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下修18歲影響10大分析2023!專家建議咁做...

Posted by Ben on June 21, 2019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蘇貞昌表示,因涉及民眾權益的法令非常多,至少需要兩年緩衝期,相關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配套措施,請各機關及早因應準備,並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新規定上路後,若子女於2023年度中滿19歲(18歲成年當年度仍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且未符合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納稅義務人2024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申報扶養該子女。 台北國稅局表示,民法年齡下修後,主要會對「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綜所稅中受撫養親屬免稅額」、「遺產稅扣除額」,3種稅務造成影響。 根據各地方政府認定自住房屋時,大多會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3個角色歸入同戶,隨著成年門檻下修,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可單獨歸戶為自住使用,全家人可以適用自住稅率的房屋數便能增加,但前提是,該不動產非出租營業使用,並且是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才行。 民法下修18歲影響2023 其實18歲大多屬於高中三年級與大學一年級之間,不少學生在地就學打工,卻無法自行辦理租屋契約、開銀行帳戶、辦手機門號與信用卡等等,再加上《刑法》中約定成年的年齡與《民法》不同,以致現行的各項法律及行政規則的參照標準也不一。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此次三讀除了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外,也將最低結婚年齡男18歲、女16歲,修正為男女均為18歲;男女最低訂婚年齡由男17歲、女15歲,修正成均為17歲;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規定。 此次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亦會對遺產贈與稅、所得稅、地價稅與房屋稅相關規定產生影響,例如遺產與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以及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 財政部配合此次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以及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除了將「未滿20歲」的文字,改為「未成年」,而滿「20歲以上」的文字,改為「已成年」,對於遺產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以及所得稅列報扶養子女免稅額適用資格,將會有所變動,因此相關節稅權益在將來也會縮水。 修正法條第一零九一條,原係規定「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但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在 此限。」為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已修正為十八歲,但書規定已無必要此次修法將其刪除。 為改善目前《民法》的完全行為能力年齡定為20歲,但與其他法律如《刑法》定18歲為完全責任年齡有落差,有「權責不相符」的情況,行政院今(13)日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且基於性別平等,男女結婚年齡皆調整為18歲,預計2023年元旦上路。 亦即,待民法第12條正式施行,滿18歲者將具有擔任公司行號負責人、組織人民團體等權利;負擔接受民防訓練之義務;同時,贈與稅免稅額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身分等亦會有所影響。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民法將禁家長體罰 民團支持籲增親子溝通等配套

8.在政治權利上,沒有差別,18歲可以行使公民投票的權利,但是因為修憲公投沒通過,所以仍然不能選舉與被選舉。 5.18歲的子女,往後就可以自己決定簽定所有契約,辦手機門號、銀行開戶、辦理信用卡、租房子等等都可以。 個人出售自住房地符合條件,可適用「重購退稅」及「出售房地所得免稅額400萬元、超過部分10%稅率」優惠,條件之一是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須設籍並居住,如果只有滿18歲子女設籍並居住則不適用。 《天下雜誌》有感於媒體公器社會責任,於2013年推出「獨立評論@天下」,努力打造一個能夠理性思考與公共論辯的空間,讓民主社會與自由媒體最重要的公共論壇機制得以維繫。 當父母透過正向的鼓勵,以走向自由為目標,我相信多數的孩子,將更願意練習怎麼讓自己更能獨立、更自由的飛翔。

  • 所得稅方面,納稅人列報扶養親屬若依現行規定,子女須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例如19歲的兒子雖然已不在學校就學,但根據規定可以列報免稅額,但是在未來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19歲的兒子變成已成年,因已不在學校就學,就無法列報免稅額。
  • 刑法上,18歲就要負完全責任,但民法卻是20歲才有行為能力的矛盾狀況終於解決。
  • 我們呼籲,憲改應慎重考量18至20歲的青少年意見,推動下修公民權至18歲,既呼應「公民審議由下而上,憲改主體是人民」的主張,也讓青少年有機會替自己與下一代,許一個光明的未來。
  •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黃陽壽也跟進認為,他擔憂現在的年輕人難以準備好承擔「權責相符」的身份,未來勢必會衍生相關問題發生。
  • 而這樣投票所產生的結果,並不是我們要的理性民主的判斷,而只會是情緒刺激之下的產物,對於推動民主前進沒有實質的幫助。

