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上班7大著數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Ben on December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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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除了春節放 3 天,其餘如開國紀念日、除夕、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兒童節均放假 1 天,部分配合假期彈性放假,共計補班日 6 天。 2 月 4 日是補過年期間 1 月 27 日星期五原上班日的調整放假。 今年農曆春節是 1 月 21 日至 1 月 24 日,其中有 2 天在例假日,故在 25 日、26 日補放,又 27 日逢週五,故彈性放假一天。 也就是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該公司並沒有證明他們公司有完成八週變形工時的程序,則1月30日就不是正常工作日。 出勤記錄本就是雇主應詳細記錄的強制義務,某甲員工在105年1月25日至30日出勤記錄很明確顯示就是出勤48小時,這部分很明確,不存在公司上訴所說的不能以出勤紀錄來看是否有延長工時的狀況。 根據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有提到:如果勞工因為發生天災而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雇主「宜」加發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雇主如使勞工於約定之正常工時外延時工作(加班),即應依該法24條規定給付延時工資(加班費)。 有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之基本工資及延時工資相關規定,可連結本部網站/常見問答項下查詢。 補上班 其中最大的影響,是企業應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補上班2023 至於1月21日(星期六) 農曆除夕與1月22日(星期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補上班: 一、「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適用一般公司企業嗎?(見圖1)

《104職場力》帶你回顧2023年放了哪些連假、走過哪些逼人補班日。 今年夏天特別的熱,全台各地不斷出現高溫,動不動就35、36度,如果睡覺時房間沒有冷氣,恐怕會無法安睡。 日前有網友貼出一張照片,見到有一屋主為了想引流客廳冷氣至房間裡面,發明了一個新奇裝置,引發網友熱議。 但也有網友提出不同看法,「多放的本來就要補啊,不然那天算無薪給你要嗎」、「我蠻喜歡的」、「軍人無感,經歷過連續一個月的留守值班不放假之後,都覺得沒什麼」。 對於原PO的抱怨,不少網友認同表示,「到底是補哪一天」、「寧願不放連休也不想一個禮拜只能休一天」、「超爛,最討厭這種補班的,又不是大家都周休二日」、「只休一天接著上五天真的心很累」、「竹科跟我待的外商基本上都直接放假沒在補班欸,怎麼這些公司還是活的好好的啊?」。 2023 年中秋節為 9/29(五),與 9/30(六)、10/1(日)合併連休 3 天。

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或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情事。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公司務必按照規範程序才可施行「8週彈性工時」,如未完成程序卻直接要求員工於「補班日」上班,於法應視同加班,應該另外發給員工加班費,否則恐有違法疑慮,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

補上班: Replies to “2024 國定假日、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以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例,依上開規定,農曆除夕前一日(2/8)適逢周四,調整為放假日,於2/17周六補班,農曆除夕及春節(2/9周五至2/12周一),因含2日例假日,於2/13周二至2/14周三補假,而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則毋須調整。 過年放完10天連假,緊接著2月就有2天週六得補班(2月4日、2月18日),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若是排班制、實施變形工時的餐飲、零售服務業,公司通常會要求員工在連續假期期間配合出勤上班,春節連假期間加班費如何計算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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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狀況可能是因為不滿,員工集體醞釀臨時請假,雖然必須具備合理事由才能請假,不過有兩個假別,生理假與特別休假,不需要證明即可提出,這些都可能會打亂雇主營運的腳步。 勞工若有正當具體事由,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範,勞工可以行使請假權利,因為具備法定事由,雇主並無准駁之權限。 所以,對該新進員工而言,雖然沒有補到班,彈性放假那天,還是他的休息日,扣發薪資或是強制請假,都有違法風險。

補上班: 上班族排休必看!2023 連假行事曆出爐啦

然而,大多公司企業不知道的是,這樣遵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來安排上班日和放假日,可能涉及以下問題。 蘇俊榮說,相關辦法需要與時俱進,最快3月會提微調方案送到行政院,朝向改為如春節小年夜、清明、端午、中秋才需要調整假日。 人事總處將在5月底前,邀集各部會共同討論,提出幾個修正方案後,交由行政院拍板。 今年因調整連假,導致補班日高達6天,讓上班族抱怨連連,有立委呼籲不必「硬把連假串起來」。 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周三(3/1)受訪時表示,將研議數個方案送行政院核定,國定假日補班機制調整5月底前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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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假單、公出差(逾3日之差假單) 申請人(校長)à職務代理人à各校人事承辦(登錄) à駐區督學(上呈,退回) à教育處副處長(上呈,退回) à教育處處長(決行,退回)。 (二)請假單、公出差(未逾3日之差假單) 申請人(校長)à職務代理人à各校人事承辦(登錄) à駐區 督學(決行,退回)。 21日一早逢上班時間,台鐵台東往樹林的太魯閣號遭酒駕駕駛開轎車闖入,且車輛因撞擊造成凹陷。 對此,台鐵局表示,太魯閣號車下管路、動力控制和馬達設備,且短期內無法修復。

