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騷擾怎麼辦2023介紹!(震驚真相)

Posted by Eric on January 21, 2020

被性騷擾怎麼辦

萬一被騷擾了,你/妳可以選擇這麼做:1.告訴信任的人,尋求心理上的支持與其他支援。 2.盡可能詳細記錄事件發生的經過,有助於未來若想提出申訴調查時,可作為證據。 3.向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性平會進行調查及處理。 這裡順便介紹一下教育部107年底有個函示提到,行為教師可以委任律師到場接受調查小組訪談調查或陳述意見,更重要的是,行為教師也可以選擇以「書面」陳述意見方式進行,這就是許律師前面提到的提供相關資料的方式,這樣的意見因為許律師經手個案關係,已經得到教育部的明文函示,所以請學校不能再違法拒絕行為人委任律師到場進行陳述意見或訪談,也不能拒絕行為人以書面方式陳述意見。 被性騷擾怎麼辦 5.校園性騷擾案件現場陳述意見還有另一個很重要的事前準備工作,那就是律師與當事人培養默契,培養什麼默契? 那就是現場委員(含調查小組、性平會、教評會、考核會、申評會委員)詢問行為老師問題時,行為老師碰到不知道如何回答或是關鍵問題時,律師必須有一個方式傳遞訊息給行為教師,否則一旦回答錯誤,該性平案件就萬劫不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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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雇主或學校要求,應對騷擾者做出輕重不等的處置,包括要求對方向你道歉、接受性別教育、或調離你工作的部門或區域等。 總結上述相關辦案心得,任何對他人言行只要有一點疑慮(不知道會不會造成他人不舒服),那就「不要說」也「不要做」! 以上就是我處理學校性平案件經驗心得分享,希望大家看看就好,有機會拿來提醒有相關學校性平事件困擾的教師友人或師長即可,當然如果上述文章內容對您或朋友、師長處理「學校性平事件」有幫助,也煩請撥冗來信告知,以求相互印證。 至於上述文章內容,如果對您或朋友處理「學校性平事件」問題沒有幫助或者甚至有反效果,更是希望您撥冗來信告知遭遇的困難(以提醒其他教師),畢竟,上述文章內容也是經過上百位大專及高中以下教師(包含高中、國中及小學老師)實際經歷以及在下經年累積的資訊,有賴眾人齊心澆灌。 B.因為擔心行為教師到場被調查委員誘導詢問或威脅恐嚇,加上喜洋洋老師拙於言辭又容易緊張,許律師於是決定代理喜洋洋老師到場接受訪談,並且積極為其說明辯護,以避免喜洋洋老師說錯話。 在現場取得相關資訊後,再以此較為深入之資訊與喜洋洋老師擬定進一步策略並採取相關行動。

被性騷擾怎麼辦: 性騷擾申訴管道&你可以採取的行動

行為教師如有非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情形,但仍經學校議決1-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於該期間內,行為教師亦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或老師或職員。 實務上偶爾碰到做賊喊抓賊,也就是明明是女學生性騷擾男老師,卻因為某些原因(例如論文生不出來無法畢業、學科快要被當、老師不願意跟她結婚等)憤而提告老師性騷擾,這時可考慮對女學生提出性騷擾申請調查,除了還原事實外,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如果由同一調查小組調查,這時調查小組認定標準應該相同,可藉此保護老師。 綜上,性平法第30條第4項及第36條第2項規定,課予行為人協力義務範圍,係指行為人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其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之方式,包括行為人到場親自說明、行為人委任代理人到場說明或行為人(或委任代理人)撰寫陳述意見書等,由行為人擇一為之。 然邏輯上言,行為人得以提供相關資料配合調查之前提,取決於調查小組是否業已提供足夠資訊予行為人憑以進行說明或答辯。 被性騷擾怎麼辦 5.校園性騷擾案件申請閱卷為何如此重要,還有一個關鍵因素,那就是可以跟案件承辦人接觸挖取一些重要資訊,比如說曾有一個國立大學教授涉嫌性騷擾案件,我代理當事人去學校閱卷時,因跟承辦人員閒聊得知,性平委員對於指控教授性騷擾的女學生為何會與該名大學教授單獨出遊頗覺不單純,於是我的辯護策略就訂為該名女學生因仰慕大學教授投懷送抱不成而由愛生恨轉而陷害該名大學教授,後來也成功為該名教授洗刷冤屈。 此時只要提供學校委任狀並將律師的聯絡電話、地址告知學校,後續性平程序進行時,學校就會將書面通知寄達律師,有任何訊息聯繫或資料提供,亦可透過律師進行,可大為減輕行為教師之心理負擔,更重要的是,可避免行為教師在過程中被學校誤導或誘導為不利之說明,或提供不利於己之資訊,亦可由律師代為提出申請調查有利之證據。