因此,WHO特別呼籲世界各國,對於加熱菸品的審查務必更加謹慎,WHO亦提供 TobLabNet 標準測量模式供各國政府主動審查參考。 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上,負責跨部會協調的政委羅秉成指出,《民法》以20歲為法定成年年齡,行之已有91年,這是上個世紀,還在中國大陸時所訂定的法律,經過了91年,台灣社會的教育普及、青年心智成熟的發展程度等,都讓青年的狀態已經不同以往,加上公民意識抬頭,鼓勵青年參與社會,法律應該與時俱進。 整體而言,本次《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與世界各國立法例相符,且遵循社會潮流,並可妥適保障青年權益,立意良善。 但涉及層面既深且廣,於法案正式施行前,仍賴各項法規之主管機關與各界討論、溝通,並配合修改相關法制,俾使成年年齡下修之立法精神能完整體現。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男女平等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施淑惠說明,稅法中對於成年之認定,並未有特別規範,故準用民法之規定辦理,建議納稅者應留意民法修正造成之租稅法令相關適用影響,以維護自身納稅權益。 而遺產稅繼承人為子女、孫子女等,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且有「未成年」者,可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以10歲繼承人而言,原本可適用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50萬元,明年起僅剩450萬元額度。 雖然修法目的在於使民法與刑法的權利和責任一致,並且能給年輕人較多自主與自由的空間。 然而,我憂心的原因是,這與我目前所觀察到的親職教養現象和青少年行為並不符合。 NGO與公民社會針對「選舉權、被選舉權、修憲門檻」及「未成年/限制行為能力」價值共同商議研討,為民主的台灣、正義的未來尋找出路,並針對各主題討論提出的方案選項,進行投票表態。

刑事責任年齡是否下修的議題,從國際社會積極推動與CRC相關的措施來看,想必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的方向,已是國際社會的共同共識。 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仍可受納稅義務人扶養,所以雖然年滿18歲,只要還在校就學,仍然可以由父母親申報撫養。 台北國稅局指出,依《所得稅法》規定,原本是年滿20歲以上親屬若有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可列為受扶養親屬,未來若年滿18歲,若不符合在校就學或是無謀生能力等條件,就不能列為「受扶養親屬免稅額」對象。 事實上,日本參議院在去年正式修正民法,調降成年年齡,關鍵理由與目的,即是「促使年輕人能儘早自立」,好因應高齡少子化的背景下,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民法下修18歲影響2023 而以目前台灣現況發展來看,許多青少年都急於想要投入公共事務與議題的討論,卻苦於受限在成年年齡門檻限制,應有相當急迫性來進行修法。 修法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通過後,男女結、訂婚的年齡下限將改為一致。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後就可以投票嗎?

現行所得稅法將有關列報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的適用規定中「未滿20歲」,修正為「未成年」,「滿20歲以上」修正為「已成年」,等於滿18歲、非在校就學的子女,就需要獨立申報,父母親就少了8萬8,000元扣除額可以使用。 該局提醒,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有關成年之認定,已回歸民法規定,自112年起,滿18歲即成年,納稅義務人欲適用房地合一自住房地之租稅優惠、綜合所得稅列報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遺產稅親屬扣除額之計算,應留意民法修正造成相關規定變動之影響,以維自身權益。 會修法主要的原因是,現今網路科技發達、資訊大量普及,青少年的身心靈上的發展,以及主觀意識有別以往的時代不同許多,加上目前世界上有許多國家的成年年齡都是18歲,甚至鄰近的日本於2年前已下修。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反菸團體以及各方專家,強烈呼籲政府應該採取嚴謹、公開、透明的三大原則,對新興菸品進行更為周全的監管,蒐集本土國人健康衝擊證據,確保國民健康不受威脅。 另一位張先生同樣2023年後出售自住房地、申請適用一生一屋,然而卻發現出售房地僅19歲兒子設籍連續滿六年,非屬未成年子女設籍,不符設籍規定,張先生將無法適用一生一屋。 今晚,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和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也在中正紀念堂舉辦複決開票活動,現場點起燭光、排成18的圖形,希望修憲順利過關,但最後眾人只能彼此打氣安慰,集氣喊出「世代同行,繼續努力」的口號。 根據中選會公告,修憲複決通過門檻為選舉人總數的一半,以本屆約有1,924萬人擁有投票權來看,必須取得近962萬張同意票,才為通過。 因此2023年新規定上路後,如房地出售時,僅有已滿18歲的子女設籍,將視為成年子女,在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其他未成年子女未設籍的情況下,該房地將不符合自住房地之條件。 劉宏恩舉例,未來大一大二同學們想要休學,將完全不需要家長同意,不想念的同學也不能任由家長越俎代庖來代為註冊,以後學校勢必要面對許多憂心如焚、來拜託學校但校方愛莫能助的家長。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律師揭10影響

