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薪資好唔好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Eric on August 27, 2021

基本薪資

A:查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 Q:事業單位以品質扣款、盤損等名目扣發績效獎金作為賠償之用,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Q: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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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勞工應否延長工時或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尚難謂有不合理之處。 故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8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24條規定辦理。 Q:工資可否包括膳宿等實物A:凡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依該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至於工資之給付,該法第22條規定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 基上,雇主提供勞工之膳宿、水電費用等均得約定為工資之一部分,連同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之部分,若不低於基本工資,應屬合法。 為了保障勞工的購買能力及生活品質,勞動基準法第21條[2]特別規定,當雇主與勞工協議薪資時,約定的金額不可以低於我國當時規定的基本工資。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連7漲卻追不上物價 網怒了:根本假議題

Q:勞工於服務滿一定期間之日即因退休而終止勞動契約,是否還需要給付未休假工資? A: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凡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給予特別休假。 勞工於新年度開始即因屆齡退休而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影響該勞工當年度特別休假(之權利),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之規定辦理。 76年4月3日台76內勞字第486544號函所稱「並不影響該勞工當年度特別休假之權利…」係指並不影響該勞工最後在職當年因基於上年服務滿一定期間之特別休假,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之規定辦理。 基本薪資2023 至勞工於服務滿一定期間之日即因退休而終止勞動契約,因毋須出勤自無特別休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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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之給與,如係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 依據勞基法第21條跟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1條,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應為法定最低基本工資。 簡單來說,2023年員工只要在正常工作時間出勤,不加班的前提下,最低工資就不能低於法定的月薪26,400元或是時薪176元。 雇主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金額)分級表來計算每月負擔員工的勞健保、勞退金額,含有代扣員工自付的勞健保費用。 在計算的時候也要注意到勞保級距,也就是勞工保險 + 等級差距。

基本薪資: 基本工資調漲如何因應?給雇主的3個貼心提醒

近期工商時報則指出,按照過往基本工資調漲的數據主要參考經濟成長率與CPI調幅。 而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將2023年全年經濟成長率下修,預測為2.12%;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上修至2.16%。 若今年度依照兩項數據來研擬明年基本工資,初步估算2024年基本工資的月薪將落在27,250元至27,342元,而時薪的部分則是182元至183元,調幅大約來到3.22%~3.57%之間。 若是勞工領到的實際薪水低於基本工資,或許不一定是違反勞基法,可能是扣除了必須扣除的部分。 勞動部預估目前全台約有231萬名勞工每個月都是領基本工資,其中,本國勞工136萬人、外國勞工43萬人,還有領基本時薪的52萬勞工,如果今年有調漲,預估約有231萬勞工受惠。

下圖提供員工在各種出勤狀況的加班費薪水計算對照,您是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或排班制的企業也可以參考下方連結文章內有詳細說明喔。 2023年基本工資調漲,時薪將從168元調漲到176元,調幅4.8%;月薪將從25,250元調漲到26,400元,調幅約4.56%,並在元旦1月1日實施。 勞動部強調,今年民生物價上漲,對於民生必需品消費支出占比高的基層勞工來說,感受到極大的壓力。 基本工資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基層勞工的生活,必需維持住基本生活的實質購買力。 而這3年來雖然面臨疫情,但是在國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經濟呈現穩健成長,縱使未來經濟仍面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但資方體認勞工是企業重要的資產,也願意將經濟成長的果實與勞工分享,勞資間「有分享,也有體諒」,政府非常感謝。

基本薪資: 基本工資常見問題

而為讓此制度更為健全,以穩定、明確地調整最低工資,政府正致力推動《最低工資法》,透過最低工資法制化,提供勞工朋友更多保障,以扭轉低薪趨勢,撐住勞工及其家庭經濟生活。 除此之外,在勞基法第69條有規定,技術生災害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這邊的意思是指,因為技術生的薪資也許會低於基本工資,舉例來說企業可能只給與技術生助學補助費1萬元,但是當技術生發生職災的時候,在給與原領工資補償的時候,是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以現在(111年)來說就是用25,250元來計算,這點也是很多企業會疏忽的,請務必多加留意。 因此,想主動爭取加薪的工作者們,許多都選擇用跳槽、轉職的方式來幫自己加薪,但近年求職市場上逐漸出現「缺工」的問題,讓很多公司開始認真經營與重視雇主與勞工的關係,讓員工擁有談薪的權利。

♦民國81年8月13日發布,自8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2,365元,每日412元,每小時51.5元。 基本薪資 勞動部表示,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上週四(1)日通過基本工資調整案,月薪從現行2萬5,250元調至2萬6,400元,調升1,150元,調幅約4.56%;時薪也由168元調至176元,調升8元。 本次基本工資調升,總計約有超過232萬名勞工受惠;月薪部分,預估約有175萬名,時薪部分約有57萬名。

基本薪資: /2023 勞健保級距分級表 雇主員工負擔金額這樣算

1984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1988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通過《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之後,制定基本工資的相關政策,並開始逐年審議調整。 惟1997年調整至每月新臺幣15,840元過後,曾有十年不調整基本工資,但近幾年調幅增高。

勞動部新聞稿也說明,為減輕投保單位作業負擔,勞保局將主動針對投保薪資第1級(原25,250元)之被保險人辦理逕調作業,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26,400元。 基本薪資 由於 2023 基本薪資調漲,勞保、健保薪資分級表也將配合同步調整,勞工保險保險費率並從 11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該名網友在社群網站上,以「基本薪資調漲但是實領金額變少」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是做常態薪資3萬的工作,即使今年1月調漲薪資,底薪、職務津貼和全勤獎金加起來卻沒有增加,最後卻因為勞健保自付額增加,最終實領薪資竟比先前少了70元。 答: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基本薪資 當天出勤者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如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基本薪資: 基本工資薪資項目

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按勞基法第2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基本薪資 換句話說,每月固定發放的津貼、獎金,例如:全勤獎金,皆納入基本工資的計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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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事業單位因停電致雇主宣佈停工休息,工資如何發給疑義A:勞工赴事業單位工作,因台電公司停電致雇主宣布停工休息,該日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故工資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Q:提供外勞之膳宿可否約定為工資給付項目疑義A: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 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基上,提供外勞之膳宿費用自可由勞雇雙方自行於契約約定納入工資給付之項目。 Q:依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A:事業單位依勞工居住地距上班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如非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並經與勞工協商同意,則非屬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於計算延長工時工資時無庸計入。 基本工資只包含「勞工應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因此員工領到的薪水若是扣除這部分低於基本工資的話,雇主是不違法的;但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雇主應負擔」勞健保費用,導致勞工實領金額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就會違反《勞基法》,更多情況請看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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