補上班: 人事行政局公佈民國108年公務人員行事曆

針對民眾反應,人事總處回應:未來5年的調整放假將不超過3次,並會在5月底前提出微調方案,期望相關辦法與時俱進。 農曆除夕前一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112年1月20日(小年夜)適逢星期五,依上開規定,調整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1月14日)補行上班,考量1月14日適逢112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因高中補課日數需增加1日,洽借考場更為困難,爰於1月7日補行上班。 又農曆除夕及春節(1月21日至1月24日),因含2日例假日,於1月25日至26日(星期三、四)補假,1月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2月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人事行事總處表示,各界關注的農曆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是否固定放假9天部分,經邀集相關機關討論後,並且在全年總放假日數不變的大前提下,於除夕前一天調整放假,再擇期補班,以適度舒緩年節交通。

  • 此判決法院的見解,是認為員工既然還沒補放假就離職,很顯然不可能真的做對調,因此補班日被視作是加班日。
  • 「紀念日及節日」也就是俗稱的國定假日,簡單來說,若與休息日或例假日同一天,必須要補假,若是在週六,就往前於週五補假;若是在週日,則往後在週一補假。
  • 為協助青年就業,勞動部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金合計最高可拿4.5萬元。
  • 司法院308釋:公立學校教師不屬服務法第24條所指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服務法之適用。

京畿道盆唐警察署指稱,和NCsoft旗下遊戲相關的YouTuber,在聊天群組中發布了針對NCsoft員工的暴力威脅,至於這些威脅的詳細內容警方並未透露。 據韓媒《中央日報》報導,NCsoft在今天中午12時30分許,透過內部郵件指稱目前存在針對員工的不明恐怖威脅,命令所有職員立即回家,遠距工作將持續多久尚無法確定。 綜合外媒報導,大阪阿倍野區34歲女子16日在超商上班時,忽然感到一陣腹痛,告知同事後就進去廁所,沒想到她進去2個半小時遲遲沒出來,同事趕緊叫救護車,到廁所查看。

補上班: 彈性放假日、補班日的上班薪水該如何計算?

人事總處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111年(西元202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天,其中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開國紀念日等7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將2024年(民國113年)的行事曆相關規劃公佈於網路上,實際總放假日為115天,並且行政院依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對於這個情況,勞動部於2016年發布公告[6],說明如果公司企業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可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變形工時的規定[7]。 換句話說,一旦遇到要補上班的情況,為了避免違反勞基法正常工時的相關規定,一般公司企業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商才能決定有否要與政府機關一致。 如果省略這個步驟直接要求員工於補上班,就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週工時上限的規定,會被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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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表示,今年因彈性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次數達6次,各界多所討論,贊成及反對意見兼具,經徵詢相關機關及參酌各界所提意見後,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民族掃墓節具有慎終追遠之特殊意涵。 在春節過後緊接著會遇到228連續四天連假,其中2月27日和平紀念日為彈性放假日,是基於和2月18日對調才形成的連假,因此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的上班族在當天需要補班。 補上班 補上班2023 和前面春節連假先遇到彈性放假、再補班的狀況不同,228連假會遇到的情況是先補班後才遇到彈性放假日。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主要適用對象為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其餘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是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國房部主管權則、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則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補上班: 女經理孕吐買酸梅遭解雇 行政官司挺她

因全國三級警戒再度延長,行政院於6月24日的院會中討論「紓困4.0精進方案」,內容包括「打工族、部分工時勞工」將發放新台幣10,000元紓困補助,將會朝「簡政便民、不重複領取、盡量照顧」的三大原則辦理,即已領有其他補貼、或有多份打工者不重複發放,須擇一領取。 另查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依該法第39條規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並不得以其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為由,予以任何職務上不利之處分。」。 人總先前研擬的方案,以補班日多寡排序,包括有「維持現狀」、「三節加上清明與兒童節彈性放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彈性放假」、「小年夜與清明節彈性放假」以及「僅小年夜彈性放假」等5種。