以下懶人包原文帶讀者看懂差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來不論是辦手機、辦學貸、開戶,都無須請家長陪同辦理,18歲就等同於成年! 法務部正準備推動《民法》修正案,將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現已送行政院,待院會審查通過,將與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 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上,丁怡銘也轉述院長蘇貞昌特別感謝政委羅秉成邀請相關部會研擬38項草案修正,18歲公民權已經是國人高度共識,且有修憲的提議正進行。 蘇貞昌也指出,青年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的未來,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也是回應民意。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未來不分男女只要滿18歲即可結婚,也可以獨立租屋、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等。 因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施行日期暫定為112年1月1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18歲公民權已是國人高度共識,修憲的提議也正在進行;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次修法是回應民意。 《今周刊》關心青年與社會發展,長期推動民法成年下修18歲,如今行政院也已拍板定案。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成年變成18歲,修法前成立的扶養費協議、法院裁定是否受影響?

例如在18~20歲期間待業親屬原本可列為受扶養者抵稅,自明年起無法適用。 想像孩子滿18歲時,如果能順利從高中畢業進入大學,他/她可以自己到銀行開戶、申辦信用卡、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如果沒有就學,也可決定是否設立公司、甚至決定結婚與否,均不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 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通過該有關議案,1990年9月2日生效,原則上除了美國以外的聯合國會員國均全部或有條件的承認,而美國則是因為美國憲法規定,履行公約前必須得到三份之二的參議院議員同意,經過多年爭議後,公約仍未獲得正式施行。 但在當時我國乃首次施行少事法,於立法上有所疏漏,於立法說明上亦未臻明確,導致當有12歲以下兒童觸法時,引發了該用少事法還是刑法的爭論。 依當時的法令規定,12歲以下兒童觸法,至多僅得依刑法諭知感化教育,然而12歲以上未滿18歲者,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法院得有訓誡、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感化教育等可作彈性運用之手段,也因此觸發了1976年再次修法。

「司法流言終結者」由一群來自各地法律好手組成,我們不為司法辯護,而是告訴大家如何正確的討厭司法。 若我們再細緻化分析,單就0~17歲涉嫌觸法的人數統計數據來看,2000年為18,665人,至2019年下降為9,864人,且統計數據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 民法下修18歲影響2023 由此可證,無論是犯罪總數或是暴力犯罪的案件數,亦或是兒童及少年涉嫌觸法的人數,都在行政院及司法院戮力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改善兒童及少年生長環境、警政持續推動犯罪防制以及全民的努力下,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 寰瀛擁有學識、經驗與能力均屬一流之法律專業團隊,多數律師顧問均有國內外研究所資格,在訴訟及非訟事務上均有相當豐富之經驗與實績。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立院三讀通過「民法年齡下修」:滿18歲可以自主結婚、開戶、辦手機

2020年6月法務部預告修正民法關於成年年齡及對於婦女具歧視性之條文,立法院會於同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並為降低成年年齡下修對社會之衝擊,以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且修正後民法成年年齡將與刑法、行政法之完全責任年齡一致。 再進一步盤點,若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的改變,除了影響結婚外,未來在生活上,如買手機、租房子、開銀行帳戶、與辦信用卡等,滿18歲的青年不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可獨立為之,甚至,不用等到20歲,年滿18歲即可擔任公司發起人、董事,或工(商)業團體會員等,影響範圍相當廣泛且深遠。 法務部表示,成年年齡制度,攸關自然人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以獨立行使負擔民法上之權利及義務,對於社會生活影響深遠。 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社會各界亦迭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 歲之倡議。 另外,由於法定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可能會損及部分民眾既有的權益,這次修法也明定,針對新法施行前已滿18歲而於施行後未滿20歲者,可依法享有的撫卹金、補助款、救助款或離婚夫妻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等,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仍得繼續享有該權利或利益至20歲。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假如政府的心態是在一定會通過的前提下,制定更高的審查標準,只是增加日後菸商宣傳的籌碼而已,因為指定菸品「已通過健康風險評估」。 而WHO報告中提到,菸商會使用各式香味、時尚感、科技潮流等產品設計與廣告方式吸引年輕族群或是從未吸菸的族群,所以部分國家在規範加熱菸時,甚至會採取禁止加味菸的銷售限制,以降低吸引力。 為此,郭醫師強調:「目前雖然廠商有繳交20歲以下青少年成癮的資料,但是並未列入駁核條件,也就是說,即使廠商所提的資料證明會吸引青少年使用,一樣可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為了保護青少年,不要讓我們下一代繼續尼古丁成癮,這是醫師和反菸團體最強烈的請求。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未來滿18歲即可擔任公司發起人、董事,也可自行申辦戶籍謄本、提起民事訴訟、購買運動彩券;至於選舉、罷免權的年齡門檻20歲是規定在《憲法》及《選舉罷免法》相關法律,與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無關。 不過目前立法院朝野黨團有共識提出修憲來讓18歲就能享有公民權。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另外修正的是,民法第一零四九條,這法條原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法已修正男女十八歲為成年,同時將男女結婚年齡也定在十八歲,已不生未成年人離婚的問題,該條的但書已無留存必要,故將其刪除。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立院三讀 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