被性騷擾怎麼辦

一般狀況下,性騷擾其實和其他行為不易區別,像是國外的社交禮儀,對他人友善的擁抱、牽手,基本上不太會觸犯性騷擾。 通常是對他人碰觸、開性別特徵部位的玩笑,或是已經讓他人感受到不舒服,引發抗拒反應。 性騷擾涵蓋範圍相當廣泛,不論是言語、肢體、視覺,帶有性意味、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言語、文字甚至是肢體觸碰,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覺得被冒犯或侮辱,甚至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之進行或損害人格尊嚴即構成性騷擾。 被性騷擾怎麼辦2023 被性騷擾怎麼辦 目前各級工作場所只要人數達30人以上,雇主依法規定必須設立性別工作平等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5條)並訂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且在工作場所內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的訊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

被性騷擾怎麼辦: 性騷擾的種類

因此,如何建構友善的職場環境跟友善的社會,就是現在講me 被性騷擾怎麼辦2023 too這件事,會比在法律上怎麼提告或提高罰則更重要。 除了這些以外,錄音跟錄影的方式也都是很好的媒介,監視錄影器的影像也是其中一種喔! (1)的意思是指,用利益來引誘他人順從,或是威脅不順從就會失去這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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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騷擾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雇主所設的內部申訴管道提出性騷擾申訴。 但是,如果騷擾者本身就是雇主,則可直接到當地縣市勞工局提出申訴。 如果是職場發生的性騷擾,在你表示不舒服後,對方仍持續性騷擾行為、拒絕道歉或雙方未達成和解,而你希望公司能夠有公正的處置,接下來你可以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向雇主所設的內部申訴管道進行申訴。 當你決定依據前面這三大類法規,去走申訴的程序時,你要瞭解效果上等於是你要求雇主、學校、公共場所主人,去盡到他們應打造友善環境的責任,要求他們就這次事件做出公正處置。

被性騷擾怎麼辦: ➤ 性侵害/性騷擾,兩者有什麼差異?

許律師為這位被調查老師安排其老婆到場受訪,老婆針對受訪老師表達他平常教學狀況、風評、與學生互動情況進行說明,成功為其取得性侵害不成立之調查結果。 這個案件安排行為人生重病父母遠道從花蓮來出席調查小組會議為兒子求情,最後調查報告雖然成立性騷擾,但是卻沒有任何懲處建議。 這個案例是比前面那個案例辛苦,一開始學校性平會不同意調查委員迴避,我們就依法向教育部提起覆決,最後教育部覆決同意該名調查委員應該迴避。 有關閱覽卷宗的必要性詳如前述,而且性平事件任何階段(調查、懲處、申復、申訴、再申訴、訴願等)委任代理人後第一件事就是請代理人立即撰擬陳述意見書並申請閱卷。

其中意圖趁人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集集她身體隱私部位等,還會有最高2年刑期。 根據衛福部的說明,是指一切不受到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會讓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 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會影響到被害人就學或就業機會的表現,或影響日常生活之進行,就可能構成性騷擾。

被性騷擾怎麼辦: 一篇讀懂「性騷擾」定義,校園、職場遇到性騷擾怎麼辦?該如何維護自我權益?大申訴管道與應對方法總整理!讓#MeToo運動告訴你並不孤單👼🏻

等到當事人終於提起勇氣進入申訴流程,他可能會面對到性騷擾行為證據取得不易,以及在司法訴訟或是調查過程因證據不足而無法順利跑完申訴流程。 職場性騷擾,和一般性騷擾不一樣的是,騷擾者和性騷擾當事人在工作關係中存在權力關係,例如:上司和下屬。 許多當事人會因為「不好意思」、「不知所措」而不敢提出申訴,揭發騷擾者的錯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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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老師如對國小學童為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行為(即違反國小學生意願),其中強制性交行為(包括肛交、口交、手指插入下體等),依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必須處以七年以上重刑,如果有對國小學生為強制猥褻行為(除摸胸、摸下體外,尚可能包括強吻擁抱、摸臀等),依刑法第224-1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重刑。 國小老師面對的都是未滿十四歲兒童,所以如果與學生有發生性交行為(包括肛交、口交、手指插入下體等),依刑法第227條第1項規定,必須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刑,如果有與學生發生猥褻行為(除摸胸、摸下體外,尚可能包括強吻擁抱、摸臀),依刑法第227條第2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註:六月以上徒刑乃不得易科罰金)。 此外教師申訴如果是大學老師,則該大學老師應向其所屬大學申評會提出申訴,但是如果申訴的老師是高中老師、國中老師或小學老師,則應向該高中(或國中或小學)該管教育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例如台北市建國高中老師如欲就其所涉性平事件提出申訴,應該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如果是台北市大安國中老師如欲就其所涉性平事件提出申訴,亦應該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很多教師來找我時可能因為之前調查及懲處過程受了很多學校的氣,都問說許律師可否讓案件直接進到訴訟階段,想靠著行政訴訟來修理學校,首先行政訴訟有訴願前置主義,也就是想到行政法院打官司,你得先經過訴願階段,而你要進入訴願階段,得先主張你受有行政處分才行,這些都是先決條件。 被性騷擾怎麼辦 從法條文義來看,學校或主管機關只要發現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就可以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