很多工作就是需要那麼多人力,例如四班二輪的產線,不太可能一個人請假,旁邊崗位的同仁就能以代理的方式來做,有了缺口只能設法補充,否則就還是缺口。 所以,必須要依產業、組織及職務特性,事先律定代理人選,甚至是第二代理人,更重要的是每個人的工作紀錄、代理交接程序,以及要代理到甚麼程度,哪些要由代理人或主管立即承接,哪些可以勞工銷假回來後處理。 因此常常會發生,例如要請假要自己找代理人,人緣不好的找不到,而代理人工作倍增,導致負面情緒,變成雖有代理之名,但工作還是沒被執行,或是因內部壓力而導致不敢請假等狀況發生。

補上班: 事業單位是否適用「變形工時」?並合法完成申請

(1) 補上班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若是勞工未按照雇主規定,完成請假(或補假)程序、未提供請假證明文件,此時應可認勞工尚未完成請假。 這時要看勞工無法完成請假程序的理由為何,有可能認定為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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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請注意,若雇主與勞工約定出勤,或因特殊產業屬性而在連假期間需要勞工執勤公務,到底該如何計算薪水,或是哪幾天不得要求員工上班出勤呢? 因 2023 年國定假日多在平日加上彈性放假,連續假期可達 7、8 週。 特別是春節、元旦有兩日逢例假日補休加上彈性放假,這次年假長達 10 天。 打算做年度計劃的朋友,現在即可上網查看行事曆,或免費下載自用。

補上班: 行事曆 2020年行事曆 319首頁

目前最新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公告在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歡迎民眾上網查詢或下載參考。 另一種情況是公司並未實施變形工時,因此無法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等同於小琪到職時只和其約定按正常工時週一至週五出勤,休假日為星期六、日,則她在2月4日補行上班就屬於休息日加班,公司需依法用「休息日加班費率」發給加班費。 首先,如果企業打算跟著「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行事曆,應該要先注意自己公司是否適用、並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的申請。 要比照政府機關,要先依勞基法第30條第3項規定,經工會同意,或無工會要召開勞資會議通過,除了要有勞資會議記錄,更需要明列變形工時的方案及細節,並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規定,公告勞工周知,方符合變形工時之程序。 這部分最高行政法院沒有否定,也就是說,法院認為,即使公司要比照政府行事曆,有完成勞資會議適用八週變形工時等法定程序,但是因為該員工只任職到1月31日,不可能發生對調的狀況,所以該日仍應算加班。 此外,勞動部在今年10月底發布一則新函釋「3人以下企業不需開勞資會議」(原先規定即使勞工人數3人以下仍要舉辦),也就是說3人以下微型企業只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就能實施變形工時,但僱用4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仍然得召開勞資會議和員工協議調整工時。

  • (不過113年的「五一勞動節」是星期三,並未形成連假)。
  • 此外,勞動部在今年10月底發布一則新函釋「3人以下企業不需開勞資會議」(原先規定即使勞工人數3人以下仍要舉辦),也就是說3人以下微型企業只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就能實施變形工時,但僱用4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仍然得召開勞資會議和員工協議調整工時。
  •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本部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附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勞雇雙方之勞動條件係依約辦理。
  • 這樣的執行很合理,您不需要去爭取,如果開口詢問了反而會令人資或主管對您產生負面印象,真的沒必要。
  • 事實上,2023第一周周六(1月7日)會需要補班補課,是為了配合1月20日小年夜的彈性調整放假,因為1月14日為112學年度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故往前移一周變為第一周周六(1月7日)進行補班補課。

根據統計,2023總放假日數共有116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有7個,想要趁連假出遊的民眾,可以先提前安排行程囉。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知名遊戲《天堂》系列的韓國開發商NCsoft,位於南韓京畿道城南市盆唐區的總部大樓遭遇襲擊威脅,公司今天(21日)緊急通知員工返家遠距上班。 沈姓女子在台北市公司擔任經理,2018年1月間驗出懷孕,隔天星期五她就告知主管,沒想到下周一竟遭資遣,理由是她前一個上班日不假外出曠職。 沈女向市府申訴,稱自己當天想吐所以到超商買酸梅,竟因此遭解雇。