原本民法的成年為20歲,而結婚年齡男子為18歲,女子則為16歲,表示如果要結婚會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在未來修法後,最低結婚年齡無論男女都一律改為18歲。 下修民法成年年齡,等同於放寬法律上的行為能力,青年在獲得能力同時,也盼能有獨立自主判斷來加以承擔,若法案通過施行後,又將使台灣更往前邁進一步。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會後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18歲公民權是國民高度共識,相關修憲法案也正在進行,但因為修憲需要全民的共識,需要的程序較多,需要的時間比較長,91年前所制定的民法,和現在社會狀況已大不相同,政府因應趨勢先就各法律對年齡權利義務規範不一做盤點修訂。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她表示,跨地域、跨文化的研究,沒有一項科學研究指出到底是18歲、還是20歲為成年年齡比較好。 陳宜倩強調,成年的認定不應是年齡的問題,是接收到的資訊多寡,是否有足夠的資訊能夠進行任何事物的判斷。 同時,葉大華也指出,台灣目前20歲以下背負學貸的族群,已有10多萬人口,卻都得透過法定代理人才能進行辦理,但若是與家庭關係離異的學子,現實生活確實就發生因為學貸無法辦理,而放棄受教權的案例出現。 綜合以上兩點,我們可以知道政治對台灣18歲的青年而言,是既提不起興趣,也沒有好的管道去了解。 而這樣投票所產生的結果,並不是我們要的理性民主的判斷,而只會是情緒刺激之下的產物,對於推動民主前進沒有實質的幫助。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明年上路影響1/滿18歲「簽約自由」小心淪洗錢幫凶

中生代父母之所以經常說「爸媽沒管我,我也好好長大了」,是因為在50-70年代,不需探索,只需要亦步亦趨地跟著大家成長的方向,也就走往一條看似獨立的路上。 但反思身為父母的我們,不曾有過摸索的歷程,有時是否也和孩子們有類似的迷惘呢? 民法下修18歲影響2023 在這個強調自由的年代,想要孩子能好好獨立,我們也將重新經歷一次當年沒走過的青春期。 很多父母提到無法設限的困難,是因為青春期的孩子經常以暴怒、行動或口語攻擊的方式抵制父母的規範。

全世界168國中,除了南韓規定19歲,大部分國家都在18歲以下,連原本與我國一樣維持在20歲的日本,也在去年五月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 如今,台灣已大幅落後,成為全世界唯一死守20歲投票的民主國家。 立法院會今天(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與「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同時,基於男女平等,最低結婚年齡由男18歲、女16歲,修正為男女均為18歲;並設有2年緩衝期,預計2023年元旦起實施。 本次修正重點為將現行民法第12條之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以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且修正後民法成年年齡將與刑法、行政法之完全責任年齡一致。 立法院昨(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設有2年緩衝期,預計民國112年元旦起正式實施。 對此,網紅律師呂秋遠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是很重要的修正,並指出落實在生活上會帶來的「10大影響」。

民法下修18歲影響: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子女於112年度中滿19歲(18歲成年當年度仍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若未符合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納稅義務人113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申報扶養該子女。 本次民法修法將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由於年齡調降本質上為放寬人民結社自由權,對我國青年投入公民社會發展自我有相當助益。 立法院會昨(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成年年齡20歲下修為18歲,並設有2年緩衝期,預計2023年元旦起實施。 不過,法律學者劉宏恩提供不同意見,更憂心法律修正後的社會衝擊恐怕會比想像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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