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發放時間7大優勢2023!內含年終獎金發放時間絕密資料

Posted by John on February 2, 2019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只不過要留意的是,根據國稅局釋出的資訊也提到,如果年終獎金的金額超過 84,501元,公司要預先按全數金額扣繳5%稅款;而若給付金額未達84,501元,公司不必預先扣繳,而是在5月報稅季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裡。 聽到今年長榮航運員工平均可領 45 個月年終獎金,羨煞許多上班族。 依照所得稅法第 14 條規定,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收入而需要被扣稅,公司須依法幫員工扣繳。 根據「 112 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只要年終獎金超過 元,就要先預扣 5 %稅款;如果沒有超過以上金額則不需要預扣,由員工自行在 5 月份報稅時,將年終獎金列入所得總額計算所得稅即可。 選擇在過年前離職,最令人糾結的就是能不能領到年終獎金。

舉例而言,原本三節獎金可能會發放 1,500 元,扣繳福利金總共 500 元後,就會只剩下 1,000 元的三節獎金。 以稅率來看,尾牙獎金明顯較高,但只要沒有超過 2 萬元的門檻,基本上就不用擔心會被課稅。 以下為年終獎金和尾牙獎金的課稅比較表,看完應該很快秒懂。 由於2022年的農曆春節相較往年比較早,從1月29日就開始放假,因此,這次可能在1月中旬就能順利領到年終獎金了。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何時發?領多少會被扣稅?2021年終懶人包一次解答!

根據 2021 年人力銀行發布的《薪資福利調查報告》,32% 的公司採職級與績效的雙重標準,30% 的公司採全員相等的年終獎金制度,22% 依個人績效,9% 依職級決定年終獎金。 從上面表格不難發現,年終一旦超過 5 個月就有很大機會需要另外扣繳二代健保費。 不過相信大家還是寧可年終獎金越多越好,該扣繳的就依法扣繳。 每年過年前,除了尾牙活動,就是大家最期待的要發年終獎金的時間,大家都會算可以領到多少年終獎金,那年終獎金何時發放?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三類之定義,獎金也算在薪資收入中,也就是說,不管有沒有超過 84,501 元,年終獎金也屬於員工在職務上或是工作獲得的薪資,必須依規定繳稅。 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當時入職時公司與你簽訂的合約中,究竟是把年終獎金視為經常性給予或是恩惠性給予,經常性給予的意思是入職簽訂契約時,契約中就有明訂報酬包括年終獎金(例如額外給付幾個月的薪水),此時在沒有違約的前提下,雇主仍需要按照合約給你相關的獎金。 如果年終獎金在你任職的公司屬於「恩惠性給與」的性質,意即公司並沒有一定要給你獎金,那麼能否拿到獎金就要看老闆的意願。 關於上述的問題,首先要先釐清你的年終獎金究竟是「經常性給予」還是「恩惠性給予」。 根據勞基法規定,若勞資雙方已在聘僱契約中明定了「保障年終 3 個月」等約定,這時年終獎金就屬「經常性給予」工資,雇主需依契約給予年終獎金;反之,若在聘僱契約中並未明定,則年終獎金屬「恩惠性給予」工資,亦即雇主並沒有發年終獎金的義務。 如果到職時有講好保障年薪 14 個月,或是年終固定 1 個月,這些都是屬於勞基法第 2 條第三款所規定的「經常性給予」,公司不得以虧損等任何理由拒絕發放,否則將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薪資應全額給付勞工的規定。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何時發

若你的年終獎金為「經常性給予」(如保障年終 2 個月),那年終獎金便算是薪資範疇,即使離職,雇主仍需支付。 年終獎金被視為慰勞一整年辛勞的代價,每到年末聽到各大企業宣布年終獎金發放多少個月,無不牽動每位勞工的心。 尤其是在職未滿一年或年前離職、留職停薪者,想必更加擔憂自己是否會喪失這項「福利」。 另外,年終獎金、尾牙獎金是否能完整入袋,或是會被課多少稅金、需繳交多少二代健保費也是每位上班族必須了解的課題。

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一、審核預算能否容納年終工作獎金或年終慰問金表單(或清冊)所列相關支出。 二、審核年終工作獎金或年終慰問金表單(或清冊)是否經權責單位核簽(章)。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以日計算

