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您保存薪資匯款紀錄、打卡紀錄或排班表,還有出勤工作的文字證明,如信件、LINE訊息,作為申訴、進行訴訟時的證據。 帛琉籍天使貨輪沉沒,因為船隻是從大連港航經台灣,事前船長沒有通報船隻有進水狀況,引發各種傳聞,民進黨立委趙天麟還表示全案朝國安方向辦理,高雄地檢署已介入調查。 對此一家國際知名的保險公司台灣公司高階指出,船東投保的是聲譽不錯的保險公司,且還擁有其他船舶,應該不會是與保險費有關的所謂「經營風險」船隻。
換句話說,1月29日員工上班,雇主只需要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但須留意的是,1月30日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而若你是剛好有排到除夕、初一、初二、初三這 4 天上班的朋友,因為當天性質都屬於「國定假日」,依照規定雇主應加倍發薪水給你。 若1月29日上班的話,雇主只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不過,1月30日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而若你是剛好有排到除夕、初一、初二、初三這4天上班的朋友,因為當天性質都屬於「國定假日」,依照規定雇主應加倍發薪水給你。 以2021年的春節連假為例,2月10日小年夜以及2月13日初二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過年正職薪水: 薪水卡到過年連假,老闆應提前發放薪資或和員工協商延後發薪
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之行業的讀者注意,因您的公司並非參考政府的辦公日曆表出勤,仍要依照勞工和雇主之間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出勤與休假。 過年正職薪水 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依法應給假並給薪,出勤則薪資應加倍發給。 所謂「加倍發給」,是指當日出勤的話,除了原有的工資外,無論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 1-8 小時以內,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註2:雇主僱用短期臨時人力,應按照約定時薪及時數給雙倍薪,且國定假日不能調移(若是正職員工,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上班,因員工已無法完整運用假日,即使上班1小時也要給發給8小時薪水)。 勞動部呼籲,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 雇主如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社會局(處)申訴,經查證屬實者,除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雇主仍應補付工資。
過年正職薪水: 過年想賺雙倍加班費?僅這 4 天才能拿到加倍薪水
最後,也因為上述提到的初二、初三適逢休假日與例假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因此,初四和初五的放假性質就屬於國定假日,依規定雇主需發給當天出勤的你雙倍薪資。 此外,勞動部也提醒,若雇主有違反相關規定,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朋友也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可別讓權益睡著了。 接下來,時間來到農曆初二、初三,因為恰逢行事曆上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因此按規定,初二上班,雇主只需要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但須留意的是,初三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2023年過年上班族雖能放長達10天連假,但春假前、放完假後仍有2天周六(1月7日、2月4日)得補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2021年春節連假,部分上班族和公司行號過年期間仍然需要請人力留守或支援,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店家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就需要請打工族、工讀生來幫忙。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工作性質為時薪制的讀者則要注意,國定假日的薪資是以當天出勤時數,直接給予兩倍工資的。
過年正職薪水: 過年想賺雙倍加班費?只有這4天才能拿到加倍薪水
按照上述規則,B老闆可和新人妹約定1月20日-1月24日為平日出勤、1月25日為休息日、1月26日為例假日、1月27日-1月2日再接續排平日出勤,這樣的排班方式就不會有問題。 春節前後及連假期間,部分公司行號仍需要有人力留守或請人支援,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店家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就需要請打工族、工讀生來幫忙。 (二)2月4日(星期五)及2月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過年正職薪水2023 勞動部提醒,今年的春節連假,可能適逢部分事業單位的發薪日(例如:2月5日),勞動部也呼籲雇主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在假期前提前發放薪資,至少,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準時轉帳入戶,才符合法令規定。 2022年春節連假共9天,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則為休息日。
-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 春節連續假期上班,短期計時人員或工讀生的薪水、加班費該如何計算?
- 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之行業的讀者注意,因您的公司並非參考政府的辦公日曆表出勤,仍要依照勞工和雇主之間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出勤與休假。
- 另外在加班費部分,連續排工作日超過第6天,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當天薪水(勞基法§36Ⅰ),即使工作日出勤只有安排幾個小時,也算出勤一天。
- 對此一家國際知名的保險公司台灣公司高階指出,船東投保的是聲譽不錯的保險公司,且還擁有其他船舶,應該不會是與保險費有關的所謂「經營風險」船隻。
此外,由於時薪制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所以仍應依照《勞基法》第 36 條「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的原則安排休息日,當工作日達到第六天的時候,雇主應另外計算休息日的加班費。 若是時薪制勞工朋友,國定假日當天就依出勤時數直接給予雙倍薪(例如:時薪180元,出勤4小時=180元×4小時×2倍=1440元);若為月薪制員工,則可參照下面這張表計算出勤薪水。 例假日是強制雇主讓勞工休息的日子,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例假日(週日)。 另外在加班費部分,連續排工作日超過第6天,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當天薪水(勞基法§36Ⅰ),即使工作日出勤只有安排幾個小時,也算出勤一天。 答: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過年正職薪水: 過年請短期打工族、臨時工讀生、計時人員,對照這張表計算薪水就行了!
例如時薪 160 元,當日出勤 8 小時,可獲得:160 元 × 8 小時 × 2 倍 = 2560 元。 若是餐飲業、服務業類型的企業,通常會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上班,這些員工春節期間上班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 如果工作型態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在1月23日~1月26日(初二至初四)期間出勤,皆需比照勞基法規定,給予雙倍工資。
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 因此,若這4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到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1天工資。 過年正職薪水2023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一天工資。 勞動部指出,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2日(初二)、2月3日(初三)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若在這4天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 2月5日和2月6日是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初五)上班,由於初六的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過年正職薪水: 01/31(一)、02/01(二)、02/02(三)、02/03(四) 除夕~初三國定假日
經此調整後,2月4日將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由於1月31日(一)至2月3日(四)為國定假日,若這4天員工有出勤上班,當天若出勤在1到8小時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作為「加倍發給」。 勞動部也提供試算薪資,如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
同樣地,因為2月5日和2月6日也都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一般來說,在沒有實施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上班、2月6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另外,按照《民法》第122條的規定,如果雇主和員工約定發薪日當天遇到「星期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到休息日結束的隔天再發放,並不違法。 例如以明年2023年為例,假設公司配合行政機關行事曆上班,和員工約定的發薪日是每月25日,因過年期間為連續假期,延至連假放完第一天上班日1月30日才發薪是沒有問題的。
過年正職薪水: 過年請臨時人員薪水排班如何處理?一張表讓你快速對照
因為這次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1 月 30 日),因此不像以往「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比較「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以2022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以明年(2023年)春節連假舉例,公司如果比照政府行政機關出勤,安排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日,實施8周變形工時就能按照上圖調整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