被性騷擾怎麼辦: 成立標準

如果你想要的是騷擾者或雇主付出刑事責任(如坐牢)或民事損害賠償(如金錢賠償、回復名譽),也可向法院提告,尋求司法救濟。 如果你覺得自己精神上、生活上受到損害,可以循民事訴訟程序,向騷擾者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是職場的性騷擾,你可以一起控告騷擾者與雇主,要求他們負起「連帶損害賠償」的責任(民法第18、184、195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7、29條)。 如果騷擾者的行為,牽涉到「妨害性自主」、「強制罪」等刑責,你也可依據刑法、性騷擾防治法,對騷擾者提出刑事告訴,使騷擾者被科處罰金(交到國庫)、或入監服刑。

所以當下沒有反應不代表這不是騷擾,沒反應的原因很多,也許嚇到、不想破壞現場氣氛、關係不對等。 我相信許多人都有類似被騷擾的不悅經驗,就算手上握有證據,但也許考量雙方關係不對等、怕被報復、怕失去工作、怕無法畢業等原因,只好選擇隱忍。 權益部一比特接訪人員稱,從婦聯的情况看,廣州男性遭受性騷擾的情况不容樂觀,來婦聯求助者只是鳳毛麟角,遭受性騷擾的男性較女性更易選擇隱忍不言。 儘管這件事已經過去這麼久,但是因為我的他的糾纏和我的處理不當,不得不說對我和他的生活都產生了太多的負面影響。 因此在蒐集證據上有一定的難度,除了監視畫面的物證外,亦可尋找目擊證人作為提告之證據,甚至是案發時曾經打電話向親友求救或哭訴之對象,都可做為證人以描述被害人當時之情緒反應,以作為認定犯罪之補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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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沒有任何人是要有「社會責任」說出來才叫「勇敢」,其實不說也很勇敢,被害人沒有必要去為了好像要負責社會責任,就一定要說,一切都先以自己的安全、安心和安定為優先。 過往有被性侵、性騷擾的經驗,沒有通報、也沒有透過司法的被害人,很多創傷都埋在心裡,產生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complex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C-PTSD),會伴隨著在親密關係、親子關係,或是職場關係裡以變形蟲出現。 最後,對他人為性騷擾者,還會有行政罰鍰的產生,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還可以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所以性騷擾他人者,刑事、民事、行政的責任都有可能需要承擔,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如果被害人因為身心受到創傷而就醫的費用,可以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實務上,除了醫療費用的求償,一併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俗稱的的精神慰撫金)的情況也很常見。

  • 根據此規定,學校性平事件之行為教師,其性騷擾行為如果屬於有觸摸受害學生之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除了有性平教育法之性騷擾問題,另外也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刑事責任(簡稱刑事性騷擾),這時行為教師除了會收到學校的訪談調查通知外,還會收到警察局的刑事約談通知,在接受警察約談後,接著不久還會被檢察官傳喚接受刑事性騷擾案件之調查,萬一不幸被檢察官起訴,就可能被法官判刑。
  • 要知道,沒有任何人是要有「社會責任」說出來才叫「勇敢」,其實不說也很勇敢,被害人沒有必要去為了好像要負責社會責任,就一定要說,一切都先以自己的安全、安心和安定為優先。
  • 發生偶發性的騷擾時,當事人與目擊者往往不知所措,這會使得當事人與目擊者喪失反抗的先機,所以立即的反應是必須的。
  • 雖然師生戀的後果很嚴重,但也不是完全不能解決,許律師曾經協助一位老師處理師生戀,結果是連調查都沒調查,就結案了...
  • 該行為不以性慾之滿足為必要,且還未達到妨害性自主之程度,僅是破壞被害人享有與性、性別有關等不受干擾的狀態。
  • 4.不受歡迎的性追求或性要求:任一性別之間的過度邀約、過度追求,或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條件的手段等。
  • 如果公司調查申訴的結果不符你的期待,你可再向上(當地縣市的勞工局、勞委會、法院……等)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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