如果對於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有疑問,建議可以直接詢問公司人資部門。 由於2021年的農曆春節是從2月10日開始放假,而一般常見的年終發放時間點,都會是和上個月薪資一起發。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公司是5號發薪水,那麼明年的你,很有可能會在2月5日,同時領到1月份薪資和年終獎金。 如果發給員工的所有獎金(含年終獎金 + 其他獎金)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就要在給付時代扣補充保費 2.11 % ,這筆補充保費可以按月或按年向健保署申報,如果給付獎金沒有超過投保金額 4 倍就不用扣繳這筆補充保費。 一般而言,大部分的公司在計算年終獎金時,是以「全薪」進行計算,而如果工作到職未滿一年,大多會採取按比例計算的模式,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有一位到職三個月左右的員工,那麼他的年終獎金通常會採取按比例計算的模式,例如工作天數乘以日薪,或是工作月數乘以月薪的計算方式。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另一種狀況是到職時並沒有特別約定,則年終獎金屬於「非固定式的恩惠式給予」,回歸到公司有無賺錢來認定。 若沒有賺錢或虧損,公司沒有發放年終獎金並無違法;反之,有賺錢的情況下,公司就應該給予沒有犯錯的員工獎金或是紅利,否則同樣有可能違反勞基法。 一般公司都是選擇在過年前幾天才發放年終獎金就會跟薪水分開發,由於2023農曆過年(1/20)較早,年終獎金可能在1月中就能領到了,讓員工可以在過年前領到年終獎金來採辦年貨好過年,由於實際時間還是要依照公司公告或詢問行政部門獎金發放時間。 每間公司對於發放年終的時間都有自己內部的流程和規定,詳細發年終獎金的日期還是要依照每個公司的習慣進行! 不過一般公司會把年終獎金的發放日期訂在接近農曆新年的發薪日,與薪水一同給予。 年終獎金有兩種形式,分別是「經常性給予」和「勞動性給予」。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未超過 84,501 元

不過這減少的 5 % 獎金並非憑空消失了,而是會在隔年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成為你已繳的稅款。 當然如果年終獎金總額並未超過這個數字,只要在隔年報稅時將這筆年終獎金算入所得內就可以了。 除了所得稅之外,年終獎金如超過健保投保金額 4 倍,將會依照補充保險費率計算應扣繳的「二代健保費」,一般由雇主協助員工代扣,如果有應扣而未扣的情形會處罰 1 倍的罰鍰。 如果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中,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就代表雇主沒有發年終獎金的義務。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一般會以在職的最後一個月薪資為基準,按照出勤的月數或天數發放。 由此可見,能不能領到年終還是得回歸到入職時所談定的薪資待遇,或簽署的勞動契約內容而定。 一般來說,只要年資超過 3 個月就可以領年終獎金,發放金額按比例計算,通常會以到職日或到職月份為依據。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過年前離職領得到年終嗎?

至前開排除於退撫平臺作業之機關(構),請主管機關於年終慰問金發放後1個月內,彙整相關發給情形依所附調查表查填函送本總處,其中屬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同意排除者,並請敘明無法上線辦理之原因。 但如果合約上說那2個月是屬於「年終獎金」,不是「薪資」的一部分,那就第一種情況一樣,如果公司不願意給,你也拿他沒輒….. 舉例來說,A 公司雇用了 20 名員工,111 年 11 月支付給員工的薪資所得總額為 NT$ 80 萬,當月員工投保金額是 NT$ 25 萬,那麼就要扣繳補充保險費 NT$ 11,605。 若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契約時,有將三節獎金作為「工資」的一部分,就不能任意取消;若契約中並未有相關約定,即使不發放三節獎金,也不違反勞基法。 如果公司發的年終獎金少於 84,501 元,公司就不會預先扣繳,會等到隔年 5 月所得稅報稅時,跟其他個人所得一起計算。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次,超過2000人可以領到4萬元,8萬人領3-4萬元,52萬人領2-3萬元,81萬人領1-2萬元,17萬人則領不到1萬元。 這篇文章提供了相當詳細的資訊,讓讀者能夠清楚了解各項款項的發放日期以及領取金額的差異。 這對於符合資格者能夠及時查詢並確認自己的戶頭是否有入帳,以及可以領取多少金額,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年終獎金的發方式主要區分成兩種,一種是「固定式」,屬於經常性給予。 例如有的公司保障年薪 13~14 個月,多出來的 1~2 個月屬於工資的一部份,通常會以底薪或全薪作為年終獎金發放。 即公司會視該年度公司的獲利狀況,並根據員工考績做為年終獎金的發放依據,沒有制定金額上限,下限也有可能會是零。

所謂「經常性給予」就是最開始的契約中就有包含如「保障年薪 14 個月」或是「固定給予年終獎金 1 個月」的文字內容。 此種內容由於在契約中明訂,因此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3 款是必須給予的「工資」。 但如果合約只寫會根據員工績效發放獎金,那年終獎金就屬於「恩惠性給予」,並非工資一部分,沒有一定會發。 有些公司習慣在農曆過年前最後一天,用紅包發給員工;有些則會跟著 1 月薪資一起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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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利用年終獎金來投資或理財,才能放大年終獎金的價值。 以 2022 的情況來說,明年春節將會從 1/20 小年夜開始放假,考慮到許多公司都是 5 號或是 10 號發薪水,今年很有可能 1 月初就可以拿到年終獎金囉! 不過如果你的公司是月底發薪水的話,可能就要等到快過年才會看到年終緩緩入袋。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但如果勞動契約裡,年終獎金屬於「經常性給予」(例如保障年終 2 個月),那在離職沒違約的前提下,勞方還是有權領取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可以分為「經常性給予」與「恩惠性給予」,如果合約中有寫到像是「保障年薪 13 個月」或「保障年終 2 個月」等項目,那年終獎金就屬於「經常性給予」,是勞資雙方約定工資的一部分,資方有履行契約的必要。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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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甲等人員可拿到1個月考績獎金,乙等人員則可拿到半個月。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而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各政府機關考列甲等的人數不得超過75%的比例,主要是為了防止各政府機關有浮濫發放獎金的情形。 年終獎金1.5個月,再另外加上1個月的考績獎金,公務人員的最高的獎金可來到2.5個月,而且全國約有75%的公務人員皆能拿到這樣的獎金福利。