補上班: 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要注意哪些規定避免違法呢?|法律小教室

另外,23日起至25日,OKmart推出主檔活動「春賞同樂會」,全台880間門市指定糖餅、飲料享第2件6折起,主打孩子們喜歡的飲料與小餅乾。 像是有著豐沛氣泡的可樂、雪碧、果汁,或是上班解饞必備的零食nutella能多益餅乾、樂天小熊餅乾等,都能享有第2件6折起。 明年除了2月15日須補班外,明年的端午節連假從6月25日起有4天假,決定提前在明年6月20日(星期六)補班,明年中秋連假則從10月1日到4日也有4天假,一樣決定提前在9月26日(星期六)補班,明年共有3個補班日。 自109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強制休假日數調整為10日,休假補助費每人全年最高補助總額為16,000元。

截至今年7月,已協助12萬8220名青年就業,15-29歲青年失業率8.14%,相較去年同期下降0.45個百分點;失業人數18.1萬人,相較去年同期減少1.5萬人;初次尋職失業者8.9萬人,相較去年同期減少5000人。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近期口罩一罩難求,政府斥資自建口罩產線,經濟部今(12)日公告60條產線分配結果,包括康匠、永猷、恒大等15家口罩業者助攻,預計三月起力拚千萬片產能。 但補休仍最晚應於契約終止時的「隔月發薪日」,發給該離職員工補休未休畢工資,這也是傳說中的「補休換錢」。 (一)開國紀念日連假為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至1月2日(星期日):開國紀念日(1月1日)適逢星期六,於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補假。

補上班: 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民國112年(2023年)公務人員行事曆EXCEL檔案下載

註2:可參考2020年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臉書貼文,以及2017年5月26日yahoo新聞-6/1新到職勞工哭了 端午節6/3補班得照上班沒加班費(勞動部針對106年端午連假實施先補班後補假期間員工到離職出勤薪水計算說明)。 (2) 新人小惠在彈性放假日前到職,可比照全公司放假,公司不能要求她另外補班或多扣一天薪水。 然而,若公司並未申請變形工時,則2月27日理應也無法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實施彈性放假。 但要特別注意,「免補班」如是公司直接要求免服勞務則無爭議,但若要求員工應強制扣除「特休」來休假,則會有違法之虞,因為根據法律規範,特休的發動使用權應在勞工身上,雇主不得強行要求(或統一規定特定日期)員工特休,此舉將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原則上,只要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事業單位都可適用,但常會遺漏的情況是「未完成八週變形工時」的申請就直接施行、形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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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法規上的「彈性工時」可實施的企業必須是「指定適用的行業」,此外在實施前仍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可於公司內公告實施,目前部分工時勞工也不適用。

補上班: 上班族崩潰!本周六再迎「補班補課日」:今年的補班地獄將結束

《518職場熊報》整理過年期間出勤薪水及排班、補班規定,一起守護你的權益。 上述函釋的《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指的就是「八週變形工時」,只要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事業單位,都可以適用。 不過私人企業必須要先取得工會同意,若無工會,則經勞資會議通過八週變形工時的適用程序,才不致違法。 不過,明年也有補班日,人事總處並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111年2月3日農曆初三適逢星期四,依上開規定,調整2月4日為放假日,並於明年1月22日(星期六)補上班。

根據2013年人事總處訂定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如周二及周四遇到必須放假的紀念日、假日,將一率調整為放假。 至於小年夜若是上班日也會調整為放假日,並以放假前一周六補上班為原則。 行政院周四召開院會,會中人事行政總處陳報「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含彈性調整放假及連假規劃)」報告案,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會後轉述指出,陳建仁聽取人總報告後,表示予以核准備查。 明年起將彈性調整放假的範圍,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補上班: 春節

第一個不同是勞動節,因為公務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所以這個行事曆沒有五一勞動節,若是民間企業要比照政府行事曆,勞動節這天必須要加上去。 (四)但在勞動檢查實務中,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者仍屬大宗。 考其原由,即在於「國定假日調移」不符合勞動部之要求,亦即,許多事業單位為求簡便,並無在班表上載明國定假日調移之休假日期,僅以國定假日當月份(或前後數個月份)乃至全年度休假總日數已符合法定休假總日數,國定假日調移已概括地得以確明,為抗辯之理由。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5]。」不過如果當週要補上班,上滿6天班的情況就可能超過每週40小時的上限。

根據「中華民國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整理,總放假日116天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8個,假期數最長的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共10天,其次為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俗稱清明連假)共5天。 一、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復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104職場力》提醒您,端午節乃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因此勞工應獲休假,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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