價值感、意義感、親密感等五大需要,帶領我們解讀情緒想要告訴我們的事情,找出內心匱乏的真正原因,並引領我們讓成熟的內心大人安撫與照顧受傷的內在小孩,與內在小孩一起成長。 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林炎田表示,現行條文對於散布謠言,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處三萬元以下罰鍰,修正方向是針對散布不實之事使公眾產生畏懼,訂有罰則,並刪除拘留,將罰鍰提高至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內政部強調,本次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假訊息條款」,針對經舉報意圖影響公共秩序,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始予以處罰。 愈來愈多要求政治廣告透明化、社群帳號透明化的政策,都讓境外勢力影響輿論的門檻變高。 網軍的「解方」,則是找到在地夥伴合作,愈來愈多北馬其頓團隊聘用美、英等國成員,「如果有在地的夥伴,你就沒辦法分辨這是不是來自境外的勢力。」賽爾科斯基說。

2016年5月11日,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說,修憲與領土變更案是憲法層次,提案或複決門檻都明定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進黨立委或時代力量立委想把領土變更複決的規範納入《公民投票法》,仍必須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為優先[47]。 2007年12月22日,台聯不分區立委參選人李安妮說,如果公投真的像大家宣稱的那麼神聖的話,應該用神聖的態度、依照法律規定來做,認為法律不好就修法,而不是用入聯公投這種打折扣、走後門、夾帶的方式去做。 李安妮說,台灣公投有史以來,都沒有真議題;連2004年的公投最後,人民也發現這是「一場遊戲一場夢」[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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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去年26件裁罰案,有1件是未讓勞工於投票日放假,25件未依規定發給加班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陳其邁聽了陳超明的發言,一時摸不清頭緒;陳超明隨即向陳其邁保證,他會支持民進黨修法。 選舉假 但陳超明也要求簡太郎「要對民進黨說清楚」,降低公投發動門檻「會發生什麼事」;簡太郎回應,若降低公投發動門檻,「未來公投會很多」,恐增加行政負擔與資源浪費[46]。 2007年民主進步黨總統提名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宣示,《公民投票法》修正案,行政院會撤回舊版,改成以核四公投促進會主張為準的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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