  • 農曆新年快到了,對於員工來說,最在意的就是年終獎金到底何時會到手?
  • 由於2021年的農曆春節是從2月10日開始放假,而一般常見的年終發放時間點,都會是和上個月薪資一起發。
  • 多數的公司若員工到職未滿三個月是不會有年終的,至於滿三個月,大部分是依照比例計算,常見的算法為到職天數乘以日薪或是到職月數乘以月薪。
  • 舉例而言,原本三節獎金可能會發放 1,500 元,扣繳福利金總共 500 元後,就會只剩下 1,000 元的三節獎金。
  • 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當時入職時公司與你簽訂的合約中,究竟是把年終獎金視為經常性給予或是恩惠性給予,經常性給予的意思是入職簽訂契約時,契約中就有明訂報酬包括年終獎金(例如額外給付幾個月的薪水),此時在沒有違約的前提下,雇主仍需要按照合約給你相關的獎金。
  • 所以要找可以幫助我們的共同基金,有幾個重點要注意:1.掌握十年走勢的最低淨值,這樣我們可以買在相對低點。

其實,只要搞懂公司的年終獎金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或「非固定式」的「恩惠式給予」,就能寬心依照計畫轉職。 只要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即便在年前離職,公司仍必須根據最後一年度的在職天數或月數,按照比例發放年終獎金。 如果今天公司有發放年終獎金,那麼當月員工的薪資總額(包含員工薪水 + 年終獎金)扣掉公司受雇者每月投保金額的差額,乘以 2.11 % 就是需要額外扣繳的補充保費。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與計算方式常見問題

不過選擇穩定配息的基金,要注意一件事情,需要選擇低波動的基金,否則基金淨值一路往下,就算有穩定配息率,你能拿到的生活費還是不夠。 但麻編提醒,拿年終獎金去消費,要注意之後會不會每個月都多要繳的錢。 舉例來說,買了一支全新手機,結果後續每個月手機資費都變多,這樣可能因小失大,存不到錢。

  • 根據財政部薪資所得扣繳辦法,年終獎金若超過86,001元,會由公司直接扣繳5%所得稅;相對年終獎金低於86,001元,公司就不會預先扣繳,會等到隔年 5 月所得稅報稅時,跟其他個人所得一起計算。
  • 年終獎金可以分為「經常性給予」與「恩惠性給予」,如果合約中有寫到像是「保障年薪 13 個月」或「保障年終 2 個月」等項目,那年終獎金就屬於「經常性給予」,是勞資雙方約定工資的一部分,資方有履行契約的必要。
  • 第二種是在和公司簽訂工作契約時,如果約定好年薪14個月,這時候有兩種情形,切記一定要看清楚!
  • 若剛加入公司沒多久不清楚發放的時間點,建議可直接詢問人事或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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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通常農曆新年前

但根據國稅局規定,假如年終獎金超過 元的話,是需要公司先預先扣繳 5%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所得稅的。 但無論有沒有超過,根據規定年終獎金就是算在薪水內,所以皆須繳交所得稅,只是先繳後繳的差異而已。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2023 行政院在院會表示,111年度公務人員年終獎金將於1月12日前撥款入帳,讓全國各地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都能在農曆過年前拿到年終。 根據行政院發函給各機關的「111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中,凡於111年1月31前在職,且至111年12月1日仍在職的公務人員,皆可領到1.5個月的年終獎金。

但反過來說,如果公司年終結算有獲利,卻無故不發年終獎金或分紅給員工,就可能違法《勞動基準法第 29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條》與《公司法第 235 條》規定。 農曆新年快到了,對於員工來說,最在意的就是年終獎金到底何時會到手? 一般而言人們拿到一筆額外的獎金都會想要把獎金拿去買想要的東西,或是大吃大喝一番。 不過其實年終獎金就像平時領取的薪水一樣,如果能夠妥善規劃和利用絕對可以為這筆錢創造更大的價值。

如果合約上表明,那多出來的2個月(14個月-12個月)是屬於「薪資」的一部分,那公司每年就一定要給你14個月的薪水,發放的時間以工作契約為主,每間公司不一樣,這也是為什麼有的人在過年前離職,還是能領的到年終獎金。 想知道公司會不會發放年終獎金,就要視公司是「經常性給予」還是「恩惠性給予」,也就是固定的給予或是不固定的給予。 如果是固定的經常性給予,雇主與員工約定保障年終獎金幾個月,就要履行發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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